作为一种病的旅行,牛的价格,无聊的汽车旅馆

很早以前我就想——准确地说是一直梦想——好好花时间驾车横穿美国大陆。问我去那里有什么目的我也没法回答,因为根本没有什么特殊目的,仅仅是一种愿望罢了:从大西洋岸边到太平洋岸边,翻山过河,把美国大陆一气划开!若明快断言“行为本身即是目的”,那倒是够潇洒的……

不管怎样,这踏上漫长旅途的行为之中,毫无疑问含有某种不由分说——如果不能称之为发疯的话——的东西。说到底,何苦非做这种莫名其妙的事不可呢?花时间,费用也小瞧不得,又只落得个徒劳无益,甚至可能祸从天降。不,还是说“‘祸不从天降’偶尔也是有的”来得痛快。Scrabble Game[1]的广告复印件上总是说“早知如此,在家里玩Scrabble好了!”漫画中也常常出现遭遇各种灾难的可怜的旅行者。每次看那广告,我都大大点头:是啊,正是。旅行就是灾难陈列窗。实际上也是在家里玩玩Scrabble什么的远为稳妥。我们对此心知肚明,然而还是要外出旅行,就好像被看不见的力量拉起衣袖,踉踉跄跄地给扯到悬崖边上,然后回到家里,坐在柔软而熟悉的沙发上,深感还是家里好。是这样的吧?

不如说,这类似于一种病。我们(至少我)从书架上取出地图翻开,放在桌面上定定地注视。地图是个富有诱惑性的东西,上面铺展的是自己尚未去过的地方。它稳稳地、默默地而又挑衅性地冲着我们。闻所未闻的地名比肩接踵,涉所未涉的大河流淌不息,见所未见的高山连绵不断。不知何故,湖泊和海湾也显得风情万种,连不三不四的沙漠看上去也那么浪漫,那么难得。

盯视着地图上自己未曾到过的场所,一颗心就像听到女妖的歌声一样被迅速吸引了过去,胸口怦怦直跳,肾上腺素如饥饿的野狗一般沿着血管横冲直闯。我知道自己的皮肤寻求新风的吹拂。机会的气味犹如破城棰一般急剧地敲响门扇。我觉得一旦去到哪里,就会碰上足以使人生发生激烈摇晃的重大事件(其实那样的事只能发生在极为象征性的领域)。

如此这般,我照例同搞摄影的松村映三君两个一起动身,踏上为时两个多星期的漫长的横穿美国之旅。路线不是有名的往南转的“Route 66”,而是半拉子内行人所钟情(具体如何不得而知)的北转路线。伊利诺伊州、威斯康星州、艾奥瓦州、明尼苏达州、南达科他州、爱达荷州、怀俄明州、犹他州……而且要充分投入时间,不走枯燥无味的州际高速公路,而以地方性的后方道路为主。

不过,我自己的大众COLLARD用来长途旅行未免有点辛苦(屁股痛,行李放不多),决定租用沃尔沃850客货两用车。一开始也想租用传统型号的美制旅行车,但亲眼见到实物,却不由为其恐龙般的非现实体积所压倒,终究不战自退。想想那玩意停成一排都冒冷汗。老实说,沃尔沃虽然不能说多么富有刺激性,但车座状况极好,两个星期坐下来身体几乎不痛,腰有问题的人不妨一用。

“那样的旅行无论如何也奉陪不起,我还是回东京落个轻闲算了。”我把这么表示的老婆从波士顿的罗甘机场送上飞往成田的飞机(想法相当明智),然后直接奔赴西海岸。我们的目的地是大约八千公里外的洛杉矶长滩。

首先从马萨诸塞州穿过纽约州,从尼亚加拉一带暂且进入加拿大(尼亚加拉那地方去多少次都让人心烦),造访家住多伦多的日本文学研究专家特德·格森。很久以前他就邀我前去,遂利用其好意顺路去了那里。特德本是美国人,因越南战争期间讨厌当兵而搬到加拿大,就势定居下来。他在距多伦多一小时远的一座山里拥有隐居用的小别墅,我们住了进去。深山老林,听说有河狸、豪猪、鹿、狼和浣熊等出没。喝着葡萄酒,听着鲍勃·迪伦的老唱片(唔,我们就属那一代),烤着大马哈鱼,吃着院子里摘来的芦笋,一个晚上说了很多很多话。还有……啊,不好写这个。

再次从加拿大穿过国境,朝底特律驶去。接着经过衣阿华州、印第安纳州赶往芝加哥,一路上没什么有趣的事。老实说无聊至极,不过是看着前方踩加速器,眼望驶过的印象平淡的景色罢了。每天平均行程约五百公里,两人轮换驾驶,住进怎么看都看不出名堂的汽车旅馆,早上吃薄烤饼,中午吃汉堡包,天天如此,周而复始。变化的惟有汽车旅馆:HOLIDAY INN、COMFORT INN、BEST WESTERN、TRAVELOG……

不,准确说来也并非全都无聊。有一件事不能说是无聊,那就是车相当频繁地被警察拦住。其实我们开车并没有胡来(不错,在没人瞧见的亚利桑那沙漠正中,我们是听着埃尔顿·约翰的《英格兰制造》开出时速二百公里,但那终究是例外行为)。美国的高速公路只要不超过十五英里,一般不会被警察拦住。我们打算以十英里左右的速度跟在自然车流之中,不知何故却被拦住了。闪着红灯的警车尾随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