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娼妓(第3/3页)

朱元璋此举,一则是为了总结前朝教训,励新图治,二则也是为了维持政府和“父母官”的形象。因为妓女等同贱民,官吏岂可与之“通同”?国家鼎鼐,子民父母,如果也与“下三滥”苟且奸宿,则尊严何在,体统何存?自然非禁不可。

不过,这种事情,从来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比方说,公然走进富乐院之类的妓馆是不行的,却无妨把妓女叫到酒楼饭店的“雅座”里来陪酒;又比方说,可以借口到朋友家讨论学术问题,然后在密室中与妓女幽会;再比方说,借口调查案情,要“保密”,把妓女叫到后堂,苟且一番。这些事情,明代发生不少。连史学界公认的名相“三杨”(杨荣、杨士奇、杨溥),都有狎妓侑酒的故事(见下节),其余可想而知。

当然,皇上的禁令,谁也不敢公开违背。至少是,由于严禁官吏宿娼,则政府开办的妓院,为维持生计、保证收入起见,从此便不再仅仅服务于官僚阶层,也向商贾市民们开放了。这样一来,再设官妓,既无必要,也多风险。何况官民同嫖,极其不成体统。所以,到清初,政府便下令停办国营妓院。到康熙十二年以后,维持了两千多年的官妓便销声匿迹,不复存在了。

于是,娼妓便只剩下了一种——私妓。

私妓是个体民营的妓业,其存在不靠“政府计划”,而靠“市场需求”,所以又叫“市妓”。当然,严格说来,只有向政府正式登记注册“有照营业”者,才叫“市妓”;未向政府注册登记的“无照营业”者,则叫“私妓”,其实是“暗娼”。但不论有照无照,都是“私营”,也都要按“市场规律”来运作。所以,我们把凡是私营和上市的娼妓,都称之为“私妓”和“市妓”。

私妓在先秦时期便已有存在,但那时是真正的“个体户”,往往是妓女们单干独来,并不形成规模。真正形成规模,是在唐代。唐代的娼妓事业,颇为发达。在宫中,有规模盛大的国家歌舞团,有的还由皇上(如唐玄宗李隆基、前蜀王衍、南唐李煜等)亲任艺术总监;在都市,则有难以尽数的行院、章台、青楼。唐代还有一个规矩:进士及第,必从中挑选两个英俊少年,使之游遍全城,采摘“名花”,号称“两街探花使”,又叫“探花郎”。探花郎所到之处,万人空巷,妓女们纷纷依在青楼窗前,秋波频送。“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真是何等潇洒乃尔!

宋的民营妓业也十分发达,而且开始有了民间组织的妓女选美比赛,叫“评花榜”。所谓“评花榜”,就是品评妓女的等次。主持人和评委,都由经常出入妓院的名士才子担任。这些名士才子,不是落第举子,就是失意文人,再不然就是鄙视功名、号称“千首诗傲万户侯”的“隐于市者”。他们游戏人生,笑傲江湖,寄情于红粉知己,嘲弄着富贵功名,所以封赠妓女的头衔,居然是状元榜眼之类。这就几乎是把妓院等同于朝廷,甚至把妓女选美,等同于国家的“抡才大典”——科举了。

明代除照旧“选美”外,还有了专门研究妓女问题的“学术专著”——《嫖经》。“经”本是极神圣的字眼。儒学中,惟诗、书、礼、乐、易、春秋可以称为“经”,其余只能叫“传”;佛学中,也只有佛祖所言可以称“经”,惟一的例外是《六祖坛经》。现在,嫖妓居然有《经》,岂非斯文扫地?

清初和明初一样,也曾“禁娼”。但乾隆以后,又死灰复燃,更加不可收拾。这时,官妓已废,市妓渐无,而私妓则遍于天下。等到太平天国出来禁娼时,妓女们便都跑到上海,在十里洋场开始了他们“现代化”的历程。1864年前后,上海租界人口50万,妓院就有668家,端的生意兴隆,十分红火。

从管仲设“女闾”收费卖淫,到新中国成立取缔妓院,中国娼妓有着二千六百多年的历史,其中的问题是难以尽说的,而我们最关心的一个首先是:男人为什么要逛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