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如此皇帝(第4/6页)

当然,德才二字也不可不讲,但雍正认为应该重新解释。在他之前,包括康熙皇帝在内,历代帝王都奉司马昭的“三字经”为圭臬。这三个字,就是清、慎、勤,也就是清廉、谨慎、勤勉。但雍正不以为然。他在藩邸多年,深知官场习气,早就把这三个字变了味道:清变成了装穷,实则沽名钓誉;慎变成了怕事,实则推诿扯皮;勤变成了琐碎,实则因小失大。结果,有着“清慎廉”美名的一些所谓“清官”,其实是“巧宦”和“循吏”。他们或者只知洁己,不知奉公,或者大错误不犯,小毛病不断,总之都不做事。或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或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但是,因为他们或自命清高,或胆小怕事,因此不会被考评为贪墨或浮躁,符合清与慎的标准。如果再能忙些鸡毛蒜皮的琐事,还能得到勤的考语。于是,朝廷即便发现某官并不称职,甚至是饭桶草包,也奈何不得。

雍正要做事,要搞改革,当然不能容忍这种陋习。因此,他提出新的标准,即公、忠、廉、能。这四个标准,其实是一以贯之的:忠君报国者必公,公而忘私者必廉,而有此公忠之心,则必勤劳王事,而至于能。实在秉赋能力太差,也可以培养学习或调作他用。总之,一个好的官员,应该同时是忠臣、清官、干吏、能员,并不光是只要清廉不犯错误,就能保住禄位,做太平官。比如吴桥知县常三乐,“操守廉洁”而“懦弱不振”,就应该撤销知县职务,改任不理民事的学官。

雍正这个皇帝,确实有点不一般。他恨贪官,也恨庸官,而且特别讨厌那些因循守旧、明哲保身、尸位素餐、无所作为的“木偶官员”。他认为,国家设官任职,不是用来养饭桶的。凡是不称职守、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瞻前顾后的官员,统统应该罢免,腾出位子来任命能干的人。雍正说:“朕从来用人,只论人材。”一个人,只要忠诚,又有才能,就是德才兼备。至于他的出身、资历,是满人还是汉人,统统不予考虑。哪怕什么学历都没有,或者生活作风上有些小毛病,都没关系。比方说李卫,根本就没有什么学历。他那个户部员外郎,是花钱买来的。可就是这个小小的郎官,却敢顶撞亲王。他当郎中时,主管户部的某亲王特别贪婪。每过手一千两银子,他就要吃十两回扣。李卫也不含糊,就把这些钱装在一个大柜子里,外写“某王赢余”四个字,放在户部廊下,来来往往的官员人皆见之。某王被搞得十分难堪,再也不敢“抽成”。李卫之勇,也就名噪京师。雍正得知,心中暗许。即位之后,立即提拔重用李卫。元年任盐道,二年升藩司,三年擢为浙江巡抚,四年兼理两浙盐政,五年授浙江总督,六年兼理江苏盗案,七年加兵部尚书衔,复加太子太傅衔,最后当到刑部尚书和直隶总督,真是步步高升。

李卫这人,毛病不少,尤其是使气任性,粗鲁无礼。见上司不称官职,叫“老高”、“老杨”;对下属动辄就骂,满口粗话。所以告他的人不少。雍正说:“李卫之粗率狂纵,人所共知者,何必介意”,着意予以袒护。另一个宠臣田文镜,也是没有学历的,也是毛病多多,也是屡遭攻击和议论。但田文镜不但对雍正忠心耿耿,而且真是豁出命来干工作。他是推行雍正新政最卖力也最得力的一个人。雍正说他“察吏安民,惩贪除弊,殚竭心志,不辞劳苦,不避嫌疑”,因此也一直在他最困难的时候给予最坚决的支持。而且,不顾田文镜在朝野上下声名狼藉,将他提拔为豫鲁总督。

据说,尹继善曾评论过当朝的三个“模范总督”。他对雍正说:“李卫,臣学其勇,不学其粗;田文镜,臣学其勤,不学其刻;鄂尔泰大局好,宜学处多,然臣亦不学其愎也。”的确,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雍正用人,取其长而不嫌其短,使之各尽其才,各逞其能,各得其所,这就决非庸主所能做到的了。

四年(公元1726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雍正在直隶总督李绂的奏折上,批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他说,你和朕相比,确实差得很远。为什么呢?你只是书读得多一点,而朕不但读了书,还“经历世故多年”,所以,不管是动心,还是忍性,都有不寻常之处。朕不是大言不惭的人,也不是专恃帝王权威压服臣下的庸主。如果以为能“记颂数篇陈文,掇拾几句死册”,就可以轻视小看朕躬,恐怕将来就会后悔莫及。

雍正说这话,也有他的苦衷。康熙也好,雍正也好,都是有自知之明的人。他们心里很明白,在汉族知识分子内心深处,他们这些大清帝国的皇帝,都是没文化的“野蛮人”。他们的帝国,是靠武力征服的野蛮手段建立起来的。而且,建国以后,还不得不掉过头来学习被征服者的文化。因此,大清皇帝和汉族文人就处于这样一种奇特的关系中:前者是政治上的胜利者,后者却有着文化上的优越感。文化可不是靠武力和强权就可以征服的。而且,文化的传播有一条规律: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优势文化总是不可避免地会同化劣势文化。因此,康熙和雍正都很清楚,要让人服,得心服,而要汉族知识分子心悦诚服,就必须和他们谈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