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记事

有一个炎夏的下午,我回到家中了。第二天的傍晚,我领了四个孩子——九岁的阿宝、七岁的软软、五岁的瞻瞻、三岁的阿韦——到小院中的槐荫下,坐在地上吃西瓜。微风吹动孩子们的细丝一般的头发,身体上汗气已经全消,百感畅快的时候,孩子们似乎已经充溢着生的欢喜,非发泄不可了。最初是三岁的孩子的音乐表现,他满足之余,笑嘻嘻地摇摆着身子,口中一边嚼西瓜,一边发出一种像花猫偷食时的声音。这音乐的表现立刻唤起了五岁瞻瞻的共鸣,他接着发表他的诗:“瞻瞻吃西瓜,宝姐姐吃西瓜,软软吃西瓜,阿韦吃西瓜。”这诗的表现又立刻引起了七岁与九岁的孩子的散文的、数学的兴味:他们立刻把瞻瞻的诗句的意义归纳起来,报告其结果:“四个人吃四块西瓜。”

于是我就成为了评判者,在自己心中批判他们的作品。我觉得三岁的阿韦的音乐表现最为深刻,最能表现出他的欢喜的感情。五岁的瞻瞻把这欢喜的感情翻译为(他的)诗,让活跃的生命流露着。至于软软与阿宝的散文的、数学的、概念的表现,他们将全部精神投入在吃西瓜的一事中,其明慧的心眼,比大人们所见的完全得多。天地间最健全者的心眼,只是孩子们的所有物,世间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们能最明确、最完全地见到。

楼下忽然响起了一片孩子们暴动的声音。他们的娘高声喊着:“两只雄鸡又在斗了,爸爸快来劝解!”我放下手中的报纸,连忙跑下楼来。

原来是两个男孩在打架:六岁的元草要夺九岁的华瞻的木片头,华瞻不给,元草哭着用手打他的头;华瞻也哭着,双手擎起木片头,用脚踢元草的腿。

我放下报纸,用两臂分别抱住了两孩子,对他们说:“不许打!因为啥事?大家讲!”元草竭力想摆脱我的手臂而向对方进攻,一面带哭带嚷地说:“他不肯给我木片头!他不肯给我木片头!”似乎这就是他打人的正当理由。华瞻究竟比他大了三岁,最初静伏在我的臂弯里,表示不抵抗而听我调解,后来开始辩解:“这些木片头原是我的!他要夺,我不给,他就打我!”元草用哭声接着说:“他踢我!”华瞻改用直接交涉,对着他说:“你先打!”

我还没来及下评判,元草已猛力退出我的手臂,突然向对方袭击。他们的娘看我排解无效,赶过来将元草抱在怀里,我也把华瞻抱在怀里,用话抚慰他。两孩子分别占据了两亲的怀里,暴动才告终。这时候,“五香……豆腐干”的叫声在后门外亲切地响着,把脸上挂着眼泪的两孩子一齐从我们的怀里叫了出去。我拿了报纸重回楼上去的时候,已听到他们的笑谈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