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和干部

一九六三年二月十五日

我们都知道中共的人民公社经过了惨重的失败,也知道去年的农业生产有了若干进步。到底中共如何接受人民公社失败的教训?如何补救改进?这些问题在《自由谈》中曾大量地发表读者来稿予以讨论,报导他们的亲身经历。英国记者林维斯特所写《中国内幕》第四篇,题目叫做“人民公社和干部”。其中关于公社的成立和失败,已是众所周知,不必重述。他报导中共当局所采取的各种补救措施,我在这里译述一部分,作为《自由谈》的一些补充。

中共面临公社的大失败后,颁布了“六十点”调整纲领,主要内容如下:

一、让群众有更多的发言权。纠正干部的错误,由各级干部承担失败的责任。以“突击”“苦战”“军事纪律”等等手段来强迫农民作过多劳动的干部,受到处分,进行“卫星田试验”的干部们,必须向老农学习经验。

二、分割规模过于庞大的人民公社。将土地所有权下放到生产大队,亦即倒退到十年前实行合作社时的情况。生产队的规模缩小,目前每一队约为三十人左右,有权自行决定如何耕种。

三、农民有权保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自留地。饲养家畜的农民可得到物质补偿。在实行人民公社和大跃进运动时所杀的家畜、所拆毁的房屋、所熔去的铁锅农具等,可适当的得到赔偿。

四、取消吃饭不要钱的公社食堂,根据每人的劳动能力而分六级付给工资。不得无偿的征用劳役。开会和政治性运动尽量减少。

实行了这六十点的调整后,农村情况颇有改进,林维斯特说他在《宝安公报》(那是广东省只供干部阅读的一种内部刊物)上读到了十一份观察报告,其中说人民公社经过整理后,农民私有性的秘密耕作已经减少;由于互相监视,盗窃行为已经减少;社员能直接监察干部,贪污和浪费行为已经减少;富有生产队和穷困生产队之间的冲突摩擦减少;生产队的耕作更能适应实际情况;社员的劳动情绪提高,不再有故意抛荒土地不耕的情形。

整个说来,那是大大的倒退,是向农民大大的让步。但农民的情绪提高之后,干部们的情绪低落了。干部遵照上级的命令行事,到头来却要承担全部失败的责任,许多热心的干部都受到了处分。于是他们便以“放任不理”的态度来对付公社工作,情形如何,明天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