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已做完 珍重再见(第2/15页)

他们连争吵都没有,除了喜欢一起去听摇滚音乐会,就是做爱。这爱情太放肆,所以它才更像一个乌托邦的故事,不知道该怎么结束。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每天做爱?当然不会,于是在九首歌之后,他们分了手,她学习结束,回到自己的国家去,他们在男人的家门口互相拥抱,微笑道别。时值圣诞节的前夜,满是彩灯的大街上,连一滴告别的眼泪都没有。于是我会禁不住想,她到底是因为太年轻而承受得起这爱情的虚无呢,还是因为太年轻而根本无法体会这生命的不可承受的轻飘?无论怎样,她走后,我们对她的一切都不可知,倒是他,我们看到他对她的思念,才知道,原来一切都在岁月中,并不是不着痕迹。原来大脑可以忘记的,身体会牢记。

他们表达的是他们真正相信的那种爱情,这也许并不现实,也许只是一种理想,也许对某些人来说并不正确,但这爱虽然不至于奋不顾身,却至少也是心无杂念。爱的时候就去爱,退的时候就全身而退,不再回头。要知道这世界上勇敢做爱的人不少,勇敢爱的人却并不多,我通常把这样的人叫做狠角色。如果是女人,我还会把她们定义为真正的尤物。只是这样的人少之又少,我们大多数的人,则总是在爱又不敢爱、退又舍不得中徘徊,结果太过放肆的爱情在人们的眼中反倒成了一种罪。其实观众也大可不必猜测这样的爱情到底是否存在,至少它存在于导演和演员的心里,存在于某些看电影的人的心里。人这一生中,能够将纯粹的爱情进行到底当然没那么容易,然而,一个连一段不掺杂任何目的和杂质的爱情都没有体会过的生命也是可悲的。身体的欲望,有时候只是为了抵达另一个灵魂来抚慰生命的孤单。爱情总是会死的,如果我们有一天终究要重回孤独,为什么不趁还在一起的时候、还互相依恋和陪伴的时候,只是相互拥抱,做一个单纯的爱呢?为什么不能在爱已做完的时候,只是微笑告别,互道珍重呢?没有人可以告诉别人怎样去爱,要拼命抓住还是洒脱放手,都不过是一种选择,只是这个世界上,有的人做出了这样的选择,有的人做出了那样的选择。无论他们看上去是多么的不可理解,但是他们确实有着他们自己的理由。对于我来说,这理由懂一些,总是比完全不懂的好,这也许也是看电影,看我们所不熟悉的那些人的爱恨情仇的意义。

此生因你而放荡

几年前我刚刚开始写东西的时候,说话和写作总是用些令人吃惊的表达方式,那时候就喜欢拐弯抹角地说话,好像这样能够令人印象深刻似的。记得有一次,我对一个男人说,你肯定是个道貌岸然的家伙,那男人就说你这是讽刺呢,于是我告诉他,“道貌岸然”这个词,其实很性感。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文字游戏有些太过矫情和做作了,不过这个词的另外这层含义,却也并非我一时心血来潮的释义,我很难向其他人解释我的感觉,直到前两天把《烈火情人》又翻出来看。在电影的第一个镜头里,杰瑞米·艾恩斯扮演的斯蒂芬在几个随从的陪同下从楼梯上走下来,于是我对自己说,这就是那样道貌岸然的性感了。他温良儒雅,举止翩翩,他的笑容里有一丝腼腆和落寞,但是你知道,在这个男人平静的外表下,是翻腾炙热的岩浆,他像一个包装得完美无瑕的礼物,用冷漠和礼貌将任何危险的女人拒之千里。假如你有足够的魅力、有本领撕破了这包装,摘下这道具,你将得到的,就会是这个世界上最甜美的糖果,而这糖果只为你存在,别的人谁也得不到。

这个打开包装的人很快就出现了,她从大门走进他的家,直接地走到他面前,从此也走入了他的生活,改变了他的命运。他是男人,她是女人,这本没有什么,但除此以外,他是她未来的公公,她是他的准儿媳,于是他们之间,就多了一份乱伦的罪孽。

很多年前我在看这个电影之前,先在杂志上看到这个电影的剧情介绍,当时对于朱丽叶·比诺什所扮演的安娜很是有些愤怒和厌恶。她无疑符合我们从小就知道的那种“红颜祸水”的种种条件,年轻、漂亮、神秘、放荡且胆大包天。她第一次见到他就看穿了他的心,毫不费力地撕下了他苦心经营了许久的面具,将他一直压抑的欲望搅了个翻江倒海。他们最后东窗事发,他身败名裂、家破人亡,而她,却只要穿上衣服,若无其事地走开,再换个男人结婚生子就可以了。她并不是那种机关算尽的女人,但却是那样的自私和残忍,本来她只要和他的儿子、自己并不爱的未婚夫分手,他们就不过是普通偷情的男女关系而已,即便被发现,也不过是上上报纸,被社会批判一下。但是她太知道他因禁忌而更加难以抑制的欲望,因为遇到了他,她决定留在这个家庭里,当他说自己要与妻子离婚娶她的时候,她断然拒绝了他。私下里,她是他的,她给他一切,公开场合,他连碰她一下都不可以。她故意这样,也喜欢这样,因为她知道,有了这一层公媳的不伦关系,在完全占有和完全禁止的两者之间的折磨,会使他永远对她如饥似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