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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这是巧合。我想,这样的读者真古怪,大概是在拿显微镜读小说。而且还是有折射功能的显微镜。如果没有这种显微镜,大可以开发研制。
他冷笑一声,说,巧合?太巧了就不是巧合吧?那就是蓄意了,是你所谓的“精巧”构思了。
我笑了,说,我干吗要攻击你?我跟你无冤无仇的。
他说,我怎么知道啊,说不定上次开会时我得罪了你,你就怀恨在心了。
我说,除了交换名片,我们总共说了不到三句话。仔细想来,其实就是两句,第一句是你好,第二句是再见。你干脆点,我写了你什么?
他说,比如和学生谈恋爱的那个情节。
我说,老师和学生谈恋爱的事情,生活中有的是。
他说,问题是,那个细节,只有我知道。
我说,你怎么跟你的学生谈恋爱我不管,我小说里这句话,也是根据当时的情境想象出来的。
他说,问题是,你歪曲了我的本意。
我说,我们能不能先划个界限,不要把我笔下的人物和你混为一谈。
他激动地说,对他来说,没办法不“混为一谈”!太明显了!谁都一眼能看出来!你的小说发表后,我的很多同事都看到了。他们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
我说,他们怎么知道是你?
他说,你看你,还在装糊涂,你不是都写了吗?我老婆发现了我和女学生的关系,找领导反映情况,到系里跟我吵,都弄得我没脸见人了。你这人,写都写了,干吗不承认呢?还有抄袭,你也不该写。其实我也知道,抄袭是不对的,谁不知道呢?可谁都在抄,你又怎么样?为什么你偏偏就把我给写了呢?
我说,既然教授们抄袭是那么普遍,你怎么认为我写的是你呢?
他笑了笑,说,我虽然不会写小说,但也知道,小说的情节可以虚构,但细节是不能虚构的,好像有人这么说过,对吧?
我说,你还挺懂啊。
他说,幸亏我懂,不然被人刺了一刀我还不知道是痛是痒呢。
我说,我哪里把你弄痛了?又哪里把你弄痒了?
他说,我真搞不清楚,你怎么对我的秘密知道得那么多。我都怀疑你在我家里安装了摄像头。说实话,看完你的小说我差点报警了。我仔细检查沙发、茶几和书房角落,看是否找得到监视器之类的东西,问老婆最近有没有可疑的人来过家里。我那篇论文,除了你,没有谁能看出来是抄的。我采用了一些非常技术的、隐秘的手段,而你在小说里把它们全写出来了。我敢肯定,有不少人,尤其是大学教授或学生读了你的小说之后,马上会如法炮制。你说你多么恶劣!难怪上面要规定,文学作品不能把犯罪的过程和细节描述得那么详细。我就是把这个理由端上去,法院也会判你有罪。
我觉得这个人实在无聊,居然还冠冕堂皇起来。我也不客气了,说,难道你想在法庭上说,你搞了女学生,剽窃了别人的书稿,而且还理直气壮?你要打官司,我奉陪。
他说,别以为你写的是小说,法院就不会受理。现在,小说侵权的官司可多了,这说明法律还是站在我们这一边的。你这篇小说,不仅仅损害了我一个人,而且损害了广大教授们的形象。
我说,可笑。
他说,一点也不可笑。你忘了,以前有个女作家,写一个人变成了牛,结果被判了刑?你说,一个人,再怎么坏,也不能变成牛,对吧?你们作家,脑子都比较乱,还有一个人,把人变成了甲虫,居然成了大师!就说那个把人变成了牛的女作家吧,虽然她没写真实的姓名和地点,可她还是输了官司。她坐了牢。对方很快把她告倒了,因为事实明摆在那里,他没有变成牛。而且他还证明,他根本没干过小说里写的那些坏事。当时出现了很有意思的场景,女作家找了许多老百姓证明对方怎么怎么坏,原告则到乡政府打了个人格证明,证明他政治觉悟高,是先进个人、新长征突击手,到了法庭上,双方都出示证据,法庭似乎难作决定,但原告律师一句话就把问题解决了,他说,到底是村民的话有说服力,还是乡政府的公章有说服力?
我说,我知道那件事。但我觉得,那个女作家落入了某种圈套。其实她根本没必要去证明什么事情的真假,因为她写的是小说。
他说,你很天真啊。跟你说,在法律上,并没有“小说”这个概念,只有“文字作品”。
我说,毕竟,法制建设也在进步嘛。
他说,要进步也是向我这边进步,而不是向你那边。如果我跟你打官司,我们学校,还有相关的教育部门都会给我开证明。我每年都被评为全校乃至全市先进教师,就是国家级的奖项我也拿过好几次。我的照片常年挂在学校的光荣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