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老学闲抄(第2/12页)
黄洋界上炮声隆,
报道敌军宵遁。
这首词押的不是“平水韵”。当然也不是押的北方通俗韵文所用的“十三辙”。如果用听惯“十三辙”的耳朵来听,就会觉得不很协韵,“闻”、“重”、“动”、“城”、“隆”、“遁”,怎么能算是一道韵呢?这不是“中东”、“人辰”相混么?稍一琢磨,哦,这首词是照湖南话押的韵。照湖南话,“重”音chen,“动”音den,“城”音chen,“隆”音len,“遁”音den,其韵尾都是en,正是一道韵。用湖南话读起来会觉得非常和谐。在战争环境里,无韵书可查,毛主席用湖南话押韵大概是不知不觉的。
毛西河说:“词本无韵。”不是说词可以不押韵,而是说既没有官颁的韵书可遵循,也不像写北曲似的要以具有权威性的《中原音韵》为依据,可以比较自由。好像没有听说过谁编过一本《词韵》。张玉田谓:“词以协律,当以口舌相调”,即只能靠读或唱起来的感觉来决定。既然如此,填词的人在笔下流出自己的乡音,便是很自然的事。
中国语音复杂,不可能定出一本全国通行,能够适合南北各地的戏曲、曲艺的“官韵”。北方戏、曲种大部分依照“十三辙”。但即是“十三辙”也很麻烦,山西话把“人辰”都读成了“中东”。京剧这两道辙也常相混,京剧演员,尤其是老生,认为“中东唱人辰,怎么唱也不丢人”。看来只有“以口舌相调”,凭感觉。现在写戏曲、曲艺,写新诗(如果押韵)及至填词,只能用鲁迅主张的办法:押大致相同的韵。写“近体诗”的如果愿意恪守“平水韵”,自然也随便。
第二节 城隍·土地·灶王爷
城隍,《辞海》“城隍”条等云:“护城河。”引班固《两都赋序》:“京师修宫室,浚城隍,起苑囿,以备制度。”既说是浚,当有水。但同书“隍”字条又注云:“没有水的护城壕。”到底是有水没有水?姑且不去管它,反正,城隍后来已经成为神。说是守护城池的神也可以,更准确一点,应说是坐镇一方之神。据《辞海》,最早见于记载的为芜湖城隍,建于三国吴赤乌二年。北齐慕容俨在郢城建城隍神祠一所。唐代以来郡县皆祭城隍。后唐清泰元年封城隍为王。宋以后祀城隍习俗更为普遍。明太祖洪武三年正式规定各府州县的城隍神,并加以祭祀。为什么历代这样重视城隍,以至朱元璋于立国之初就为此特别下了一个红头文件?
乾隆十七年,郑板桥在知潍县事任内曾修葺过潍县的城隍庙,撰过一篇《城隍庙碑记》。我曾见过拓本。字是郑板桥自己写的,写得很好,虽仍有“六分半书”笔意,但是是楷书,很工整,不似“乱石铺阶”那样狂气十足。这篇碑文实在是绝妙文章:
……故仰而视之,苍然者天也;俯而临之,块然者地也。其中耳目口鼻手足而能言,衣冠揖让而能礼者,人也。岂有苍然之天而又耳目口鼻而人者哉?自周公以来,称为上帝,而俗世又呼为玉皇。于是耳目口鼻手足冕旒执玉而人之;而又写之以金,范之以土,刻之以木,琢之似玉,而又从之以妙龄之官,陪之以武毅之将。天下后世,遂裒裒然从而人之,俨在其上,俨在其左右矣。至如府州县邑皆有城,如环无端,啮者是也;城之外有隍,抱城而流,汤汤汩汩者是也。又何必乌纱袍笏而人之乎?而四海之大,九州之众,莫不以人祀之;而又予之以祸福之权,授之以死生之柄;而又两廊森肃,陪以十殿之王;而又有刀花、剑树、铜蛇、铁狗、黑风、蒸{(左)钅(右)历}以俱之。而人亦襄襄然从而惧之矣。非唯人惧之。吾亦惧之。每至殿庭之后,寝宫之前,其窗阴阴,其风吸吸,吾亦毛发竖栗,状如有鬼者,乃知古帝王神道设教不虚也。……
这是一篇写得曲曲折折的无神论。城,城也;隍,河也,“又何必乌纱袍笏而人之乎?”这已经说得很清楚。然而大家都“以人祀之;而又予之以祸福之权,授之以死生之柄”,“与之”、“授之”,很可玩味。神本无权,唯人授之,这种“神权人授”的思想很有进步意义。谁授予神这样的权柄呢?下文自明。不但授之以权,而且把城隍庙搞得那样恐怖,人亦{(左)鱼(右)回}{(左)鱼(右)回}然从而惧之。“非唯人惧之,吾亦惧之”,这句话说得很幽默。郑板桥是真的害怕了吗?城隍庙总是阴森森,“吾亦毛发竖栗,状如有鬼者”,郑板桥是真觉得有鬼么?答案在下面:“乃知古帝王神道设教不虚也”,郑板桥对古帝王的用心是一清二楚的。但是郑板桥并未正面揭穿(这怎么可能呢),而且潍县的城隍庙是在他的倡议下,谋于士绅而葺新的,这真是最大的幽默!我们对于明清之后的名士的思想和行事,总要于其曲曲折折处去寻绎。不这样,他们就无法生存。我一向觉得板桥的思想很通达,不图其通达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