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因为金碧辉煌的爱情,曾在我们心中停留

我应该怎么描述?

我应该怎么描述才能让年轻的你明白,在绿色已经占领春天而蓓蕾即将盛放的四月,追忆内心深处某一朵珍贵玫瑰的倒影是一件危险却又芬芳的事。危险的是,滔滔逝水奔涌而来,我怎能挡得住逝者如斯的伤感?而芬芳,如此平淡却又真切,当你回顾一大捆岁月犹如检视砍得的一大捆木头,竟发现当中夹带了珍稀品种的幽兰与香草,淡淡的,不张扬,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样子,你焉能不伸出手温柔地抚触。因着这奇妙的邂逅,你的泥泞人生顿时芬芳起来。

人生行路,芬芳之人方能遇到芬芳的心。

从来不曾有过

从来不曾有过,这书在启动写作之时即陷入写或不写的挣扎。

我不是一个轻易示弱的人,但在二〇一三年岁末,开始做准备工作时,我看到自己的脆弱,踏入深沉记忆与庞大文字堆积成的废墟,流连、缅怀却又不忍卒读,如书中首章所交代,我在住家对面小丘栾树下翻读手札,重新被那些文字触动,起了不忍毁弃之心;另外,写着“让我存活至今”的一张旧卡片也起了催化作用。写的人一定没想到有一天这六个字变成密码,足以开启一个被掩饰(或掩埋)的世界。起初,我进入这遗落多年的世界,找到一把青春的白骨——设想,在那万事无法承诺也不能成就的时候,有个强悍的自我把这娇柔的自我藏在山洞里,对她说:等一切太平了再出来。后来的局面全变了,也忘了山洞里盼着的人等着的心。如今,那六字密码松开锁,我面对这么一把青春的枯骨,岂能无所感?仿佛,那六个字不是写给当年的收信者看,是写给如今五十多岁受了岁月寒害的我看,多惊人的发现!因为有所感,渐渐延伸,有了观看的层次与深度,就不能满足于只是恢复那把白骨当年的血肉而已。也得感谢岁月的风霜够厚,当珍藏的美好人事物远逝之时,那冰藏在风霜底层的惋惜之心,会带你进入深奥的灵思之流,体悟年轻时不懂的情与爱。

一个有文字温度的时代

一个有文字温度的时代,就这么永远翻页了。

书中那一段恋情是靠信件一字字串珠起来的。对我们这一代而言,写信是非常重要的技艺与修炼,离开校园返乡时,行囊里必有一大袋信,保存情谊、见证青春。

一封信,赤裸裸地看出字迹、文采、思想,一个男生要是写信给心仪的女孩子,对方父母(必定偷拆)看到一手漂亮的字加上内容有深度,恋爱前途就光明;要是字丑,比相貌丑更严重呢。我们对字丑的人有个优雅的评语:“这人的字只适合签支票。”(现在连支票都免了)一九八〇年代仍是手稿时期,我刚当编辑,有个资深同事评论作家丑字排行榜,叫我要学会认他们的字。后来证之,果然奇丑无比,读他们的稿子好似钻入荆棘丛抓云雀,好想拿棍子打他们手心:“文章这么好,为什么字这么丑!”

拿笔写字,在数字洪流宰制的世界里,终究要成为一门少数人喜好的技艺,犹似书法或篆刻或编个竹篓子。我相信,写字的世界与不写字的世界绝不相同,爱写字的人与不写字的人性情相异。跟写字相关的文具,早已是夕阳产业。然而,我仍戒不掉逛文具店的癖好,站在笔柜前试写每一款笔比去服饰店试穿衣服更令我愉悦。“笔直的”,美妙的形容词,我是攀藤植物需要“笔直的”笔给我支撑才能开花结果。找不到一支笔的状况永远不可能在我身上出现,即使是去买一条鱼的路上,我的袋子里也有纸笔,好似要去跟海洋笔谈,求他赏我一条新鲜的鱼。某日,我与出版社友人聊到对笔的情结,她竟睁大眼睛坦诚自己也有这说不出口的癖好,两人掏出随身携带的笔互相试写,在最新款手机环伺的咖啡馆里,我们重返手稿时期,重返被字烙印的青春光阴,缩回绑辫子的童稚样态而浑然不知。

我的写信额度完全落在二十世纪,那些写出去的信,后来有一些机会回到我手里,现在都已毁去(我认为,作品就是作家唯一的纪念馆或是灵骨塔,其余的都不应该留下)。最近又从老友李惠绵教授那里“骗回”自大学起三十多年来写给她的一叠信(颇感动于她珍藏着),她叫我看完之后要还她——这到底算我的还是她的?我当然不还她,而且知道该怎么处理——读自己写过的信,最好一个人坐在树荫下面对夕阳,因为人生中有些眼眶泛红的时刻,你只想独自拥有。

纸与笔,那是纯情、静定的功法。到了这年纪,还有谁,值得我们坐下来,脑中浮出影像,浮现那只让你见着的愁眉或是笑靥,安安静静地写一封长信给他?写信,除了家书,越美的信越要趁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