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大众文化港台文化及其他(第2/15页)

台湾人是后来的。他们人进大陆前,已先声夺人。我指的是邓丽君的歌。我最早听到她的歌是《绿岛小夜曲》和《香港之夜》,录在一盘质量很差的磁带上,买录音机搭过来的。那时我们这儿还在声嘶力竭地玩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很优美的情感也只会高亢尖厉地表达出来,听到邓丽君的歌,毫不夸张地说,感到人性的一面在苏醒,一种结了壳的东西被软化和融解。后来是侯德健、罗大佑,他们给我的耳朵定了一个标准,就是好歌确实不仅仅是悦耳,也有那个文学性,即对人内心深处清脆的打击。我得说他们丰富了我的情感。他们的歌是那种可以使你停下来对自己多看两眼的东西。侯、罗是流行音乐中的超凡脱俗之辈,除了摇滚,我们这儿还没有能跟他们比肩而立的人物。

还有李昂,比她稍逊的白先勇,他们是我读过的并认为是小说的为数不多的台湾作家,也许还应该加上陈映真,只是我读他的东西不多,无法论及。还有两个女子也不能不提,一个是席慕容一个是那个著名的三毛。她们的东西我不觉得有力量,较真儿地说那是次一等的文学,精神容量和感染程度相当于好的流行音乐,李宗盛童安格那一级,但我忘不了读她们东西时作为一个读者所受到的单纯的感动,那是使人想变小变透明的感动。她们的文字有水晶般的效果,能写出那样的文字也是才女了,也许我们还要十年,到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作家出现,才会有这副文笔。

电影,当然要数侯孝贤杨德昌蔡明亮这批人,他们的创作和我们这儿的“第五代”可说是交相辉映,各不相让。蔡明亮的《爱情万岁》的作品气质更接近我们这儿的“第六代”,不那么宏大,找那个民族魂,更城市,更个人。依我之见,李安也应该算他们一伙的。对城市、现代化、现代化条件下的城市中的人与人的关系,他们集体显得比我们的导演更有感受,把握经验也更充分,已经先我们一步跳出了中国人的仪式化的生活表象。

老实说,我对台湾人的印象一直比香港人好,也许因为他们讲国语,很多人本来也是大陆过去的。我接触的台湾文化人,他们对中国文化的认真甚至在我看来都有些迂阔,那种方朴诚恳在大陆也是少见的,人好在骨子里,不但可以一起做事也能玩到一起去。纽约有个台湾来的华人导演叫皮特·王,居然一口京片子,跟他聊天聊老北京的事儿会感到自己是野的,外来的,这个时候就有强烈的感受:大家的文化背景是相同的。甚至那些台湾商人,也比香港商人多一些豪气,喝起酒来很仗义,当然也没准儿我接触的那几位正巧都是黑道来的。

我说这话的意思是,即便是在热闹自大的年代,我也隐隐感到了来自海外华人文化的冲击,只是不能正视它,就本能而言,我倾向于忽略、贬低那些非本地的陌生的文化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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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世纪90年代,仿佛一夜之间中国就进入了消费时代,大众文化已不是天外隐雷,而是化作无数颗豆大的雨点儿结结实实落到了我们头上。我并没有意识到一个新时代已经到来,仅仅认为是经济繁荣后带来的生活方式的改变。我的文化观仍停留在过去,即认为文化是少数人的精神活动,非工业的,对大众是一个给予、带领和引导的单向关系,而不是相反。我依旧蔑视大众的自发趣味,一方面要得到他们,一方面绝不肯跟他们混为一谈。不管知识分子对我多么排斥,强调我的知识结构、人品德行以至来历去向和他们的云泥之别,但是,对不起,我还是你们中的一员,至多是比较糟糕的那一种。我们的不同只是表面姿态的不同,时间久了,等咱们都老了,你会发现咱们其实一直是一伙,手心手背的区别,所谓痞子,也是文痞,古已有之,今后也不会绝种,咱们之间打的那些架,都叫窝里斗。

我的朋友中首先意识到大众文化时代到来的是北京电视艺术中心的郑小龙。那时他们那个电视剧生产单位已经在全国屡次制造了轰动效应,《四世同堂》、《凯旋在子夜》、《便衣警察》等等,保持着一年打响一部的节奏。尽管这些戏有的本来也是通俗小说,有的属于主旋律,但生产过程还是所谓“精英文化”的模式,先找一部有基础的小说,由作者本人或资深编剧反复修改,锤字炼句,再经过专家的多次严肃讨论,深入开掘原作中的思想深度,突出原作中的人文追求,然后细细拍来,简言之,不计成本,一切目的是为自己的,当然也要讲是为人民为艺术,实际上,主要满足的是创作者的成就感。甚至有这样的逻辑:只有创作者先得到满足人民大众才能,同时也就被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