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金庸(第2/2页)

中国旧小说大都有一个鲜明的主题,那就是以道德的名义杀人,在弘法的幌子下诲淫诲盗,这在金庸的小说中也看得很明显。金庸笔下的侠与其说是武术家不如说是罪犯,每一门派即为一伙匪帮。他们为私人恩怨互相仇杀倒也罢了,最不能忍受的是给他们的暴行戴上爱国主义大帽子,好像私刑杀人这种事也有正义非正义之分,为了正义哪怕血流成河。越是庙里的和尚越假正经,每动手前必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比之金老怪那种公然行凶的恶人还要令人反胃。金先生大约是纯为娱乐大众写的这类读物,若要你负起教化民众的大任你一定不肯,那又何必往一些角色脸上苦苦贴金?以你笔下那些人的小心眼儿,不扯千秋大义家国之恨他们也打得起来。可能是我不懂,渴望正义也是大众娱乐的目的之一,但我觉得,扯淡就是扯淡,非要把淡扯出个大原则,最恶心。

我不相信金庸笔下的那些人物在人类中真实存在过,我指的是这些人物身上的人性那一部分(故事当然是他瞎编的了)。什么小说,通俗的、纯的都是人类自身的写照,荒诞也是因为人的荒诞在先,总要源自人体的一部分真实,也许是梦魇,也许是幻想,也许病态,可能费解,但绝不是空穴来风。只有一种小说跟这都不挨边,那就是坏小说,面儿上看着别提多实了,骨子里完全是牵线木偶,跟着作者的主观意图跑,什么不合理的事只要情节需要就硬干,说起来有名有姓,可一点人味儿没有。

我一直生活在中国人之间,我也不认为中国人有什么特别的人种气质和超于世界各国人民的爱恨情仇,都是人,至多有一些风俗习惯的讲究。在金庸小说中我确实看到了一些跟我们不一样的人,那么狭隘、粗野,视听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有严重障碍,差不多都不可理喻,无法无天,精神世界几乎没有容量,只能认知眼前的一丁点儿人和事,所有行动近乎简单的条件反射,一句话,我认不出他们是谁。读他的书我没有产生任何有关人、人群的联想,有如在看一堆机器人作业,边读边问自己:这可能吗?这哥们儿写东西也太不过脑子了!一个那么大岁数的人,混了一辈子,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莫非写武侠就可以这么乱来?

我认为金庸很不高明地虚构了一群中国人的形象,这群人通过他的电影电视剧的广泛播映,于某种程度上代替了中国人的真实形象,给了世界一个很大的误会,以为这就是中国人本来的面目。都说张艺谋的电影歪曲了中国人的形象,我看真正子虚乌有的是金庸,会些拳脚,有意见就把人往死里打,这不是热血男儿,也与浩然正气无关,这是野生动物。

过去我是相信群众的,认为群众的眼睛即便说不上雪亮,也是睁着的,在金庸这件事上我栽了跟头,看来大家说好,也不见得真好。有时大家真能同心协力一齐编个弥天大谎。

我尽最大善意理解这件事也只能想到:金庸能卖,全在于大伙儿活得太累,很多人活得还有些窝囊,所以愿意暂时停停脑子,做一把文字头部按摩,能无端生些豪气,跟着感受一道善恶是非终有报这一古老的中国便宜话,第二天去受罪还能怀着点希望。再一条,中国小说的通俗部确实太不发达,除了老金的武侠,其他悬疑、科幻、恐怖、言情都不值一提。通俗小说还应该说是小说家族的主食,馒头米饭那一类,顿顿得吃。金庸可算是“金馒头”了,一蒸一屉,十四屉,饭量再大也能混个饱。

卖画的朋友有一个概念:东南亚庸俗文化圈。这是指以港台为中心包括新马泰一带的华人资产阶级趣味。这些年来,这种趣味一直在反攻大陆,并节节获胜,身在中国北方也能感到这种趣味的影响,四大天王、成龙电影、琼瑶电视剧和金庸小说,可说是四大俗。并不是我不俗,只是不是这么个俗法。我自认为是新北京文化圈中人,这个文化脱胎于1949年以后的革命文化,其精神实质是向西方的。我们有过自己的趣味,也有四大支柱:新时期文学,摇滚,北京电影学院的几代师生和北京电视艺术中心的十年创作。

现在都萎缩了,在流行趣味上可说是全盘沦陷。这个问题出在哪儿,我不知道。也许在中国旧的、天真的、自我神话的东西就是比别的什么都有生命力。

中国资产阶级所能产生的艺术基本上都是腐朽的,他们可以学习最新的技术,但精神世界永远浸泡、沉醉在过去的繁华旧梦之中。上述四大俗天天都在证明这一点。我们自己的那些艺术家呢,莫非他们也在努力证明他们都是短命的?有时,我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进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