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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听人家说,恋爱的时候会有过电的感觉,那天晚上我就像电插排上的剃须刀,整个人一直是酥的。爱情真美好,美好得想让人骂脏话。

唱歌的时候,她一直让我唱,我说我不会,跑调。她没办法,只能自己唱,我发现唱歌好听的姑娘,真的是浑身发光,我一直在旁边听,也偷偷地看她。不是没邪念,就是觉得这么美好的姑娘,咱不能那么龌龊,我第一次被自己吓到了,简直太他妈正人君子了。

后来她唱累了,就靠在我的肩膀上睡着了,期间两次服务员过来说时间到了,我都示意别出声,后来我写了一条短信给服务员看:今晚包夜。

我一直觉得自己并不伟大,但那晚不吹牛逼说,绝对是我这辈子最伟大的时刻。我就那么抱着她,盯着屏幕里的歌,待了一夜,碰都没碰她一个手指头。

到现在我都记得,那晚单曲循环的歌——王心凌的《我会好好的》。因为她一整晚都在唱那首歌,而且还偷偷哭了几次。我知道,她仍忘不了前男友,而我又无能为力。

第二天早晨,她醒后抬头看着我,问我说:

“中南海先生,你就这么待了一夜?”

“嗯,七姑娘你既然醒了,麻烦你让一下,胳膊没知觉了。”

抱着她过了一夜,胳膊整整一个小时没知觉,我以为得截肢呢,好在后来好了。她醒后一直靠在我的肩上,也不说话,就是静静地待着。半天她说了一句话,让我现在想起来,心里都是甜的,而且再没有人会这样了。

“中南海先生,既然你是喜欢我的,那么我就做你女朋友吧。”

我愣了半天,她抬头用她的一双大眼睛望着我,我有些恍惚,觉得太不真实了。我说你确定不是宿醉开的玩笑吗?她说你看我像是开玩笑吗?

就这样,我这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被一个女神倒追了。

是的,我们恋爱了。

那时候我们走遍了上海的每一个角落,喝遍了所有的咖啡厅,看遍了所有的电影院。因为相爱,就想一起感受生活的角角落落,因为我爱她,就想时时刻刻跟她在一起。

她会来我租的房子里给我打扫卫生,也会给我做饭,因为上海经常下雨,没事的时候我俩就窝在家里打游戏。有时候我觉得,我这辈子最美好的日子,就是她带给我的。可能以后都不会有了,因为后来我发现,我们的的确确是两个世界的人。

经过了一段肆无忌惮的热恋,我发现我钱包里的积蓄已经所剩无几。而我又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人,只要出去玩,肯定都是我付账,所以日子很快捉襟见肘。

有时候我也会去她练舞的地方接她,我有几次看见她出来的时候,特地换上别的衣服。起初我不以为然,后来我偶然看见几次她背的包还有衣服,都是我没见过的牌子,我去网上一查才知道,一个包的价钱是我半年的工资。

当时一瞬间就觉得被打败了,不知道是被谁打败的,也许是生活,也许是这个社会。她和我在一起从来没要求过任何东西,起初我以为她懂事,那时才明白,她不会问我要,因为她想要的,都可以自己买。我问过她,家里是做什么的,她就说做点儿小生意。

后来我还是问她朋友才知道,她父亲是做出口贸易的,几千吨的货轮,每年利润以亿计算。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和她差的不是一米两米,而是几丈几百丈。

她不知道我知道这些,仍然每天陪着我吃小餐馆,去各种小商店,买廉价的饰品。有很多次她觉得这东西贵,我都赌气似的非要买下来,她不理解我为什么会生气,而我也不理解她为什么要伪装自己。

时间久了,她察觉到我的变化,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什么。其实那时候我就知道,我和她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后来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问她,为什么骗我?

她开始一言不发,最后说了一句话就走了:“我以为爱你,与其他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