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第3/3页)

少时体弱多病,在凄风冷雨中度过了我的芳春,现在又感受早衰之苦。所以有时遇见一个玉雪玲珑的女孩,我便不免心中一动。我想假如我懂得夺舍法据这可爱身体而有之,我将怎样用她青年的精力而读书,而研究,而学习我以前未学现在想学而已嫌其晚的一切。便是娱乐,我也一定比她更会享受。这念头有点不良,我自己也明白,可是我既没有获得道家夺舍法之秘传,也不过是骗骗自己的空想而已。

中年人或老年人见了青年,觉得不胜其歆羡之至,而青年却似乎不能充分地了解青春之乐。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谁说不是一条真理?好像我们称孩子的时代为黄金,其实孩子果真知道自己快乐么?他们不自知其乐,而我们强名之为乐,我总觉得这是不该的。

再者青年总是糊涂的,无经验的。以读书研究而论,他们往往不知门径与方法,浪费精神气力而所得无多。又血气正盛,嗜欲的拘牵,情欲的缠纠,冲动的驱策,野心的引诱,使他们陷于空想、狂热、苦恼、追求以及一切烦闷之中,如苍蝇之落于蛛网,愈挣扎则缚束愈紧。其甚者从此趋于堕落之途,及其觉悟则已老大徒悲了。若能以中年人的明智,老年人的淡泊,控制青年的精力,使它向正当的道路上发展,则青年的前途,岂不更远大,而其成功岂不更快呢。

仿佛记得英国某诗人有再来一次的歌,中年老年之希望恢复青春,也无非是这“再来一次”的意识之刺激罢了。祖与父之热心教育其子孙,何尝不是因为觉得自己老了,无能为力了,所以想利用青年的可塑性,将他们抟成一尊比自己更完全优美的活像。当他们教育青年学习时,凭自己过去的经验,授与青年以比较简捷的方法,将自己辛苦探索出来的路线,指导青年,免得他们再纡回曲折地乱撞。他们未曾实现的希望,要在后一代人身上实现,他们没有满足的野心,要叫后一代人来替他们满足。他们的梦,他们的愿望,他们奢侈的贪求,本来都已成了空花的,现在幻想在后代人头上收获其甘芳丰硕的果。因此,当他们勤勤恳恳地教导子孙时,如其说是由于慈爱,毋宁说是出于自私,如其说是在替子孙打算,毋宁说是自己慰安。这是另一种“夺舍法”,他们的生命是由此而延续,而生命的意义是靠此而完成的。

据说法朗士常恨上帝或造物的神造人的方法太笨:把青春位置于生命过程的最前一段,使人生最宝贵的爱情,磨折于生活重担之下。他说假如他有造人之权的话,他要选取虫类如蝴蝶之属做榜样。要它先在幼虫时期就做完各种可厌恶的营养工作,到了最后一期,男人女人长出闪光翅膀,在露水和欲望中活了一会儿,就相抱相吻地死去。读了这一串诗意的词句,谁不为之悠然神往呢。不止恋爱而已,想到可贵青春度于糊涂昏乱之中之可惜,对于法朗士的建议,我也要竭诚拥护的了。

不过宗教家也有这么类似的说法,像基督教就说凡是热心爱神奉侍神的人,受苦一生,到了最后的一刹那,灵魂便像蛾之自蛹中蜕出,脱离了笨重躯壳,栩栩然飞向虚空,浑身发出光明,出入水火,贯穿金石,大千世界无不游行自在,又获得一切智慧,一切满足,而且最要紧的是从此再不会死。这比起法朗士先生所说的一小时蝴蝶的生命不远胜么?有了这种信仰的人,对于人世易于萎谢的青春,正不必用其歆羡了吧?

苏雪林(1897—1999),原名龚小梅,安徽省太平县人,曾留学法国学习艺术,后回国在几所大学任过教授。1949年赴香港,后转台湾做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兼写小说、剧本、传记和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