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一口鸦片(第2/3页)

她小时候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给自己买一杯冰激凌,不过大概因为那时候困扰她的,多半是些鸡毛蒜皮的小破事,本来就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吃完甜的,血糖一上来,立马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她不知道,现在它们还能不能给她带来平静,如果不能平静下来,她要怎么来面对这个失败得一塌糊涂、形容可鄙的女人……就是她自己的事实呢?

晚饭时间,周围很清静,叶子璐靠窗坐着,吃到第二份,就感觉五脏六腑都被冻住了,果然感觉自己平静……好吧,其实是麻木了一些。她习惯性地用手机上起了网,慢慢地沉浸在了虚拟世界的写手编出来的故事里。

耳边是舒缓的音乐,冰激凌的味道也对得起它的价钱,这些让叶子璐生出了某种……仿佛自己很幸福的错觉来。

这篇□的作者写作技巧不错,故事编得很引人入胜,题材也很流行——讲的是一个失败的人,发生了一场意外,结果回到了自己少年的时代,在一切坏事都没有发生、一切好事都可以重新策划的时候,主角一点一点地修正着自己的人生轨迹,最后功成名就的故事。

叶子璐看着看着,就入迷了,尽管她以前也看过很多这种“重生题材”的小说,但从来没有这样触动过。

所谓代入感,大概就是当她吃完三份冰激凌,飞快地看完了这大半本小说之后,心情奇迹一般地好了起来的效果——好像刚刚让她万分难过的场景从来没有发生过、或者已经突然不再重要了似的。

叶子璐精神百倍地买单回家,坐在车上,脑电波不知道已经飘到了哪个诡异的波段上,她于是开始无法抑制地开始想象:如果自己的生命可以重活一遍的话,她想要回到哪个年纪呢?

高中?

对,她人生的污点就是从高中开始的,回到高中,她就会弥补自己高考的遗憾,和胡芊一样升上名校,不浪费一分钟的光阴,考出一大堆证书,让得的奖把房间都堆满了,然后顺理成章地出国,得到一份人人羡慕的好工作。

不……或许回到初中更好一些,如果回到初中,她的精力完全不用放在学校那点事上,可以在别人学初等代数的时候就自学起英语日语法语德语,然后藐视众生地轻轻松松地升上重点高中,练就一口能跟八国联军对骂的绝技。

或者更早,比如小学——她可以在中国大陆刚刚联起互联网的时候,就自学计算机,跳级,从小学一年级直接跳到六年级,甚至她还可以写书,成为一个神童,也混个少年班上上。

不然,干脆眼睛一闭,发现自己才被妈妈生出来也不错,发现自己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四处乱窜地傻玩傻淘,还有无限可能的美好的未来。每当她表现出一点和别的孩子不一样的地方,就会被所有的大人们交口称赞,以她一出生就二十五年的人生阅历,一定会是个天才。

叶子璐越琢磨越高兴,桩桩件件都有鼻子有眼的,就差写一份完整的“重生计划表”出来了,好像她晚上睡一觉,明天就会变成个小朋友,真的能从头再来似的……她想得太认真了,以至于坐过了站都没注意,结果公交车一直把她拉到了龙城火车站,售票员才特意过来提醒她下车。

叶子璐的精神被充了满格的电,丝毫也不懊恼,飘飘然地下了车,嘴角还挂着一丝可疑的笑容,愣是走了六站地,自己走回家了!

她还从来不知道自己的体魄竟然有这么强健。

在家门口的时候,叶子璐正计划这晚上回家再找几本同类的小说看时,就撞见了王劳拉。

王劳拉正在那里被一个男人纠缠。

那男的看起来有三四十岁,目测身高不足一米六五,长得也不怎么样,一笑一口黄牙板,大概是脸稍微有点不对称,怎么看怎么别扭,凭空让人生出某种这家伙十分獐头鼠目的感觉。

“这可是专门给你买的,我特意托人从国外带来的,你要是不要,我一个大老爷们儿,也不能拎着女包上街啊!”叶子璐听见那个男人一边这么说,一边把一个皮包往王劳拉手里塞,走近一点,叶子璐看清了那个其貌不扬的小破包上的牌子标志。

她顿时明白了,这就是传说中每天晚上在王劳拉公司门口堵人的那个暴发户,哪里是送包,分明是送人民币嘛!

我们劳拉小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一个几万块钱破包又怎么样?她才不会要这么难看的玩意呢,叶子璐一边慢慢腾腾地往回走,一边好整以暇地想。

果然,王劳拉好像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一样,愤怒地把包塞回男人手里,声音近乎尖利地说:“宋成梁!我警告你,再纠缠我我就报警了!谁稀罕你的破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