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我不是三毛迷

——读《温柔的夜》

文/周粲

据说有一些读者,迷上了三毛的作品;这些读者,被称为“三毛迷”。

我不是三毛迷。几十岁的人了,只会有“执着”,不会有“迷”的。但是自从有了三毛之后,三毛的书,我倒是看了不少。屈指一数,计有:《撒哈拉的故事》、《哭泣的骆驼》、《稻草人手记》和最近才出版的《温柔的夜》。

一直都以为三毛是属于沙漠的;她的文章所以写得好,完全因为她到了撒哈拉沙漠;要是她一旦离开了这个地方,她就再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来了。三毛自己也有这种想法。记得她在一篇文字里也这么表示过。那一阵子,她似乎很苦恼,觉得自己写不出好东西。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当我读完了《温柔的夜》,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三毛并不是仅仅属于沙漠的;离开了沙漠,三毛仍旧能写出好东西来。在读《温柔的夜》的时候,我私底下一直这样想:唔,这一篇写得不错;不过,恐怕也只是这一篇写得好而已;接下来的,总不会都写得精采吧?这是不可能的。就是一般的大作家的书,也不是这个样子。三毛还不是什么大作家;一点也不是。但是看了一篇又一篇,我竟然发觉里面的每一篇,都有一些东西能深深地把我吸引住。

就说第一篇《寂地》吧,吸引我的是一股气氛。在一篇文学作品里营造气氛到这么成功,是不容易的。这篇作品的重点是在“脸狺”这种东西上面。什么是脸狺?世界上有没有脸狺?是萦绕在作品中人物心里的问题。后来问题多了一个,那就是脸狺出没的地点。于是情节的发展推进另一个高潮。当三毛说了一句“脸狺贪心!”的时候,她拉下来这样描写:

“这时不知哪里吹来一阵怪风,眼看将尽的火堆突然斜斜往我轰一下烧过来,荷西一拖我,打了半个滚,瞪着火;它又回来了,背后毛毛的感觉凉飕飕的爬了个全身。”

读到这里,谁者差不多已经透不过气来了。第二篇《五月花》是集子里最长的一篇,占了大约九十页。这一篇的写作手法也比较新;它是以日记的方式写成的。作品中的人物,除了三毛和荷西夫妇之外,还有荷西沙漠里的老同事路易、老板娘杜鲁夫人、杜鲁医生、荷西的雇主汉斯、汉斯的太太英格等。三毛这样形容杜鲁夫人:“她,三十多岁,一件淡紫缀银片的长礼服拖地,金色长耳环塞肩,脚蹬四寸镂空白皮鞋,头发竖立,编成数十条细辫子,有若蛇发美人,一派非洲风味,双目炯炯有神,含威不怒,脸上荡着笑,却不使人觉着亲切,英语说得极好,一看便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只是还不到炉火纯青,迎接人的方式,显得造作矫情。”

经三毛这么一形容,杜鲁夫人的形象,便栩栩如生地出现在读者面前了。

用来介绍英格的文字也很出色。三毛说:“英格很年轻,不会满三十岁,衣着却很老气,脸极瘦,颧骨很高,鼻子尖尖的,嘴唇很薄,双眼是淡棕色,睫毛黄黄的,看见她,使我想起莫底格尼亚尼画中长脸,长脖子,没画眼珠的女子,又很像毕卡索立体画派时的三角脸情人,总是有个性的,不算难看,透着点厉害,坐在她前面,总觉坐在冷气机前一样。”

如果读者看过莫底格尼亚尼和毕卡索的画,英格的形象,简直呼之欲出。从这一点来看三毛,她在人物出场时经营的文字,并不会比白先勇逊色。

《五月花》所写的,似乎是一些琐琐碎碎、跟读者的生活毫无关系的事;但是由于三毛把里面每一个人物包括她自己在内都写活了,所以读起来趣味盎然。同时,读者为了想知道荷西最后是否拿得到汉斯欠他的那几千块美金的薪水,也就迫不及待地追看下去了。

在这一篇作品里,三毛在刻划自己的性格,刻划得很好。正如彭歌所说:三毛“仿佛柔弱,却很刚强”,当汉斯想表示屈服,对她说:“好啦,和平啦!啧!没看过你这种中国女人”时,她敢瞪着他说:“你当我是十八世纪时迁去美国筑铁路的唐山猪仔?”到了汉斯无可奈何,又说了句“好啦!”时,她会加了一句,说:“你这个变种德国人”吗?第三篇是《玛黛拉游记》。读这篇游记,我得到一个启示:对于一个没有去过甲地的人,不管作者用多么美丽的文字去描写它,都是没有多大用处的。读者看了之后,绝对不会留下太深刻的印象。就是在新闻记者的过程中,趣味也并不浓厚。所以当三毛说:“我们旅馆是一长条豪华的水泥大厦,据说有七百五十个房间,是丰夏最新的建筑之一,附近还有许许多多古香古色老式的旅馆,新新旧旧的依山而建,大部分隐在浓浓的绿荫里,配合着四周的景色,看上去真是一种心灵的享受。”我瞥了一眼,就跳过去了。但是到了她在记述向瓷器店的老人买天使的雕塑,老人因为要维护“传统”,宁可不卖给她时,我的兴趣便油然而生了。另外写到“殡仪馆酒店”去喝酒,到小饭店去吃五串大扫把一般的烤肉等那些事,也十分有趣。总之,这绝对是一篇能够吸引读者一口气读下去的游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