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的简约之道(第6/8页)

然而他所做的这一切并没有破坏正规意义上的侦探故事。没有人可以将其破坏。大规模生产需要遵守制作工序。现实主义需要作者天资过人、知识渊博、时时警醒。哈米特也许只不过是在那里或这里进行了少许收放和微调。当然,除了最蠢笨不堪或是最华而不实的作家之外,其他人对自己作品不真实性的认识都比以前有所加深。哈米特证明了一点:侦探小说也可以成为一种重要的写作形式。《马耳他之鹰》[38]可能是一部神来之作,也可能不是,但是孕育了这样一部作品的艺术形式,“理论上说来,”不可能孕育不出其他作品。一旦侦探小说写得好到了这个份上,也只有书呆子才不愿意承认它还可以好上加好。哈米特的功绩不止于此,他还让侦探小说的写作变成了一件有乐子的事情,而不只是殚精竭虑于把一系列无关紧要的线索串联起来。如果没有他,就不会有珀西瓦尔·怀尔德[39]的《验尸讯问》这种地方特色浓厚、充满奇思妙想的悬疑小说,也不会有雷蒙德·波斯特盖特[40]的《十二人的判决》那样出众的讽喻之作,抑或不会有肯尼斯·费林[41]的《心灵匕首》那样饱含充满机趣的言外之音的作品、唐纳德·亨德森[42]《鲍林先生买报记》那样喜悲参半地对凶手进行美化的作品和理查德·赛尔[43]的《拉扎勒斯七号》那样轻松有趣的好莱坞式闹剧。

现实主义风格很容易被滥用:因为写得匆忙,或是缺少觉悟,又或者是因为无力跨越“想写”和“能写”之间的鸿沟。现实主义风格也很容易被伪造:残暴并不是力量,轻浮也不是机智,充满悬念的写法也可能变得像平铺直叙的文风一样无聊,就算是写和水性杨花的金发美女调情,如果作者是满脑子只有这一件事的好色小年轻,那写出来的东西也只会乏味不堪。这样的情况太多了,搞得现在只要侦探小说的角色开口说“嗯啊”,作者就被自动归入了“山寨版哈米特”之列。

而且,还有不少人认为,哈米特写的根本不是侦探小说,而是关于几条罪恶街道的硬汉派纪事而已,只是表面上加入了一些推理元素,就像在“马提尼”鸡尾酒里加上了一枚橄榄。说这话的都是大惊小怪的老妇女——男女都有(或是不男不女),几乎包括了所有年龄段——她们总觉得凶手应该散发着木兰花的香气,也不想想谋杀本来就是一种极端残忍的行为,哪怕凶手有时候的确看起来像是公子哥儿、大学教授或是慈母般的白发老太太。还有一些正规传统推理小说的拥趸已经被吓得灵魂出窍了,他们认为,如果一部侦探小说没有正式提出明确的问题,也没有围绕着这个问题布置好整整齐齐贴着小标签的线索,那么这就不是一部侦探小说。这些人会指出,比如说,《马耳他之鹰》的读者就不会关心谁杀了斯佩德的搭档阿彻(这是整部小说唯一一个明确提出的问题),因为总有其他什么事情牵绊住了他们的思绪。但是在《玻璃钥匙》[44]中,虽然读者不断地被提醒,“问题是:谁杀了泰勒·亨利”,却也只是为了达到一样的效果:一种充满了动作、阴谋、各怀鬼胎和逐步丰满人物个性的效果。侦探小说该写的,就是这些东西。其余部分写来无非等同于在客厅里玩挑棒游戏。

但是这些(也包括哈米特)在我看来尚嫌不足。在谋杀案写实派高手笔下的世界里,黑帮可以统治本族,甚至整个城市。酒店、公寓和知名饭店的所有者靠开窑子赚钱。电影明星是匪帮的眼线,大厅里那个友善的男人实际上是做非法乐透生意的老板。在那个世界里,口袋里只揣着一品脱小酒的家伙锒铛入狱,法官却有一地下室的走私酒水。市长会借包庇谋杀案发财。走夜路的没一个是安全的,因为法律和秩序只是我们挂在嘴边的玩意儿,从不会真去执行。在那个世界里,就算你在光天化日之下亲眼目睹了一起拦路抢劫案,也只会乖乖闭牢嘴巴,飞快地隐入人群,因为也许劫犯的朋友有把长枪,又或者警方不喜欢你的证词,再或者还有不择手段的辩方律师,会在开庭日对你滥加指责、恶语中伤,而陪审团都是一帮精挑细选过的傻子,带有政治背景的法官对此只是敷衍了事。

那个世界并不充满芳香,但那就是你生活的地方。那些心智坚忍、能够冷眼旁观的作家可以借此写出趣味盎然、引人发噱的作品。人死了自然不是什么趣事,但有意思的是,让他毙命的只是些无足轻重的小事,他的死亡,是我们所谓的“文明”锻造出来的。但尽管如此,仍然不够。

所有能够被称之为艺术的东西,都带有救赎的性质。也许是纯粹的悲剧,如果是高级悲剧[45]的话。又或许带着怜悯和讥讽。也可能就是一个健壮男人粗哑的笑声。但是总得有人到那些罪恶的街道上去。这个人必不能是坏人,而是道德高尚、无所畏惧的人。这种小说中的侦探必须是这样的人。他是英雄,是一切,是一个完满的人,是一个平凡却不普通的人。用句老话说,他必须是一个“正派人”,这种正派与生俱来、不可避免、不假思索,自然更不消挂在嘴上。他必须是自己的世界里最为杰出的那一个,而且放在任何一个世界里,也毫不逊色。他的私生活我不想多管,只知道他既不是太监,也不是圣徒。引诱公爵夫人?也许吧。糟蹋黄花闺女?绝不可能。如果他一件事情做得正派,那么件件事情莫不正派。他安于清贫,否则也不会去做侦探。他是个平凡的人,否则走不进老百姓中去。他知道自己该具备什么样的品质,否则就干不好这份工作。他不取不义之财,但是如果对方狗眼看人低,他也会公正地还以颜色。他是一个独行侠,一身傲骨,希望你以礼相待,否则你一定会后悔不迭。他说起话来就像其他同龄人一样,开着呛口的玩笑,生气勃勃,又带着一点儿荒诞,对虚伪深恶痛绝,对卑鄙不屑一顾。这个人寻找幕后真相的冒险经历成就了故事本身,而且正是因为这些经历发生在这么一个适合冒险的人身上,才能称之为冒险。他似乎无所不知,让人大吃一惊,但也无可厚非,因为这些知识本就属于他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