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与心

若把人仅仅视为肉身,余者不过其功能种种,当然就会看人生是一场偶然的戏剧,“死去原知万事空”,及时行乐最是明智之举。可不是吗,既然人曾经是、终归仍不过是一堆平等的物质,又何必去问什么意义。尤其这戏剧不单偶然,而且注定是苦难重重,又何苦对之抱以太多热情,莫如把希望寄于死后或来生——一处清静无忧的所在。这差不多是一类信仰的根源。问题是它把生命看得太过直观,多有思问者怕不会满足;比如说吧,谁知道死后会是啥样?凭什么我要相信你的描述?

若把人生看作精神之旅,肉身不过一具临时载体,好比一驾车马,“乘物以游心”,你还会贬低意义,轻视热情,宁愿生命仅仅是一次按部就班的生理消费吗?这是另一类信仰的起点。但这类信仰,至少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要证明精神的永恒,即精神并不随着肉身的死亡而告消灭,否则热情和意义便失根基。此题其实并不难解,因为证据一向都不隐蔽:人类生生死死已历多少世代,但毁灭的全是肉身,精神何曾有过须臾止息!

二是要证明,困苦之于人生,是死也难逃的宿命,否则就会助长以死来赴极乐的期冀。此题的解法也不复杂:除非死等于无,否则你逃到哪儿去也还是一种生的状态;而死若等于无呢,无的意思是不存在,你又怎能逃到一处并不存在的地方去呢?

三,于是有人要强调“我”了——我的精神,我的精神难道不会随着我的死亡而消散吗?可事实上,“我的精神”若不融入“类的精神”,就不能算是精神,而仅仅还是肉身,或某一肉身顺便携带的一点点自行封闭和断绝的消息。有谁会认为一己私欲也算得一种精神吗?比如一块瓷片,所以被珍重,是因为它与一具完整的瓷器相关,故可传达某种审美精神;倘其太过破碎,除了是块碎片跟谁也挨不上,确实它就不必热情,也无须意义,它已然是回归了清静无忧的所在。

相信人即精神之旅者,必会关心生命的意义,唯意义能够连接起部分和整体,连接起暂时与永恒。而相信人即肉身者,关心意义可不是累、抱紧热情可不是傻吗?但其行为常又乖张:只因不见意义,便说没有意义,而“没有意义”却又被强调成一种意义,甚至信仰。

我是说,这两类信仰的根源和取向大相径庭,并无取消一种的意思。譬如我,早晨一睁眼便相信后一种,晚上一上床,自然而然地也赞成前者。后一种让我满怀热情地走进生活,在寻求意义的过程中享受欢乐,而前者是最好的心理医生,或安眠曲。怎么回事?我这人太没主张,一会儿把人视为精神,一会儿又看人只是肉身?可不就这么回事!我既是我,我又是史铁生,既然身心兼备,自当各派其用。早晨一睁眼,身助心愿,心就像个孩子,驾驶着身之车只争朝夕;晚上一上床,心随身安,身就像辆破车,心再不要打扰它,只要维护它、安慰它:睡你的觉吧,万法皆空。其实呢,无论何时何地,人生之事莫非身、心两类,怕只怕弄颠倒了。比如名,实为身所有,即那史之牵挂,或那偶然车马之悲欢;“轻轻地我来了”,我跟着沾点儿光和累,“轻轻地我走”后呢,谁还管他是谁——弄得好了是某种思问之标识,弄不好唯一缕烟尘!但写作,那可是我的事,我从中成长,苦乐兼得,由个傻小子渐渐长得像个明白人了。待某日那史一闭眼走了,车毁马亡,但愿助我成长的事情仍可借另一驾车马助我成长。当然了,卸磨杀驴极不道德,故也该对那史抱以谢忱:为了我的游历和成长,哥们儿你受累了、受苦了、尽力了,多谢多谢了。还能怎样?我还嫌他生前腿也敷衍、肾也塞责,弄得我苦不堪言呢!就像民歌中唱的:“灰毛驴驴地上,灰毛驴驴地下,一辈子也没坐过好车马……”

二〇〇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