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本义断想

让不能行动的人重新可以行动,使不能工作的人重新能够工作,为丧失谋生能力的人提供生存保障,这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若仅此而已便只能算作修理和饲养,不能算作康复。(就像把一辆破汽车、一台坏机床修理好,就像在笼中养肥一只鸟儿。)康复的意思是指:使那些不幸残疾的人失而复得做人的全部权利、价值、意义和欢乐,不单是为了他们能够生存能够生产。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完成一连串的生物过程,而是为了追寻一系列的精神实现;不是为了当一部好机器,而是为了创造幸福也享有幸福,倘有人说他不渴望幸福,方便的话我们可以给他一点儿教训,为了他竟敢说谎竟敢亵渎全人类的方向。(至于对幸福的不同理解,至于在通往幸福的路上必然散布着痛苦,那是另外的问题。)

正因为行动、工作和生存保障,可能提供给我们创造幸福并享有幸福的机会,它才是重要的,才可算作康复的步骤之一。但是,是不是一个能够行动、工作和生存的人,就一定能够如醉如痴地成为一个幸福的创造者和享有者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只需记起一件事就够了:一个身体健全且衣食住行都不愁的人,也可能自杀。

我曾在另一篇文章中谈到过自杀,我以为那是人类的一种光荣品质,是人与其他动物的一个分界。只有人会自杀,因为只有人才不满足于单纯的生物性和机器性,只有人才把怎样活着看得比活着本身更要紧,只有人在顽固地追问并要求着生存的意义,因而只有人创造出了灿烂的文明和壮丽的生活,于是人幸运地没有沦落到去街头随了锣声钻火圈。我不知道这值不值得人类骄傲,但我相信我们要以一个人的资格活下去就必得保持这种骄傲,所以我们的康复工作万万不能轻视了这种骄傲。

如果我们终于承认了残疾人也是人,如果我们终于相信了人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动物,也不是为了生产而配置的机器——如果这样的前提已经确立,而我们要是还说:“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尚且没有完全解决,哪还顾得上其他(譬如说残疾人的爱情问题)呢?”那么,要想证明我们的思维能力还是健全的,就只好把上述前提光明磊落地推翻。

上述前提当然不容推翻。应该推翻的,是对康复工作的某些简陋的理解,是无意之中仍然轻蔑了残疾人的人权的某些逻辑。譬如说,没有爱情的生活对于健全人来说是不人道的,那么同样的生活对于残疾人来说就应该是可以将就的吗?平等二字忽然到哪儿去了?

也许我们应该先来认真想想什么是人道主义了,虽然这四个字现在已经不太陌生。我们对它习惯的理解大约来源于这样一句话:“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但是我们现在更想知道的是:我们从濒死中活了过来,我们的伤病已然治愈或已然固定为一种残疾,在这之后,人道主义对我们还有什么见教或效用?如果再没有了,便难免会得出一个骇人听闻的结论:没病没伤且衣食饱暖的活人,是无须人道主义的。也许现在倒是轮到我们来拯救人道主义了:人道主义不仅应该关怀人的肉体,最主要的是得关怀人的灵魂。把一个要死的人救活,把一个人的伤病治好,却听凭他的灵魂被捆缚被冷冻被晾干,这能算是人道吗?一面称赞着他们的身残志不残,一面漠视着他们爱的权利,这能算是人道吗?当一切健全人都赞美着爱的神圣,讴歌“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之时,我们却偏偏对残疾人说:“你们的就业等等问题尚且艰难,怎么有时间来考虑你们的爱情问题呢?”这应该算是人道还是应该算作歧视?

有一种观点认为:人不能活着又怎么去爱呢?所以他们主张爱情问题当然要放在就业等等问题之后。但是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人不能去爱又怎么能活呢?看来,这绝不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式的争论,这乃是对于生命意义的不同理解。限于篇幅先不去论谁是谁非,然而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懂得爱并且可以爱的人,自会不屈不挠地活着并且满怀激情地创造更美的生活;一个懂得爱却不能去爱的人,多半是活不下去的;而一个既不懂得爱也得不到爱的人,即便可以活下去,但是活得像个什么却不一定。

人道主义指引下的康复事业,是要使残疾人活成人而不是活成其他,是要使他们热爱生命迷恋生活,而不是在盼死的心境下去苦熬岁月。所以我以为爱情问题至少是与就业问题同等重要的。生与爱原本是一码事。如果偏要问先迈左腿还是先迈右腿的话,回答是:没了这条腿你休想迈动那条腿——你残疾了你就知道了。况且渴望前行的不是腿,而是人,人之不存,腿将焉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