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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呼,水很深

按现在的说法,“吾”和“我”算是同义词了。其实,它们还是有差别的。宋朝有本《四书笺义》就说,“吾”是对自己说自己,比如“吾有知乎哉”,对别人说自己则是“我”,如“有鄙夫问于我”。这里面的差别挺微妙的。不过呢,这不算是很重要的事情,因为现在很少用“吾”,这种细微的差别,当个小知识知道也就行了,不知道也无伤大雅。

但有的事还是得说一说。例如,评书、小说、影视剧里,提到皇帝下圣旨,往往有一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这有破绽。《万历野获编》里,提到这句话的来历,是从明太祖朱元璋开始用的,“太祖‘奉天’二字,千古独见”。书里说,皇帝有个大圭,上面有“奉天法祖”四个大字,遇到特别正式的场合,是一定要拿的。而“诰敕命”中,起首一定要称“奉天承运皇帝”。所以,正确的读法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而且,明朝以前,不该有这个说法。

说到圣旨,还有个有意思的事儿。在宋朝,无论皇帝和臣下,发出的指令都可以叫作“旨”。只是皇帝的叫“圣旨”,首相宰辅之类的叫“钧旨”,太守以下的叫“台旨”,再往下的,就叫作“裁旨”了。这样的称呼是宋朝独有的。

写信的时候,熟人之间往往不署名,最后写个“知名不具”,透着亲密。不过要在唐宋时期,“不具”这个词不能乱用,只能长辈对晚辈说,上级对下级说。那要是反过来呢?位卑者对位尊者,要用“知名不备”。同辈朋友之间,只能写“知名不宣”。宋人魏泰《东轩笔录》里,就讲了这样的区别。魏泰说,从字面看,这三个写法也看不出有什么轻重之分,也不知道是谁定的,“而举世莫敢乱,亦可怪也”。

还有两个古装戏里经常用到的称呼,就是“老爷”与“大人”。细说起来,“大人”这个称呼,在明朝以前是不受欢迎的,因为明朝官场要称“老爷”,但也有很多区别。位重为九卿,称“老爷”,外任司、道以上官员,称“老爷”,而相对低级别的官员,要称为“爷”。至于乡绅、地主之类,那是不能称“老爷”的,只能称“老爹”。

有趣的是,如果当爹的已经是“老爷”了,那么儿子无论官做到多大,别人也不能叫他“老爷”,只能叫“大爷”。直到清代,称呼才逐渐有了变化,老百姓管大官们叫“大老爷”,知府知县之类,竟然称为“太老爷”,举人、贡生什么的叫“大爷”,官场之间,互相称呼“大人”。

说起“大人”,这个称呼是始发于明朝,兴起在清代的。《万历野获编》的作者说,他爷爷有一次在朝房等待张居正接见,张居正进来的时候问:“哪位是沈大人?”他爷爷赶紧说:“我是。”这说明明朝已经有了这个词,而且是官僚之间互相的称呼,不分上下级。但直到清代,这个称呼还一度不被接受。

清代的《柳南随笔》说,当年嘉定有个县丞叫李玉森,见到朝廷来的直指(巡查官员)时,称呼对方为“大人”,对方还生气了。李玉森解释说:“大人这个称呼多美啊,不用来称呼您,这个词儿就贱了。”说得对方舒服啊,脸色立刻就转好了。

另外一个版本是,有个叫夏玉麟的小孩,称呼县令为“大人”。县令不高兴了,说“大人”这说法哪儿来的啊?你给我从书里找出一百个“大人”来。夏玉麟也聪明,张嘴就答:“孔门七十二贤人加云台二十八将,一共一百个。”这么一说,把县令给说乐了。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大人”就逐渐普及了吧。总之,张大人李大人什么的就叫起来了。不过有一点得注意,“大人”还是官员之间的称呼,吏员(政府聘任的无功名的办事员)和老百姓,一定还得叫官员为“老爷”“大老爷”。

那再往前说,没有“老爷”“大人”的时候,官场怎么称呼呢?恐怕就是“明公”“公”一类的了。

在古代,即便在一般老百姓之中,也有些区别人的称呼。例如男青年,就被分成两种,学习好的、家里有背景的文艺男青年,会被称为“秀”,如张三秀、李五秀,这个“秀”字,一度成了男孩名字中的常用字。而普通的男青年,就叫作“郎”,张三郎、李五郎。

慢慢地,“秀”这个称呼,也蔓延到女子之中。北宋祥符年间,建安有位姓徐的女子,写了本书叫《闺秀集》,从此,会吟诗有文化的女孩子,就叫作“闺秀”。再后来呢,大家都知道了,女性基本抢走了这个“秀”字,男人们很少这么叫了。

还有两个常用称呼:老师,同学。其实这两个词的历史都不算长,全是明朝才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