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庐闲话(第2/2页)

我的仗义

三年前,搬到新居,住在三层。每逢有挂号信件到来,投递员在楼下高声呼叫,我就心惊肉跳,腿也不好用,下楼十分艰难。投递员见我这样,有时就把信给我送上来,我当然表示感谢,说几句客气话。过了一些时候,投递员对邻居抱怨说:“这位大爷,太不仗义了。”邻居转告我,我一时明白不过来。邻居说:“送他点东西吧,上楼送信,是分外劳动。”过年时,我就送了他一份年历,小伙子高兴了,我也仗义了。其实,我青年时很热情,对朋友也是一片赤诚,是后来逐渐消磨,才变成现在这样不“仗义”。我曾两次为朋友仗义执言。一次是“胡风事件”时,为诗人鲁君,好像已经谈过,不再详记。另一次是为作家秦君,当时他不在场,事后我也没有和他谈过。一九四六年,我回到我的家乡工作。有一次区党委召集会议,很是隆重,军区司令员、区党委组织部长,都参加了。在会上,一个管戏剧的小头头,忘记了他姓什么,只记得脸上有些麻子,忽然提出:“秦某反对演京剧,和王实味一样!”我刚从延安来,王实味是什么“问题”,心里还有余悸。一听这话,马上激动起来,往前走了两步,扶着司令员的椅背,大声说:“怎么能说反对唱京戏,就是王实味呢,能这样联系吗?”我的出人意料的举动,激昂的语气,使得司令员回头望了望,他并不认识我。组织部长和我有一面之交,替我圆了圆场,没有当场出事,但后来在土地会议时,还是发生了。仗义,仗义,有仗才有义。如果说第一次仗义,是因为我自觉与胡风素不相识,毫无往来,这第二次,则自觉是本地人,不会被见外。现在,我可以说,当时有些本地人是排外的。秦是外来人。他到冀中,我那时住在报社,也算客人。秦来了,要吃要住,找到我,我去找报社领导,结果碰了钉子。在秦以前,戏剧家崔君,派来当剧团团长,和本地人处得不好。结果,在一次夜间演出时,被一群化了装的警卫人员,哄打一顿,又回了原单位。文艺界,也有山头,也怕别人抢他的官座。这是我后来慢慢悟出的道理。秦后来帮我编《平原杂志》,他也会画。有一期封面,他画的是一个扎白头巾的农民,在田间地头,用铁铲戳住一条蛇。当时,我并没有看出他有什么寓意。很多年以后,我才悟出,这是他对地头蛇的痛恨。好在当时地方上,也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不然,那还了得。自秦以后,我处境越来越不好,也就再也不能仗义了。(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排外的又一例是:写小说的孔君,夫妻俩来这里下乡、写作。土地会议时,三言两语,还没说清楚罪名,组长就宣布:开除孔的党籍。我坐在同一条炕上,没有说一句话。前几天,我已经被“搬了石头”。其实,外地人到这里来,如果能和这里的同行,特别是宣传干部,处得好,说得来,就不会出这种事。无奈这些文艺工作者,都不善于交际,便被说成自高自大。随后又散布流言,传给领导。遇到时机,就逃不脱。因为领导对这些外来者,并不了解,只听当地人汇报。(一九九二年四月三日晨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