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博览群书与当代印象(第3/16页)

里,伴随着美的、就像美的影子一样的,是一种淡淡忧伤——两者非常和谐。然而在现代人的心灵中,与美相伴的却不是它的影子,而常常是它的敌手。现代诗人写到夜莺,大概会这么说:「那啁啾婉转的乐声,灌进我脏兮兮的耳朵。」在我们的现代美神身边,总是站着一个喜欢嘲笑美神的小丘比特——他总是把镜子转来转去,偏要照出美神脸上皱纹和雀斑来。在我们现代人的心灵里,似乎总有一种要想验证事物真相的欲望,因此我们也就丧失了观照事物的直觉能力。诚然,现代人的怀疑精神和验证癖好是有助于人心更新和社会进步的;现代文学的大胆和直率,虽说不那么可爱,至少是有益的。不过,当奥斯卡·王尔德和瓦尔特·佩特竭力想使现代文学重新散发出美神的香味时,塞缪尔·巴特勒和萧伯纳却把烧焦的鸡毛和胡椒瓶放在美神的鼻子底下。这样一来,在整个19世纪一直昏睡着的美神当然是被弄醒了。她醒过来了,坐了起来,但连声打着喷嚏。现代诗人一见此状,全都被吓跑了。

然而,诗歌是理应站在美神一边的。诗歌有权坚持自己的某些特殊要求,如节奏、韵律和修辞。诗歌是娇美的淑女,她从来就不习惯干日常的家务活。那些琐碎而累人的家务活,理应由散文包了。散文才是身强力壮的女仆和勤勤恳恳的秘书——让她去答复信件、支付账单、撰写讲稿吧,让她去为商人、律师、工人、士兵乃至农民服务!

诗歌被她的祭师们高高地恭奉在祭坛上,也许就是因为她超凡脱俗,总不免有点孤僻。她固然有自己美好的东西——如她的面纱、她的花冠、她的回忆和她的想象——而且当她带着这些东西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都不由得会被她深深地感动;然而,当我们要她为我们诉说现代生活时,她就不那么泰然、那么优雅了。因为现代生活是那么混乱,那么不协调;现代人是那么不安,那么矛盾,那么喜欢自我嘲弄——他们住在彼此隔离的小房间里,相互之间是那么神经过敏,而他们接受的却是同一种文化的熏陶,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雷同,那么刻板。对他们来说,她的声音显然太单纯了;她的动作显然太文雅了。于是,她就不得不放弃低声吟唱而想改为大声呐喊;有时,她还想卖弄一下风情,试图勾引人们和她一起逃回过去;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她既然对现代人的喜怒哀乐毫不知情又毫无兴趣,当然也就不可能和他们心心相印,息息相通。虽然,拜伦早在他的诗剧《唐璜》中就已表明,诗歌是有希望变得灵活而应顺时代潮流的,但令人遗憾的是,没有人响应他,更没有人去做进一步的努力。所以,我们至今没有看到一部像样的现代诗剧。

随笔的魅力与英国现代随笔

诚如这部书的主编瑞斯先生所说,随笔的历史究竟是始于苏格拉底呢,还是始于波斯人希拉尼,其实不必深究,因为随笔就像一切活着的东西一样,重要的是现在,而不是过去。随笔流传甚广,支派繁多,其中有些支派已跻身上流社会,变得冠冕堂皇,有些支派则流落于舰队街,只能勉强度日。此外,这类文章的形式可长可短,内容可俗可雅,既可以闲谈海龟或者契普赛街,也可以高论上帝或者斯宾诺莎。但是,若翻一翻五卷本的《英国现代随笔选,1870年至1920年》,我们仍可以看出,五花八门的随笔仍受着某些原则的支配,而且在我们所关注的这一段时期内,英国随笔似乎还得到了某种历史性的发展。

在各种文学形式中,随笔最忌讳使用长音节词。支配随笔的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必须给读者以愉悦,或者说,读者从书架上拿随笔来读,其目的就是为了从中得到愉悦。任何一篇好的随笔,从头到尾都应该服从这一目的。开头第一个字就要吸引我们,直到最后一个字才使我们松一口气,而在这之间,我们会有喜悦、惊异、好奇、愤慨等种种感受。我们在读兰姆的时候,会随他一起在幻想中翱翔;在读培根的时候,会跟着他潜入知识的海洋。而且,我们一旦进人某种境界,就会沉溺于其中,最好不要有人来干扰我们,而随笔作家,就是要用一道帷幕把我们团团围住,使我们暂时忘却琐碎的日常生活。

不过,这样的境界却很少有人真正达到过。这里既有随笔作家的责任,也有读者自己的责任——由于习惯和惰性,读者失去了敏锐的鉴赏力。小说有故事,诗歌有韵律,随笔既无故事,又无韵律;那么,随笔作家要使我们像白日做梦似地进入一种恍恍惚惚的状态——这种状态不同于睡眠,不是生命活力的下降,而是生命活力的强化——或者说,要使我们的各种感官都活跃起来、兴奋起来,他运用的是怎样的艺术手段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必须精通写作之道。他即使像马克·帕狄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