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严亭亭 Ⅱ(第3/3页)

第二个观点,Y说,他自信仰了基督,便懂得了爱,爱一切,再没有恨,甚至连某些恶事也不痛恨了。恨的心理所以不好,依我看,主要在其既无理性,也无智慧,因而会酿制更多的错误与不义,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没有价值标准。爱,不意味着没有善恶之分。一味地使自己圆融于怡乐,这不像耶稣的足迹,倒像遁世者的逍遥。放弃价值,大约也就不会有拯救,只可能有顾自的逍遥。恨着恶事,其实是爱。什么都不恨,等于什么都不爱,只顾着自己的心理平静和生理舒适。说实在的,Y的这种态度着实令我惊讶,继觉悲哀。在自由中这种怡乐是可能做到的,但不是人人都能处在他那样的自由中。Y若听我这么说,可能会对其恨与爱的概念做出种种界定,那当然好。

我一直以为“爱”和“喜欢”殊有不同,但人们最容易把这两种感受搞混。说实在的,中国的很多事真让我不喜欢,甚至是厌恶,但却不能说我不爱他。喜欢多指向占有,爱则意味着建设。喜欢是当下的,爱则期待得久远。但是对某些恶行,不言恨,只说不喜欢和讨厌就显得太轻佻。想来,某种恨——这需要细细界定——也是期待得久远,愿那恶行从此灭绝。两种久远的期待,料必有着相同的根。

又写了不少。写到这儿我忽然想,要是你有兴趣,咱们可以不定期地通通信。胡言乱语能让人更自由,因而常能有美妙的思想闪现。这样你也就能开始动笔了。林达那本书就是书信体。我曾想与希米假装通信,但一是假装必假,二是互相太熟悉,说了上句便知对方下句,就没了动力。

好了,再聊。

祝全家好!

铁生

200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