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04 结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婚(第2/5页)

再有,北方男人讲究“面子”。甭管女人在家里是不是说一不二,在外人面前得给足老公面子。

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跟爸爸和姑姑去一位“王大叔”家,大叔老有面儿了。一会儿吆喝老婆上菜,一会儿吆喝老婆端酒,一会儿嫌菜烫一会儿嫌酒凉,嘴里骂骂咧咧,吃饭还不让老婆上桌。后来我爸都看不下去了,劝他两句,他却说:“老娘儿们,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等我们吃完饭离开,半路上姑姑想起有个包落在他家了,我跟她一起返回去拿。东北那种院子,外面有院墙和铁门,里面是双层窗户,窗户关严的时候,在门口喊,里面是听不见的。姑姑就把我抱起来,举过墙头,让我直接去敲他家窗玻璃。

透过玻璃往里看,那场景我真是一辈子忘不了——王大叔的老婆耀武扬威坐在炕头上吃东西,王大叔臊眉耷眼在地上跪着呢。

这就是东北,男人面子比天大;在湖南,却刚好是反过来的。

第一次去方方家拜访准岳父岳母,只见岳父戴着套袖,围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着煮饭切菜,岳母在屋里看电视。去她舅舅家也一样,舅妈在家打牌,舅舅晚上下班刚进门,舅妈就发话了“怎么才回来?我们都快饿死了!”

这事儿要在北方,估计一半得吵起来;可是在南方,大家都觉得很习惯。

所以,东北的强势男人碰上了湖南的强势女人,俩人气场都足,就悲剧了。

挑货的才是买货的

其实这些都是后话。除了彼此之间先流血后流泪的痛苦磨合,我们俩“和命运做斗争”的艰辛历程,还体现在和双方父母的磨合上。

方方离开长沙到北京上大学之前,她爸给她定了找男朋友的“三不准”:不准找暴发户,不准找公检法从业者,不准找高干子弟。

等她念到大三,在湖南卫视实习了一个暑假,跟家里说找了个叫李锐的主持人,她爸才想起来当初漏了一条:不准找同行。

也没什么太具体的理由,就是觉得我主持节目都那么“油嘴滑舌”,生活中肯定也不大靠得住。

既然家里不同意,我们的恋情只好一度在“地下”展开。

每次和她约会,为了不让情报被她父母拦截,都要找一个女同事帮忙,先打电话到家里跟她接上头,我再确认时间地点。

虽然热恋中的人完全没什么自尊可言,我偶尔还是会在心中愤愤一阵:有什么了不起嘛,你女儿不过是个大学生,我都是“知名主持人”了!

在这一点上还是要感谢我老婆,金牛座,比较固执,耐力强,喜欢一条道走到黑。自从被我那句“有烟花的日子还会有你吗”成功俘虏,思想上就没再开过小差,一心只想做通父母的工作,光明正大地和我走到一起。

同时也要感谢我的岳父岳母,虽然对我的了解不够深入准确,基本还是尊重女儿的选择,不会蛮不讲理横加阻挠。时间一长,他们也就默默接受了。

接受以后,就轮到我来劲了,在老人面前时不时说点儿大实话,也不管人家能不能接受。比如,他们的闺女如何脾气不好,如何不擅家务,如何不懂换位思考……

最让我耿耿于怀的,是有一次在长沙约会。定好晚上7点,我去她家楼下的公交车站接她。那天我骑着摩托,穿着机车服,戴着头盔,风驰电掣奔她而去。远远就看见她站在那里等我,穿着花裙子,楚楚动人。

我心情一激动,就想耍个酷,玩儿个漂移吧一车身稍微一偏,只刹后轮,前轮速度保持,车头一转,整个车身就会横甩过来,停在她面前。等她坐上来,一搂腰,我再一轰油门绝尘而去,帅呆了。

漂移是我长项,以前常玩儿,从没失手,但那天不知怎么的,一个甩尾,人直接趴地上了。还好我全副武装,倒也没觉得疼,就听见周围一片哄笑声。那可是公交车站啊,人山人海!

抬眼再找方方,踪迹皆无。你倒是过来搀我一把啊!后来直到人群散得差不多了,我自己把车抉起来,她才出现,小声说:“别生气啊,我实在丢不起这个人,你好歹还有头盔遮着脸!”

“您说,就您这闺女,一般人谁受得了?”我一边回忆一边向准岳父母诉苦。

老两口实在听不下去了。自己这个独生女,又聪明又漂亮,只有我们挑你的权利,哪有你挑我们的道理?

“说我女儿这不好那不好,你干吗还非得找她呀?你找别人去呀!”岳父母发话了。

“哎,老话说得好,挑货的才是买货的呀!”我想也没想脱口而出。事实证明,这句话因为太有说服力,把老两口都镇住了。

这次谈话之后不久,时任总理朱镕基亲自致电湖南省委,夸湖南卫视做得不错,《晚间新闻》做得不错,主持得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