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蒋介石非法连任看钱穆与胡适(第2/3页)

但是,对照起胡适的态度来,就完全不一样了。

在蒋介石竞选所谓“行宪第一任总统”前夜,1948年,胡适本是厕身第一届“国民大会”主席团,与吴敬恒、于右任、张伯苓等二百余人发起连署“劝进”的一员。但是,到了1960年,蒋介石要非法连任第三任“总统”的时候,胡适再也忍不住了。他力持反对。此中内情,由于今年《王世杰日记》的出版,我们看到不少秘辛。《王世杰日记》1959年12月14日记载:

日前接许孝炎君寄来适之近日日记数则,谓已将其对于总统选举问题之主张,托张岳军转达蒋先生。

1960年1月1日记载:

总统选举事,本党负责诸人似已内定于国民大会集会时,酌改宪法之临时条款,将宪法上连任以一次为限之限制,暂行停止适用。在台湾唯有胡适之曾直率托张岳军向蒋先生建言,反对蒋先生做第三任总统。

同年1月5日记载:

晚间胡适之来说,谓彼拟(一)致函蒋先生指出我国宪法上临时条款即是宪法之一部分,如拟修改临时条款,以变更宪法上关于总统连任限制之条文,即是修宪,与蒋先生所公开宣布反对修宪之言相矛盾;(二)拟表示不愿充今年国民大会主席。余告以第(一)点声明已非必要(因适之反对修宪及不赞同蒋先生任第三任总统,已为众所周知之事实),且或引起公开决裂,于国家不利;至于第(二)点则似可考虑适当方式为之。总之余意适之尽可保持其一贯立场,唯宜避免公开决裂。

同年2月5日记载:

今晚胡适之在辞修宅中餐席上,向岳军辞修质问,国大即将开会(本月20日集会),为何国民党迄今未提出任何人为总统候选人;并谓不可修宪,蒋先生此次不可再为总统候选人,致遭违宪之责难。岳军微有反驳,辞修未发言。

同年2月11日记载:

本月8日台北《自立晚报》(内地人李玉阶及台湾人吴三连等所办)登载胡适谈话,反对修宪,或为临时条款,并谓蒋先生应树立合法和平移转政权之范,不应为第三任总统。胡先生原曾向余表示,赞同我的意思,不与政府公开决裂,故此项谈话之发表,颇出我的意外。事后我获悉彼虽曾于数日以前,与《自立晚报》记者(李玉阶)做一次谈话,但并无发表之意;唯即行发表,则不愿否认。今晨我于行政院院会后与陈院长(黄少谷在座)言,我们应大度容忍。我并且说,向蒋先生当面喊过万岁的人,后来做了他的第一个叛徒(张治中),而反对他的人,却不一定是他的敌人。

同年2月13日记载:

我于今晨晤适之,劝以勿再发表谈话。

这时“国民大会”已开始报到。胡适是2月11日去报到的。记者问他对政局的意见,胡适笑着说:“我今天已经报到了,还不够吗?”

2月14日晚上,陈诚去看胡适,劝他承认既成的事实,胡适说:“我还是抱万分之一的希望,希望能有转机。”

2月20日,胡适参加了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典礼,这天他没有做主席,主席是莫德惠做的。

3月21日,胡适去投了票。这天蒋介石当选了非法总统。

日记存证,尽我责任

《王世杰日记》提到的许孝炎寄来胡适反对蒋介石连任的日记,是1959年11月15日写的。胡颂平《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曾收入。全文如下:

今晚在梅月涵宴请日本前文部省大臣滩尾弘吉的席上见着张岳军,饭后他邀我到他家小谈。我请他转告蒋总统几点:

(一)明年二三月里,国民大会期中,是中华民国宪法受考验的时期,不可轻易错过。

(二)为国家的长久打算,我盼望蒋总统给国家树立一个“合法的、和平的”转移政权的风范。不违反宪法,一切依据宪法,是“合法的”。人民视为当然,鸡犬不惊,是“和平的”。

(三)为蒋先生的千秋万世盛名打算,我盼望蒋先生能在这一两个月里,做一个公开的表示。明白宣布他不要做第三任总统,并且宣布他郑重考虑后盼望某人可以继任。如果国民大会能选出他所期望的人做他的继任者,他本人一定用他的全力支持他、帮助他。如果他做此表示,我相信全国人与全世界人都会对他表示崇敬与佩服。

(四)如果国民党另有别的主张,他们应该用正大光明的手段明白宣布出来,绝不可用现在报纸上登的“劝进电报”方式。这种方式,对蒋先生是一种侮辱;对国民党是一种侮辱;对我们老百姓是一种侮辱。岳军说:他可以郑重地把我的意思转达。但他说,蒋先生自己的考虑,完全是为了(1)革命事业没有完成,(2)他对反共复国有责任,(3)他对全国军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