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后死有责!”(第2/3页)

二、遗著水经注部分,请陈槃先生做初步检阅。

三、中古思想史有关的遗著,请黄彰健先生做初步检阅。

四、其他稿件,请徐高阮先生做初步检阅。

五、详细年表,请徐高阮先生负责,希望在一年以内完成。

六、先将已发表而未收入文存的文稿,印成目录分给本会各委员,以便商讨分配校对的办法。

七、今后如果发现有侵害胡故院长著作版权的情事,应随时提请胡夫人注意。

八、征求胡故院长函件,由本会出名公告。征得的函件,本会用毕后,即移送“纪念馆”保管。

这两次所谓讨论决定事项,除了把当时明明属于公产的,非法跟私人纠缠不清外,其他有关“著作整理编辑”各条,二十年下来,几乎无一不是虎头蛇尾。这些铁证,正好印证了我早年的预言:“占着茅坑不拉屎。”——整个这个岛上的学风与机构,一直都是如此。

我相信真正能把《胡适全集》编出来的,还是有待于私人机构。私人机构是肯做事的,一变成公家的,就完蛋。那天你请客的席上,我颇属意绍唐,认为绍唐或可透过胡祖望的支持,排除各方面的抵制,但那天晚上绍唐说为了他买下《胡适选集》,自己被胡老太、王志维追告不已,甚感苦恼云云。总之,现在王志维衰病侵寻,胡适纪念馆也毫无起色,他实在应该知道他们真的错了,应该知道他们是胡适思想流传的罪人,应该知道现在是补过的最后机会,再蹉跎,就除了一片黄土,什么也看不到了。

1971年,我在警备总部保安处的押房里,顺手在十行纸上写下《〈胡适全集〉计划》,是我受难期间罕存的笔迹之一,特将原件送给你,留作纪念(这计划当然限于环境,凭空做的,极不理想)。

多谢你对我的帮助、送书与好意。敖之1983年2月3日晨

1965年12月18日,江冬秀在《胡适手稿》第一集“卷头的话”里说:

编印适之的全集,现在还谈不到。我想先要影印他没有发表过的文章。这是我的责任,我要尽力量办这件事。等这件事办好,再筹划编印全集。

请问为什么全集“还谈不到”?原因无他,只是他们不行罢了!自己不行还要捣别人乱,就是他们的本事。如今江冬秀也死了,“再筹划编印全集”也全是一句空话了!

另外,同年11月15日杨联陞也在“序”里说:

胡先生生前有两次对我说过:学生替先生编定诗文遗集,要用自己的判断力,该收的收、该去的去,不要把随便什么东西都收进去。两次结句都是:“你们后死有责!”

胡先生逝世后,我自然应当帮助想想怎样整理他的遗著。我想起胡先生生前的话,觉得很为难,因为实在不容易实行……

我很惭愧,身在海外,对于整理编印胡先生遗稿的工作没有尽半分力量。我现在借这个机会表示深深的歉意。

但是,胡适请杨联陞、毛子水两人负责整理编印遗稿,是遗嘱中的大事,怎可以“惭愧”“歉意”就了事?所谓“后死有责”,有责的表现,竟是让死人不见全集之书、只闻惭愧之声吗?杨联陞错了!毛子水错了!

意不能平,再写几句如上。敖之

重看你四十七天前写给我的信,你说“我以为胡学专家,非您莫属”,是对的,我真觉得我死后,没人编得好《胡适全集》了。看了梁锡华在《胡适秘藏书信选》中闹了那么多无知的笑话,你要我还“介绍”些什么呢?整个胡适遗著的事,都坏在不准有资格的人做,而没资格的又不做或乱做,如此而已。

意还不能平,又写几句如上。敖之

《胡适全集》计划

一、明年(1972年)2月24号,胡先生去世十周年。

二、胡先生著作散佚很多,搜集不易。十年来,连一完整而正确的著作目录都未能编出,其难可以想见。

三、但行远自迩,于蹉跎十年之后,全集工作已不宜再缓(《鲁迅全集》,乃至日译的《大鲁迅全集》,都在鲁迅死后,迅速而有计划地出版,此事应给我们借鉴,也使我们惭愧)。

四、胡先生的著作量(除未发表的日记、残稿,及待征集的书信外),准确估计,依三十二开本每册二百面算,约可编印七十二册。

五、目前市面上能零星买到,且为胡夫人认可者,折算其总和,只占一半,即三十六册。

六、搜集新编者,亦可占一半,即三十六册。书成后,可使市面上能买到的胡先生著作,顿增一倍,除数篇政论文字目前不宜收入外,搜集极为完整,允称全集。

七、有关胡先生的文字(不论作于胡先生生前或死后),别予精选,另编四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