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七章 樱桃草莓柠檬菠萝蜜,全都不如你(第3/5页)

她说:“在你找到一个能陪你过跨年夜的人之前,我不会让你孤独地迎接新的一年。”

第一次见卜先森,她很挑剔地说:“你要对她好,记得,颜值不够,人品来凑。”

我结婚的时候,她送了我用九十九颗牛奶棒棒糖扎成的花束,祝福我一辈子甜蜜到老我消灭完那捧花束后胖了五斤,卜先森挑拨离间说:“她就是想看你胖!”

泡菜小姐知道后却不以为然,“他是嫉妒!嫉妒我们认识的时间更长。男人如衣服,闺蜜如手足,我们是一辈子的好闺蜜,就算满头白发牙齿掉光,也要追着爱豆流口水!”

我想,所谓的闺蜜,大抵就是,即使青春散场,还会陪你一起疯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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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这种吃货来说,旅行中记忆最深刻的就是吃。

布达佩斯的多瑙河很美,可我只记得SirLancelotKnights'Restaurant,一家中世纪风格餐厅,大块烤肉,只有刀没有见要用手抓。

卜先森不肯用手,拿刀插着吃,还满脸嫌弃地说:“你都没洗手。”

我伸手在他的那块烤肉上用力抓了几下,“脏东西都给你了。

然后抓起我自己的烤肉,大快朵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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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也会怀旧,看看青春片,拉卜先森跟我一起。

可他特傲娇,“有什么好看的?现在的青春片,无非是,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爱情的结晶说流就流,明天的梦想说碎就碎。我三观很正,不想被吊打。”

好吧,最后只能我一个人看《最好的我们》。

卜先森走过来,看到我满眼红心,“刘昊然的摸头杀,太苏啦!”

他俯下身,双手插进我头发里,一顿乱揉,“像这样?”

我抬腿踹他,“走开!”

十分钟后,卜先森又出来了,刚巧刘昊然在黑板上写字,谭松韵说他字好看。

卜先森盯着屏幕,“这个字好看?莫非是情人眼里出王羲之?”

我仰头笑,笑够了白他一眼,“你到底让不让我追剧?

又过了会儿,卜先森走出来坐到我旁边,“周末还是不工作了,放松一下陪你追剧吧。”

我躺下来枕在他膝盖上看屏幕。

演到男女主角军训,他们穿着肥大军装一人一个耳机听周杰伦的歌。

“你们也军训过吧?你穿军装有没有宋仲基帅?”我问。

他笑,“有哦,那时我多么‘小鲜肉’啊,玩的就是制服诱惑跑。”

我突然有点小情绪了,“可惜诱惑的不是我。”

他伸手抚弄我的头发,“骗你的,那时候我其实很自卑,因为很矮。”

“不会吧?”

他说:“是真的,高一我坐在班上第一排,高二就变成最后一排了。那年暑假长了十多厘米。”

我笑了,“你那么矮,还有女生喜欢你。我整个青春期都没被男生表白过,好孤独。”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不一定非要表达出来。尤其是学生时代,我们都太年轻。”

“可那时候还是希望听男生对我说,我喜欢你。”

没过多久,他突然正儿八经地叫了声我的名字。

“嗯?”

“我喜欢你。”

“已经晚了,我已经不是十四五岁的女孩了。”

“我喜欢你。”

“别闹了。”

“我喜欢你。”

“嗯,我也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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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先森时常会给我带来惊喜。

有一年过年,爸爸让我们去洱海帮叔叔装点客栈。那时叔叔刚刚在大理租下一套面朝洱海的民居,要开客栈。我本来想拒绝,可卜先森满口应承下来。

叔叔是典型的BOBO族(布尔乔亚和波希米亚的混合体),讲究生活格调,口味刁。为了让他满意,卜先森在一家人气很高的台湾杂货创作家的网店,选购了大量精致的杂货。

“你怎么知道这些网店的?”

“本科时做过一段时间代购。”

以前总觉得卜先森只知道钱,没想到他也很懂得生活。

他跟叔叔说起生活理念,也是一套一套的,“我虽然崇尚‘不持有’的生活方式,但也不主张丟弃旧物,旧物只要赋予其新的风格,也能焕然一新,变废为美。”

那天我要把一个断了脚的木椅丟弃,他叫住了我,很快把它当成骨架制作了一盏羊毛毡落地灯。我简直目瞪口呆,他却淡定地说:“我爷爷就是木匠,小时候学过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