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翡冷翠到莫三鼻给

众所周知,港台翻译外文名,用字跟大陆不大一样。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叫米高佐敦,贝克汉姆(Beckham)叫碧咸,乔布斯(Jobs)叫贾布斯,观其用字,颇为佶屈聱牙。但香港人一向认为港译名读音最准,非大陆译名可比。

旧的港文,有些还会保留旧译。比如Moçambique,现在新华社译作莫桑比克,旧译却是莫三鼻给。我一个朋友说:不知者乍看莫三鼻给这四字,还真以为一人姓莫,排行第三,被行了割鼻子的劓刑呢——好好一个国名,都给译出故事来了。

因为各国语言不同,读音就难定。比如巴黎(Paris),按法语读音,说是“巴黑”也无妨,按英语读音,就是“帕里斯”;又比如伦敦(London),按英语读音叫朗登也行,按法语写法Londres,那就是老实不客气:“聋的呵!”何况许多词写法还不同,法国人写希腊词爱把末尾的“斯”字去掉,比如阿喀琉斯在法语里正经就读“阿泻”,这可怎么好?

如是,就两种语言读音译名,都能打起架来了。把西班牙语、希伯来语、希腊语、葡萄牙语之类掺进来,就没法子争了。单说这中文译名定字,早年间,中国人定译名,疑似有个奇妙的原则:

不管你来自地球哪里,叫啥姓氏,务必要入乡随俗,把名字译得合我中华上邦的意思。比如吧,利玛窦先生(Matteo Ricci),一个意大利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起个汉名。若按当今新华社译法,该叫马特奥·里奇;又比如被成吉思汗干掉的花剌子模王阿拉乌丁·摩诃末(Alāal-Dīn Muhammad),若按现在译法,该是阿拉丁·穆罕默德。但因为这俩译得太早,没法从坟里爬出来改户口本,只得罢了。

中华上国是礼仪之邦,逼着外国人的姓名变成了中国字,当然也要礼敬以加,给点好字眼听。比如19世纪中期,英国首相全名Henry John Temple Lord Palmerston,按现在新华社译法,该叫亨利·约翰·坦布尔·帕尔默斯顿子爵。清朝就管人家叫巴麦尊,还特意称个“尊”呢。大国译名,也好听之极。英国叫英吉利,法国叫法兰西,意大利、美利坚、德意志、瑞典、荷兰,这些清朝就定下来的译名,字眼都挑得堂皇典雅。其实按读音较真儿的话,法国按英语读音是弗朗斯、法语读音更接近弗航斯;意大利也大可以叫伊塔利,但意思就不那么吉利了;美利坚这名,最初不过是阿美利加·韦斯普奇先生远航到彼,马马虎虎,拿自己姓氏定的名,哪里承想就意思丰富,“美”而且“利”,还“坚”起来了!瑞士、瑞典如果搁到今日,如果按英语音译成斯维策兰、斯维登,那么早先的祥瑞典雅意境,那就荡然无存。又比如,华盛顿这名字华贵繁盛,如果按音翻成沃辛顿,立刻就像个塑料制品厂;前头说,英国首都,英语读音更接近朗登,法语读音干脆是“聋的”,但一被译成伦敦,立刻就伦理敦厚、从容温雅了呢。

早年间的译名既不统一,所以读音古怪者相当多,莫三鼻给就不提了:料来那时节大家忙着给美利坚、意大利、英吉利定这些大吉大利的称号,来不及考虑非洲小国人民的感受。其他如雨果(Hugo)在鲁迅笔下,被呼做“嚣俄”。20世纪30年代有报刊为显得风流雅驯,热心地把托尔斯泰译成陶思道,把果戈理译成郭歌里——不知道的,真以为前者是饱学宿儒,后者是风流诗人,两个地道出身书香门第的中国人呢。傅雷先生总把提香译成铁相。晚清时,把拿破仑译做拿破轮,还出过考试题:《项羽拿破轮论》。有士子不通外务,真以为让项羽去拿个破轮子,上来就想当然发感慨:

“以项羽拿破轮,是大材小用,其力难施,其效不著,非知人善用之举也!”

但是在一片杂怪里,优美典雅的汉译名,颇多神译。比如枫丹白露——读音其实更接近“封太纳布勒”,法语原意是蓝泉——如此译出,虽然意思大变,但从文藻上看,实是神来之笔。比如徐志摩将佛罗伦萨译做翡冷翠,逸清沁碧,绝妙好词。所以说,想给自己找好听雅驯的汉译名,真得趁早。斯嘉丽·奥哈拉被译作郝思嘉,瑞德·巴特勒被译作白瑞德,就是老译本的功劳。跟洪秀全探讨过基督教的伊萨卡·罗伯茨(Issachar Jacox Roberts)先生,汉名罗孝全,真是十全孝子的大好名字。看清朝与民国时,法国驻华公使的名字吧:

Julien de Rochechouart,译名叫作罗淑亚——体现淑德,亚字还表谦逊呢,真谦谦君子风。

Marie Joseph Claude Edouard Robert de Semallé,译名叫作谢满梁——王谢堂前,燕子满梁,这名字如果住南京朱雀桥乌衣巷,尤有旧风。

Aime Joseph de Fleuriau,译名叫作傅乐猷——乐于以道而谋大事,真是好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