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写日记之难,难在持之以恒

日记有两种。

一种是专为自己看的。每日三省吾身,太麻烦,晚上睡前抽空反省一次就足够了,想想自己这一天做了些什么事,不必等到清夜再来扪心。如果有一善可举,即不妨泚笔记在日记上;如果自己有一些什么失检之处,不管是大德逾闲或小德出入,甚至是绝对不可告人之事,亦不妨坦白自承。这比天主教堂的“告解”还方便,比法律上的“自承犯罪”还更可取。就一般人而论,人对自己总喜欢隐恶扬善。不大肯揭自己的疮疤。但是也有人喜欢透露自己的一些以肉麻为有趣的丑事,非暴露一下心不得安。最安全的办法是写在日记上。有人怕日记被人偷看,把日记珍藏起采,锁在抽屉里。世界上就有一种人偏爱偷看人家的日记。有一种日记本别出心裁,上下封面可以勾连起来上锁。其实这也是自欺欺人之事,设有人连日记本带锁一起挟以俱去,又当如何?天下没有秘密可以珍藏,白纸黑字,大概早晚总有被人察觉的可能。所以凡是为自己看的日记而真能吐露心声、袒露原形者并不多见。

另一种日记是专为写给别人看的。这种日记写得工整,态度不免矜持,偶然也记私人琐事,也写读书心得,大体上却是做时事的记录,成为社会史的一个局部的缩影。写这种日记的人须有丰富的生活,广阔的交游,才能有值得一记的资料登上日记。我认识一位海外学人,他的日记放在案头供人阅览,打开一看好多页都近于空白,只写着“午后饮咖啡一杯”。像是在写流水账,而又出纳甚吝。我又有一位同事,年纪不老小,酷嗜象棋,能不用棋盘和高手过招,如有得意之局必定在晚上“覆盘”登记在十行纸簿的日记上,什么“马二进三”、“车一进五”的,写得整整齐齐,置在案头供人阅览。同嗜的人并不多,有兴趣看而又能看得懂的人更少,只要肯表示一下惊讶赞叹之意,日记的主人便心满意足了。至于处心积虑地逐日写日记,准备藏之名山传诸后世,那就算是一种著述了。

以我所知的几部著名的中外日记,英国十七世纪的佩皮斯(Pepys)的日记为最有趣的之一。他两度为英国的海军大臣,乃政坛显要,被誉为英国海军之父,但是使他在历史上成大名的却是他的一部日记。他从一六六〇年一月一日起,到一六六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止,这九年多的时期内,他每日必写,从无间断,写的是当时的大事,如查尔斯二世如何自法归来实行复辟、疫疠流行的惨状、伦敦的大火、对荷兰的战争等。对于戏剧及其他娱乐节目也不放过。最令人惊异的是,他写他自己的行为,如何殴打他的妻子,勾引他的女仆,如何在外拈花惹草,一夜风流,如何在他妻子为他理发时发现了二十只虱子,如何在教堂讲道时定着眼睛看女人,如何与人幽会一再被妻子捉到而悔过讨饶……都有生动的记述。这九年多的日记累积有三千零十二页之多,分装为六大册。内中许多事情不便公开,又有些私事怕家人偷看,他采用“古希腊罗马速记术”。死后捐赠给他的母校剑桥的图书馆,在那里庋藏了一百多年,蛛网尘封,无人过问,最后才被人发现予以翻译付梓。

与佩皮斯同时,也以一部日记而闻名的是约翰·伊夫林(John Evelyn)。他也是宫廷人物,但未任高职。他的日记从一六四一年起,当时他二十一岁,直到一七〇六年死前二十四天止,可以说是他的毕生行谊的记录。他是知识分子,所记内容当然有异于佩皮斯的。

我们中国文人也有不少写日记而成绩可观的,但是大部分近似读书札记,较少叙事抒情,文学史一向不把日记作者列为值得一提的人物。例如李慈铭的《越缦堂日记》六十四册,自咸丰三年至光绪十五年凡三十六年,几乎逐日有记,很少间断,洋洋大观,很值得一读,但我相信肯看的人不多。

胡适先生有一部日记,从他在北大执教时起一直到他晚年,其规模之大内容之富可能超过以往任何作者。我在上海无意中看到过他的一部分日记,用毛笔写在新月稿纸上,相当工整,其最大特色为对于时事(包括社会新闻)特为注意,经常剪贴报纸,也许是因此之故,他的日记不久就裒然成帙。他的私人生活也记得很细,甚至和友人饮宴同席的人名都记载下来。他说:“我这部日记是我留给我两个儿子的唯一的一部遗产。”因为他知道这部日记牵涉到的人太多,只有在他去世若干年后才好发表。隔好多年有一次我问他:“先生的日记是否一直继续在写?”他说:“到美国后,纸笔都没有以前那样方便,改用墨水笔和洋纸本子了,可是没有间断,不过没有从前那样详尽了。”他的日记何时才能印行,不得而知,我只盼望有朝一日可以问世,最好是完整的照相制版,不加删改,不易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