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我的自大不是盲目的。这是一本有关电影的书,类似的文章洁尘已经作了许多,相继出版了《华丽转身》和《暗地妖娆》两本专集。两本我都是愉快地读了的。或者说,是给我的阅读留下了愉快的记忆的。记忆犹新。我早有结论:现在读书是件冒险的事情,因为烂书太多。看烂书,像吃坏苹果,吃出一条蛹,或一嘴农药,魂都要吓走,谈何愉快?我以为,一册书给人愉快,这本是基础的要求,但现在基础似乎变得顶级。十年前,我消遣时间的方式是一半花心,一半读书,现在人到中年,有妻有子,花心是不敢了,所以读书的时间是成倍地增长了。但说真的,我确实很少读到给我愉快的书,大概十本中有一本吧。这个比例小得可怜,而如果没有洁尘的赠书,这个比例恐怕还要可怜。

我是说,洁尘的书总是能给我带来愉快,不知这中间有没夹杂朋友的情分。也许情分是免不了的,但老实说,洁尘的书是美的,聪明的,灵动的,有趣的,有温度的,没有书卷气的。都说慢功出细活,作家高产就像女人多产,多子不一定多福。说白了,就是说,高产的作家难能有好品质的东西出世。但是,洁尘似乎是破除了这个常数,她一边是源源不断地出书,一边又是好评如潮,像可口可乐或者瑞士钟表。有人怀疑是她夫君做了“谍报”工作——献身不留名;有人赠她一个吓人巴煞的称谓:女巫——写字的女巫。因为太熟悉她夫君的德性——一个彻底闲适之人,决不会干谍报工作这种傻事。所以,我倒是越来越亲近后一种说法:一个写字的女巫。既是女巫,有些超常之举也就没什么好惊乍的。事实上,生活中的洁尘不乏女巫之迹象,她常常轻易地把我咬紧的牙关撬开,把我深藏的秘密一言道破。但是,作为女巫,洁尘的额头上似乎少了两到三道皱纹,牙齿和肤色也稍稍显白了一点。我以为女巫是应该有女巫的生色的,额头上有皱纹,脸皮发青,獠牙狰狞,这是最少不得的。所以,说她是女巫,也只能是“写字的女巫”而已。

写字的女巫,这两年似乎是嫁给了胶片,洋洋洒洒地看胶片、写胶片,满嘴长舌的大导演、名演员,以至我萌生了一个观念:电影也是有药性的,洁尘是电影的瘾君子。她新近的一部长篇小说,书名就叫《中毒》,或许正是她迷痴电影的毒性发作时而有的灵感。我得承认,这是部不错的小说,两个像洁尘当前痴情电影一样的痴情单相思的女人,她们的情爱故事,她们的生活痼疾,她们的心理病症,古典的情怀,现代的情感,有点儿小资,又有点儿“仿佛”。小说本身没有问题,问题是“她”出生的时间,这个时间,众所周知,洁尘已经嫁给了电影,那么电影之外的东西,都是体制外的东西,是守着朝廷想江湖。说穿了,是偷情。偷情就是这样,往往只能在“暗地妖娆”。不过,我喜欢换个角度来讲,就叫“锦上添花”吧。

有一个话题是蓄谋已久的要说的,它几乎成了我与洁尘之间的一个“间隙”,硌得我们偶有疑虑。是这样的,洁尘送我的第一本书即《碎舞》,我是格外的器重,还没有读完,就开始作文。文章写好了,寄走了,刊物的答复是“留用”。却是久久不用,直到刊物相关的栏目取消了也不用,通知我“另攀高枝”。而此时的我,已经十分歧视此作,断然决定弃之不用。歧视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期间洁尘已经又出新书三卷,它的美言颂词已大为失色,甚至有隔靴搔痒之嫌。不过,这还是次要的,关键是那时的我,刚入成都地方文人圈,地皮没有踩热,有点独行侠的感觉,天不怕地不怕,为抬举洁尘,不惜作践别人——当然肯定是名人。我至今记得,那文章的开头:

在读《碎舞》之前,我一直以为成都的作家中,随笔写得最好的是××,但读罢《碎舞》,我要修正一下自己的观念,××只是成都的男作家中随笔写得最好的……

就以这么副嘴脸开始,又以这么副嘴脸结束的,肆无忌惮,无拘无束,倒是勇敢,但也不乏鲁莽。时过事迁,我已经踩热了地皮,独行侠混入了人群,侠气荡然不存,自然是歧视旧作了。我还在想,那刊物恐怕也是把我的侠气当做傻气看了,所以“久久不用”。不用得好!跟朋友有间隙总是有机会破除的,而有些间隙是要跟时间一道长大,甚至分裂成一条峡谷。还是让我的生活中少些峡谷吧。我自己在这样努力着,有时间,洁尘的文字也在这样帮我努力着。内心愉悦是一种力量,可以为你的生活变得圆满、扎实。我相信,本书的出版等于是我内心多了一份愉悦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