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的问题(第2/3页)

最后,一定要就这件烂糟事写800个字以上。其实,上面的故事我真想用一句“a真勇猛”就完了,但是不行。写过作文的人都知道,没话凑话是最痛苦的,这样凑出来的文章,不论写的人或者看的人都很痛苦。我实在不明白,对一件事情我就只能发表600个字的看法,这到底有什么错?

一次我收到一封读者来信,信里面是一张他们学校的语文试卷,试卷里有我的一篇文章的一个章节,文章的题目叫《求医》,然后有八个选择题。我从未想过我的文章可以入选试卷,于是很细心地完成了考卷,结果发现我只做对了三个选择题。其中一个是画线处应该填的是什么词,我不慎选错。最最荒谬的是,我居然选择错了画线句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

我真弄不明白为什么中国的语文喜欢把别人的文章一字一句加以拆解,并强行加上后人的看法,或者说是出题目的人的看法,当学生提出不一样的观点时,会有人说:错,作者不是要表达这个意思。而且选择的文章八成作者都是上个世纪就死了,真是死无对证了。

可是,这是对死去的写了一辈子文章的人的最大不尊重。就像张国荣死了一样,猜测他的死因其实没有什么意义了,他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我们谁都不知道,所以谁都没有资格断定。说真的,谁知道鲁迅写我家门前有一棵枣树,还有另一棵枣树是什么意思,可能什么意思都没有,自己想玩票呢,或者说写了一棵以后忽然记起来还有一棵呢。反正我不敢断定,因为我不知道。

如果真要出这样的题目,那答案也一定得是无穷的,除了不知道和淫秽反动的,想到就有分数,比如写了一棵忽然想起来另外一棵还是枣树这个答案,也应该是满分。

我写《三重门》的时候,出现了两次“一张落寞的脸消融在夕阳里”,一次还是结尾。作者想表达什么意思呢?为什么连用两次呢?是前后呼应体现主人公的落寞吗?作者给出的答案是,作者觉得这句话很好,但是因为写作时间拉得过长,写到最后时忘了前面用过一次,所以不小心又用了一次。

我的长篇小说《像少年啦飞驰》里出现过一些人物,但是到后来就再也没有交代,为什么?

是因为这样体现了人生的飘忽和沧桑,很多生命都像过客一样闪过,都不能在人生里留下痕迹而感到的无奈?

不是。

是因为《像少年啦飞驰》是一段一段写的,作者没有打草稿,有些人写到后面就忘了使了。

回答“写丢了”一样满分。

我参加过很多次学校的作文比赛,成绩之差,让人发指。和现在不一样的是,我现在基本上能够写我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已经到达爱谁谁的地步,但是当时落笔的时候某些词句还要考虑上面的导师们是否喜欢,这些都是小事,虽然自己心里不是很舒服,可是别人很少能发现,而且不伤害到整体的形象,就像穿了一双自己极度厌恶的袜子上街一样。不过有的时候就会想到我的观点是不是别人喜欢,或者把观点表达得委婉一点甚至换一个相去甚远的观点。

这样写作文真的很累。感觉自己如同一个按摩小姐一样,自己辛苦的同时还要不断察言观色考虑客人舒服不舒服。比赛下来,一般我的名次是三等。不过这完全没有可以伤心的地方,因为你只要看看一等奖的文章,基本上也是属于不知所云感情虚假一类。

总之我觉得:

作文是一种独立于文学之外的东西。除非哪天你学校的学生须知也能拿诺贝尔文学奖。

很多人的观点认为,想写好的文章一定要多看书,成为大师一定要看过很多书。我想,这话肯定是从来写不出好文章的人说的。我觉得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好比想进国家队一定要多看球赛一样。我敢保证我们的国足们在没有赌球的情况下很少半夜爬起来只为看一场德甲联赛,因为那是球迷的行为。我觉得一样的,看很多书也只是文学爱好者的行为,可能知道的东西会很多,甚至知道很多犄角旮旯里的作家的写作风格是什么样的拿过什么犄角旮旯里的奖,但是充其量不过是电视转播的球赛里那两个什么都知道,甚至看到贝克汉姆一脚传球能脱口而出十三年前的某某某也在什么比赛上相同的位置传出一个相同的球胡贫的解说员一样。真正风光的都在上面踢球呢。

所以,在文学上,学历越高,看的书越多,到最后能做的只能是个文学评论家。

虽然这样,我还是建议大学以下的学生,无论什么书,能看的还是都要看,因为在那样的岁数里,看多少都不能算是太多的。

等到我真的写自己要表达的东西的时候,我发现学校除了让我识字以外,初中以上的语文教育,包括无数的名作分析,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帮助。真想写点东西不像上学的时候写议论文了,还拼命想着要加一点名人小故事或者格言之类去怎么样,真正好的文字在说服人的时候根本不需要举例子玩数据,更不需要名人名言之类。名人有的是胡说或者是正儿八经说但是说错了的时候。很多人无论写东西或者辩论什么的时候,特喜欢把一个七八个世纪前就死了的人说的一些话拿出来想当法律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