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郎对花,姐对花(第2/3页)

  之后,人群陆续散去,各自退回到自己的酒桌前,我也拔脚就要走的时候,看见她被姐妹搀扶着坐了起来,头发蒙住了她的脸,身上也被泼了一锅鱼汤,不光脸上有血,头发上,袖口上,都有血,隔在好几步之外,我也能听见她大口大口的喘息之声;恰在这个时候,大概到了每晚固定通话的时间,她的手机响了,她似乎是想要去到一边接电话,但是动弹了一下之后,很快就放弃了,而是快速地、下意识地先整理了头发,露出已然肿胀到骇人的脸,再困难地将耳朵凑在手机边,这一次,她差不多是带着哭音对着话筒喊:“叫妈妈!叫妈妈!”

  这便是我的第二次遇见她。

  第三次差点跟她错过了。那已经是大雪纷飞之时,当此时节,来大排档喝酒需要鼓足勇气。这一回,她和姐妹们来得比我早,我才刚刚坐下,就看见她们起身离去,不曾想,没多大一会,她又和姐妹们回来了,吵吵嚷嚷地,但却不是吵架,听过几句之后就知道了,她们重新回来是因为她,她的手机丢了。

  在此地,她显然已算得上常客,马上向四周店家打听,但店家们纷纷摇头,都说没看见她丢掉的手机。没办法了,她就选了一处中间的地带,焦灼地站住,对所有的食客们发出吁告:要是有人捡到了她的手机,请一定还给她,手机并不值什么钱,但里面有她孩子的照片,她愿意拿钱出来感谢。结果却并不好,没有一个人说捡到,反而都纷纷跟她开起了玩笑:谁知道是不是孩子的照片?艳照吧?不知道哪个男人又要倒霉了。

  她并没有生气,风月场上见惯,岂能逢到开玩笑就生气?没有别的办法,她干脆领着四五个姐妹当街找了起来,这条挤满了大排档的巷子并不短,大约有一公里路,她们便开始弯腰寻找,从酒桌边开始,再找到路边的沟渠。当此深夜,每一张酒桌都在热烈地碰杯和谈笑,唯独她们几个安安静静,落叶,废纸,都被翻开来,几乎每一寸土地都没有放过。天上的雪下得越来越大,经过路灯发出的漫天光晕,飘洒下来,有的落在了她们身上,没有立即融化,使她们看上去更加安静,甚至肃穆。

  她们慢慢地找远了。大概一个小时之后,她再找回来的时候,姐妹们没跟着回来,大概都被她劝说回去了。我知道她其实是个烈女子,但没想到她竟然执拗到这个地步,借着路灯的光,一遍遍、来来回回地找,我喝第三瓶啤酒时她在找,我喝第十三瓶啤酒时,她还在找。

  我完全相信,只要找不到,她就会在此处找上整个晚上,而天气越来越冷,我的酒宴不得不潦草的结束,是离开的时候了。我还记得,当我离开的时候,她正站在一盏路灯下,狠狠地跺了几下脚,再往手上吹气,随后,弯下腰,去翻垃圾桶。

  人活一世,谁不是终日都在不甘心?谁不是终日怀揣着一点可怜的指望上下翻腾,最后再看着这点指望化为碎屑和齑粉?不知道她是不是,反正我是。于是就越来越频繁地去大排档喝酒,可是说来也怪,我竟然再也没遇见她,直到第二年,春风再起的时候,我才第四次看见了她。

  很意外地,再次见到的她,其实远远低于我的期待,来到这座城市已经半年还多,她并没有过得好一点,至少,没有上次好。上次见她,已经初露了长袖善舞的迹象,并且俨然是姐妹们的中心,但不知何故,这次再见,却发现她老了不少,就像是生活里出现了一个难以接受的真相,一举就将她击垮了,至于那真相究竟是什么,我也不得而知,反正是,人人总归都有那么几桩日日趋近又日日恐惧的物事。

  她是最后来的。满桌子的人坐定了,酒都过了三巡,她才从巷子里急急忙忙奔跑过来,不用说,立刻遭到了训斥,训斥她的,竟然是我第一次见她时那个领头的女孩子,可以想见期间发生了什么:她自然想过法子,走过路子,但绕了一圈之后,最终还是得回来成为那个女孩子的手下;一如世间众人:不甘心,不忍心,上梁山,下扬州,忙了一场,只证明了“悔恨”二字确实存在,“一种行动的存在,就像存在本身一样毫无用处。”她才坐下没几分钟,趁人没注意,竟然悄悄离席,跑进了巷子,过了三两分钟,再从巷子里跑回来,如此反复了好几次,她做贼似的行径自然也就被同桌的人发现了。

  不过是喝酒。喝就喝吧。十几杯喝下去之后,有个姐妹心疼她,要帮她喝,没料到,她看都没有看,一把便打开了姐妹的手——她果然还是那个烈女子,只不过,有的贞烈要用庞大的牌坊来证明,而有的贞烈却只能用一只酒杯来证明。喝完余下的几杯,她似乎是不行了,捂着胸口,趔趄着,要往地下倒,却也给再次回到不远处那条巷子里找到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