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2/3页)

 

“不,不,不,
不,”她哭喊着。
她向后退缩,从他搁在扶手上的胳膊下
退缩出来,然后滑下楼去。
她用令人胆怯的目光直盯着他,
他连说两遍才明白自己的意思:
“难道男人就不能提他死去的孩子?”
“Don't, don't, don't,
don't.” she cried.
She withdrew, shrinking from beneath his arm
That rested on the banister, and slid downstairs;
And turned on him with such a daunting look,
He said twice over before he knew himself:
“Can't a man speak of his own child he's lost?”

 

这首诗聚集起了它阴郁的力量。四个“不”(don't)便制造出了间歇的非语义爆炸。我们已讲了太多的故事,埋头于故事线索,可能早已忘了这首诗还是一出芭蕾,还是一连串的镜头,还是诗人的一种舞台调度。事实上,我们已经打算在两个主人公中选边站了,是不是这样的?好的,我建议我们先将这一点搁置一旁,稍稍想一想这首诗向我们介绍了有关我们这位诗人的哪些事情。举例来说,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故事线索源于生活体验——比如说,第一个孩子的夭折。你们从目前读到的所有这些文字中对作者以及他的敏感有了怎样的了解?他在多大程度上为这个故事着魔?更为重要的是,他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摆脱这个故事?

如果这是一个研讨班,我就很想听到你们的回答。既然这并非一个研讨班,我就只好自己来回答这个问题了。我的答案是:他完全摆脱了这个故事。绝对的自由。运用,或曰随心所欲地驾驭这种材料的能力暗示着一种游刃有余的超然。而将这种材料转化成一首无韵诗、一首单调五音步诗的能力更加强化了这种超然的程度。对家族墓地和卧室床铺间关系的观察也是如此。这一切合在一起,使超然的程度显得更为醒目。而这一程度注定会摧毁他的人际关系,使交流难以进行,因为交流的前提是一个旗鼓相当的交流对象。这一点很像皮格马利翁和他的模特之间那种尴尬的关系。问题并不在于这首诗讲述的故事具有某种自传性;问题在于,这首诗就是作者的一幅自画像。这就是为什么人们讨厌文学传记,因为它会简化一切。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不大愿意向你们介绍弗罗斯特的真实生平。

你们可能会问,他要带着这种超然去向何方呢?答案就是:去向完全的自主。在那里,他可以在不相像的事物中看到相似之处;在那里,他用诗句模仿白话。你们想见一见弗罗斯特先生吗?那你们只有去阅读他的诗,此外再无他法;否则,你们就只能接受那种低级的文学批评。你们想成为他吗?你们想成为罗伯特·弗罗斯特吗?也许我应该奉劝人们放弃这样的追求。有了他这样的敏感,人们志趣相投或夫妻相敬相爱的希望就变得很渺小了;实际上,他身上很少落有通常象征如此希望的浪漫主义薄尘。

这些并非离题之语,不过还是让我们回到诗行上来吧。请你们回忆一下间歇以及导致间歇的原因,回忆一下这个技巧。事实上,作者也用下面两行诗对你们做了提醒:

 

她向后退缩,从他搁在扶手上的胳膊下
退缩出来,然后滑下楼去。

 

你们看,这依旧是一段芭蕾舞,舞台提示被插进了文本。这里最富含义的一个细节就是楼梯扶手(banister)。作者为什么要把它放置在这里呢?首先,为了再次提起楼梯,因为这时我们或许已经把它给忘了,还在因为卧室的被毁而感到震惊。其次,楼梯扶手预示着她将滑下楼梯,因为每个小孩都滑过楼梯。“她用令人胆怯的目光直盯着他”(And turned on him with such a daunting look),这是又一个舞台提示。

 

他连说两遍才明白自己的意思:
“难道男人就不能提他死去的孩子?”

 

这是非常出色的一行诗。它明显具有一种白话的味道,近乎谚语。作者也对这一行的出彩深信不疑。因此,他既想突出这一行的效果,又想掩饰他对此的清楚意识,以表明他的这个表述完全是出于无意:“他连说两遍才明白自己的意思。”(He said twice over before he knew himself.)从文字意思上看,在叙事层面上我们看到这个男人因为女人吓人的目光而感到震惊,正在寻找合适的词句。弗罗斯特非常善于使用这些套话般的、半谚语式的单行诗句。比如,其《劈开星星的人》一诗中的“学会社交就是学会宽恕”(For to be social is to be forgiving.),其《仆人的仆人》一诗中的“最好的步出方式永远是穿过”(The best way out is always through)等。而在下面的几行诗里,你们将看到又一个例证。它们大多是五音步的,而五音步抑扬格与这样的内容很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