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逻辑自泥土中剥离(第4/7页)

镇里亲自成立开发公司,把土地卖出去给工厂,这笔钱进了开发公司的账,再去买地。大量征的地闲置着,有个纺织厂的地荒了四年,我们的车绕着上千亩荒地转了好久,沙填到了半人高。买地时是两万五千块钱一亩,现在最低价是十六万八千元一亩,企业不是在做生意,是在做土地买卖。

这种节目播出后,总有很多观众留言给我们,说把那些贪官污吏抓起来就好了,事情就解决了。一九九七年修订刑法时,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就已被列入刑事犯罪,严厉程度在全世界都是前所未有。但新刑法施行十年来,到我采访时,陈锡文说,还没有一位官员因此入狱——因为若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这个罪,必须以他有“徇私舞弊”行为作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你抓到一个官员违法批地,但他没有徇私舞弊,就拿他无可奈何,而你抓到他徇私弊了,判的时候大多只能以受贿罪判,与违法批地无关。

这个罪名变得失去了牙齿。

我采访的违法批地官员,接受采访挺坦然,一位市委书记说:“九三年分税制改革,我现在一半以上财政收入要交给中央,剩下的这一点,要发展,要建设,经济增长有指标,我这儿没有什么工业,种田也不交农业税了,你帮我算算,我怎么办?也是一片公心,是吧,公心。”这是周其仁说的“不要妖魔化地方政府”的意思。

我们采访完,有的官员被处分了,逢年过节还给我发个短信,说谢谢你们当年的支持,现在我已改在哪哪任职了。

这话。

我卡住了,控诉我擅长,观众会在哪里掉眼泪我也知道,可这次,这矛盾密布的现实,要想砍一刀下去,却如入棉被,无处着力。媒体上各派对土地产权问题的笔战也没有共识,几乎人身攻击,从讥取戾。争议就集中解决之道上,“土地要不要私有化”。

实习生一边转着手里的圆珠笔一边说:“赶紧把地都给农民,让他们直接卖给商人,问题不就解决了吗,啰嗦那么多干什么呢?”

我问他:“你将来想干什么?”

小伙子挺坦率,“当制片人。”

“当了制片人呢?”

“当台长。”

“当了台长呢?”

“影响别人。”

“影响别人什么呢?”

“……这个还没有想。”

我说:“你还是给我一个宾语吧。”一个动词总是比较简单的,但如果没有宾语,它不知会落脚何处。

陈锡文的采访播出后,我在网上看到一个留言。

这哥们是在洗脚城对着电视无意中看到的,他说听到一个问题吓了一跳,一脚踩进了盆底:“记者居然敢问‘土地不私有,是意识形态的原因么?’”

咦,这个问题怎么了?

中央政府的决策是土地性质不改变,陈锡文是起草决策文件的人之一,当然只能问他。

陈锡文说:“我觉得不是意识形态的原因,中国的资源禀赋在全世界来说非常独特。土地人均只有一亩三分八,很小的私有制规模非常快就会分化,这点土地只能维持温饱,刚过温饱,不能有任何风险,遭遇一点风险,就得卖地卖房子。”

“有些经济学者说农民能判断自己的生活,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你让他自己作判断不就行了吗?”

“判断错了怎么办?现在农村没有社会保障,卖了房卖了地谁来管?进了城要不政府管起来,要不他自己有就业。否则走第三条,出现大的贫民窟,这个社会就毁了。”

这期节目播后,各种地方甚至找到我这儿,说能不能让陈主任来看看,我们这儿农民用宅基地可以换户口,换市民身份,这保障行了吧。我说跟陈锡文没私交,没法带这个话,但这个问题他说过:“社会保障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服务,在哪个国家、哪个地方,可以跟老百姓讲,你要获得我的公共服务,你就要拿你的财产来?这是在制造新的不平衡。”

我问他:“他们认为农民是愿意的呀?”

他可能这话听多了,有点急了,手挥起来:“你敢跟农民说实话么?你把他的地拿过来,给他二十万,你卖了两百万,你要敢跟他们说实话,农民也愿意,那你就随便。”

他沉了一下气,缓缓说:“不能再对不起农民。”

陈锡文说他十八岁当知青,在黑龙江当大队出纳,当生产队长,十年后放弃一切回上海,就为了能上一个研究农村经济的大学。他见过在强制力下中国农民一夜之间分到的土地,也一夜之间收回,知道一个出发点再良好的概念一旦脱离现实会造成什么,“最苦的总是农民,最无奈、最无助的也总是农民”。他说自己经历了从理想主义向经验主义的转变,认识到书本概念如果变成教条,容易像飞人杂耍一样脚不沾地,左右摆荡。他认为解决土地问题的前提——“先要把农民社保这条路铺平,无论在犄角旮旯还是走到最繁华的地方,都在这张社会保障网的保护之下,都有生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