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我只是讨厌屈服(第2/7页)

“但是一个人的力量能改变什么呢?”

“看看罗莎·帕克斯,整个世界为之改变。”他说。

帕克斯是美国的一个黑人女裁缝。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一日,在阿拉巴马州州府蒙哥马利市,她在一辆公共汽车上就座。那时,南方各州的公共汽车上还实行种族隔离,座位分为前后两部分,白人坐前排,黑人坐后排,中间是“灰色地带”,黑人可以坐在“灰色地带”,但如果白人提出要求,黑人必须让座。

那天晚上人很挤,白人座位已坐满,有白人男子要求坐在“灰色地带”的帕克斯让座,她拒绝。

当司机要求乃至以叫警察威胁坐在“灰色地带”的黑人让座时,其他三个黑人站了起来,唯独帕克斯倔强地坐在原位。

如果对方是一个孩子或是老人,也许她会站起来,但这次,四十二岁的她厌烦了所有黑人每天在生活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

她说:“我只是讨厌屈服。”

之后,她因公然藐视白人而遭逮捕,

她的被捕引发了蒙哥马利市长达三百八十五天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组织者是当时名不见经传的牧师马丁·路德·金,日后他得到“反种族隔离斗士”和诺贝尔和平奖的荣誉。这场运动的结果,是一九五六年联邦最高法院裁决禁止公车上的“黑白隔离”,帕克斯从此被尊为美国“民权运动之母”。五十年后,在帕克斯的葬礼上,美国国务卿赖斯说:“没有她,我不可能站在这里。”

我看马丁·路德·金传记才知道,领导民权运动时,他才二十六岁。

为什么是一个年轻人提出了“非暴力抵抗”并且得到了响应?是什么让四万多黑人,在一年多的时间,拒绝乘坐公交车以示抗议,毎一天步行外出,忍受着自己体力上的绝大付出?当三K党对黑人的攻击威胁到人身安全时,以暴制暴按理说是人最本能的反应,纽约的黑人领袖马克西姆·X说:“非暴力是在火药桶上放上一块掩人耳目的毛毯,现在我们要把它掀开。”

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忍受着攻击、殴打、被捕、被泼上一脸的西红柿酱,他们不知道自己需要坚持多久,没有得到任何政治上的承诺,他们不可能嬴得声名,也不知道能不能有结果。科学家说:“仇恨,是一些初级神经组织,深深栖身于人脑最新进化的外部皮层之下。”可为什么在一九五五年,他们的选择并不是最原始的反应方式──忍气吞声?或者,战斗?焚烧?抢掠?破坏?一九二九年,当马丁出生的时候,美国黑人的中产阶级已经渐渐形成,虽然有很多种族不平等的条规,但是他们享受着宪法所保障的基本自由。马丁可以在南方的黑人大学里,读到梭罗的《论公民的不服从》,在波士顿读博士前,已经熟悉了甘地“非暴力抵抗”的观点。

再小一些,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可以与白人孩子一样,从课本里读到《独立宣言》:“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当一个人的本能要求他逃避或是还手的时候,他能留在原地、忍受着攻击的前提是,有一个公正的游戏规则,并且深信对方会回到游戏规则当中来。

而二十六岁的马丁·路德·金,就是这个群体中,第一代最懂得熟练地运用这个制度的操作规则的人。

《论公民的不服从》,这篇曾带给马丁·路德·金启发的文章,今天被收录在《美国语文》里,是不少中学生的课本,教材里这篇文章后面有三道思考题:

梭罗暗示谁应该对墨西哥战争负责任?根据梭罗的观点,为什么一小部分人可以滥用政府而免受惩罚?根据梭罗的观点,什么时候美国人将会获得在可能范围内的最好的政府?这样的问题,提给上中学的孩子。

二十岁的我,读的是财会专业。

我也有政治课,但抄在本子上的,是大学政治经济学课上的一二三四,为了应付考试,我都背了,从来没主动问过问题,也没人需要我们参与讨论,背了标准答案就可以了,一个字也没往心里去,书的边角上抄着流行歌词。年轻的时候,是对社会参与最有热情的阶段,可是我到做了记者,才去想一些最基本的问题:政治和我有什么关系?教育是用来干什么的?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什么?

我采访陈丹青时,这位知名的画家从清华辞去了美术学院教授和博导的职务,因为现行的政治和英语考试,让他招不到他想要的学生。他说:“政治本来是一门学问,但我们的政治考试是反政治的,没有人尊敬这个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