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色之外(第2/2页)

把一个女人封为“第一夫人”而爱之宠之骄纵之,其实是对那个女人的侮辱。

她原来可以是一个律师,或教授,或记者,甚至于一个全心全意的母亲,她可以凭她一己的努力而被称为一个出色的律师、教授、记者、母亲。但是美国的社会漠视她本身的条件,径自称她为“第一夫人”,不管是第一或尾巴,“夫人”就是“夫人”,某某人的妻子。她的价值,因此完全附着于另一个人身上。既然她附着于总统身上,她当然也就含糊笼统地变成国事的一部分,成为“嫁”出来的总统。

美国人把候选人的家庭私生活扯进公事来,大概也是因为心里明白,除了自己“选”过来的总统之外,也得考虑那个“嫁”过来的裙带总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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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躲在暗巷中侦察别人卧房的私生活,“下流”大概是最好的辞汇。卡特出事之后,有美国议员受到震撼,出来公开宣布自己是个同性恋者。他估计“自首”

之后,就不会受记者的暗算了。美国的政治人物为什么如此屈服于媒体的操纵?自然是因为他的政治生命倚赖媒体的塑造,可以促成他也可以颠覆他。这就是功利思想了。 不为功利计算, 政治人物就应该有保护自己人格的勇气。当一个记者问:“你是否与人通奸?你做爱时采取什么姿势?”有格的政治人物可以回答:“滚你娘个蛋! Go To Hell!”

美国的记者以“人民有知的权利”为盾牌,有时候使出宵小的手段揭人隐私,固然是不道德的,新闻记者若是畏惧权势,明知黑暗而不去揭发,又何尝是道德呢?

与美国记者背道而驰的,大概是中国的记者。在中国大陆,有哪个记者敢去追踪、揭发一个当权派高官的“隐私”呢?即使在已经大为开放的台湾,如果听说有什么中央要员、政治新星,是个关起门来把老婆吊起来毒打的男人,有没有记者敢问他:“你是不是个虐待妻子的人?”本来男女关系只是男欢女爱,各取所需,但虐待妻子却是违背人权、违反法律的事。新闻记者不敢去挖掘,或许比美国记者的挖掘过分更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