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 第二节(第2/3页)



我联想起三十多年后,一九七二年的早春,我们从干校回北京不久,北京开始用煤气罐代替蜂窝煤。我晚上把煤炉熄了。早起,钟书照常端上早饭,还赺了他爱吃的猪油年糕,满面得色。我称赞他能赺年糕,他也不说什么,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儿。我吃着吃着,忽然诧异说:“谁给你点的火呀?”(因为平时我晚上把煤炉封上,他早上打开火门,炉子就旺了。)钟书等着我问呢,他得意说:“我会划火柴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为的是做早饭。

我们搬入达蕾出租的房子,自己有厨房了,钟书就想吃红烧肉。俞大缜、大姻姊妹以及其他男同学对烹调都不内行,却好像比我们懂得一些。他们教我们把肉煮一开,然后把水倒掉,再加生姜、酱油等作料。生姜、酱油都是中国特产,在牛津是奇货,而且酱油不鲜,又咸又苦。我们的厨房用具确是“很不够的”,买了肉,只好用大剪子剪成一方一方,然后照他们教的办法烧。两人站在电灶旁,使劲儿煮———也就是开足电力,汤煮干了就加水。我记不起那锅顽固的犟肉是怎么消缴的了。事后我忽然想起我妈妈做橙皮果酱是用“文火”熬的。对呀,凭我们粗浅的科学知识,也能知道“文火”的名字虽文,力量却比强火大。下一次我们买了一瓶雪利酒,当黄酒用,用文火炖肉,汤也不再倒掉,只撇去沫子。红烧肉居然做得不错,钟书吃得好快活唷。

我们搬家是冒险,自理伙食也是冒险,吃上红烧肉就是冒险成功。从此一法通,万法通,鸡肉、猪肉、羊肉,用“文火”炖,不用红烧,白煮的一样好吃。我把嫩羊肉剪成一股一股细丝,两人站在电灶旁边涮着吃,然后把蔬菜放在汤里煮来吃。我又想起我曾看见过厨房里怎样炒菜,也学着炒。蔬菜炒的比煮的好吃。

一次店里送来扁豆,我们不识货,一面剥,一面嫌壳太厚、豆太小。我忽然省悟,这是专吃壳儿的,是扁豆,我们焖了吃,很成功。店里还有带骨的咸肉,可以和鲜肉同煮,咸肉有火腿味。熟食有洋火腿,不如我国的火腿鲜。猪头肉,我向来认为“不上台盘”的;店里的猪头肉是制成的熟食,骨头已去净,压成一寸厚的一个圆饼子,嘴、鼻、耳部都好吃,后颈部嫌肥些。还有活虾。我很内行地说:“得剪掉须须和脚。”我刚剪得一刀,活虾在我手里抽搐,我急得扔下剪子,扔下虾,逃出厨房,又走回来。钟书问我怎么了。我说:“虾,我一剪,痛得抽抽了,以后咱们不吃了吧!”钟书跟我进道理,说虾不会像我这样痛,他还是要吃的,以后可由他来剪。

我们不断地发明,不断地实验,我们由原始人的烹调渐渐开化,走入文明阶段。

我们玩着学做饭,很开心。钟书吃得饱了,也很开心。他用浓墨给我开花脸,就是在这段时期,也是他开心的表现。

我把做午饭作为我的专职,钟书只当助手。我有时想,假如我们不用吃饭,就更轻松快活了。可是钟书不同意。他说,他是要吃的。神仙煮白石,吃了久远不饿,多没趣呀,他不羡慕。但他作诗却说“忧卿烟火熏颜色,欲觅仙人辟方”。电灶并不冒烟,他也不想辟。他在另一首诗里说:“鹅求四足鳖双裙”,我们却是从未吃过鹅和鳖。钟书笑我死心眼儿,作诗只是作诗而已。

钟书几次对我说,我教你做诗。我总认真说:“我不是诗人的料。”我做学生时期,课卷上作诗总得好评,但那是真正的“押韵而已”。我爱读诗,中文诗、西文诗都喜欢,也喜欢和他一起谈诗论诗。我们也常常一同背诗。我们发现,我们如果同把某一字忘了,左凑右凑凑不上,那个字准是全诗最欠妥帖的字;妥帖的字有黏性,忘不了。

那段时候我们很快活,好像自己打出了一个天地。

我们搬入新居之后,我记得一个大雪天,从前的房东老金踏雪赶来,惶惶然报告大事:“国王去世了。”英王乔治五世去世是一九三六年早春的事。我们没想到英国老百姓对皇室这么忠心爱戴,老金真的如丧考妣。不久爱德华八世逊位,钟书同院的英国朋友司徒亚忙忙地拿了一份号外,特地赶来报告头条消息。那天也下雪,是当年的冬天。

司徒亚是我家常客,另一位常客是向达。向达嘀咕在休士牧师家天天吃土豆,顿顿吃土豆。我们请他同吃我家不像样的饭。他不安于他所寄居的家,社交最多,常来谈说中国留学生间的是是非非,包括钟书挨的骂。因为我们除了和俞氏姐妹略有来往,很脱离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