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体旧诗

五四运动以来的白话诗运动,我不认为是成功的。问题不在于白话与否,而在于迄今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形式。既然叫诗,必然要有诗的形式,这是一个常识问题。那些反对这些常识的理论,以我愚鲁,听起来介于明白与不明白之间。

我的所谓形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数和字数,一是韵律。前者在中国文学史上发展的规律大体上是由少到多,单拿字数来讲,总的趋向是由四言发展到五言,由五言发展到七言。其他字数不同的诗,也是有的,但只是偶一见之而已。为什么没有向九言发展?原因说简就简,说繁就繁,这里暂且不谈。

我个人觉得,形式中韵律更为重要,其目的在给人们的听觉以美感享受。原始民族的歌唱,以及给摇篮中婴儿唱的催眠曲,可以为证。这种听觉享受是人类(还有动物?)的良能。世界所有的民族没有没有音乐的。诗当然不是音乐,但是部分可以具有音乐的功能,这就是诗歌的韵律是熔意义和乐声于一炉的。

现在,我们的白话诗,缺乏的正是这种诉之于目的比较整齐的字数和诉之于耳的音乐性。作者虽然苦心孤诣制作一些迷离模糊的意象,可是至少对我来说是“只堪自怡悦”的,不能使我感动,更谈不到什么美感享受。

我不是什么诗人,但喜欢读诗,中外诗都读过不少,至今虽已至垂暮之年,积习依然难除,快乐仍旧未减。因此才敢斗胆提出我对新诗的看法。简短截说,我认为,白话诗这样下去,前途是渺茫的。现在有人提倡新体旧诗,我看诗人们不妨试上一试。

诗韵是很重要的问题。近读澳门林佐榆教授的《无悔集》,在“自序”中,林教授引程样徽教授的一首七律:


诗家最忌十三元

戒律无端锁艺魂

未死挺斋录鬼语

狂生季立论人言

地分南北调常异

时隔古今音不浑

濠畔群贤修禊后

中原音韵出笼樊


总的意思是说,十三元这一类中包含着许多古代能叶韵而后来不能叶的字。诗中的“季立”是明代的陈第,他论音韵时说过:“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亦势所必至。”这是非常正确的意见。这种例子,还不限于十三元,“台”和“回”,古代叶韵,现在就不叶。叶韵的目的是为了读起来铿锵悦耳,韵不叶,则达不到这个目的。所以,我们今天写新体旧诗,千万不要再胶柱鼓瑟,死死抱住旧韵不放,一定要用今天的新韵,也就是通行全国甚至世界的普通话的韵。字数和行数,则五绝、五律、七绝、七律均可,甚至还可以自创新形式,目的只在诉诸耳目,使读者能得美感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