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西西圣徒弗兰西斯科的花冠(第2/3页)

这就是这位圣徒少年时代多彩多姿的生活。他少年时的性情,他的欢歌,他的喜乐,他对美的爱好,他的骑士风范,终其一生没有丢失。由于他后来过的是非常简朴的生活,对生命持极端严肃的态度,于是,他天性里的这些特征就获得一种更高更精神化的全新的美,从而使这位忍者和圣徒的形象总是环绕着一层童真和温雅的气息,这种气息吸引了千千万万人的心。

弗兰茨开始了新生活。他独处祈祷,与贫穷需要帮助的人交往。他心中得不到安宁,极端痛苦地体验着整个时代无法满足的宗教追求和需求,这种不安驱使他到罗马去朝圣。在罗马他找不到想寻找的。回来后不久,他开始醒悟,知道要回归那位许多挣扎着的心灵徒劳地寻找中、那位能给予他及无数追随者救赎的神,有一条单纯的路可以走。耶稣派遣门徒外出传道时对他们有所嘱咐,他决定,按照耶稣所说的字字句句去做。在他之前有许多人是这么做过的,可是他们或是成为苦修者或是成为隐士或是变为呆子。弗兰茨老老实实地把耶稣的话紧紧和当前的日常生活联系在一起,他不教条化,特别避开圣经教条式的理解对日常生活的影响。他直觉感受到圣经最本质的部分,认真探究福音书有关贫穷的规定。他认识到,赤贫是达到内在自由的惟一道路,于是立即决定使自己变得一无所有。通过在街市上凭直觉与人谈话,通过和朋友的讨论,他逐渐成为—位民间布道者。他所传的道理,没有不是他自己身体力行的,这样,教义体现在他本人身上,就更加具有说服力。更主要的是,他不以忏悔布道者所穿的灰暗衣着出现,不做苦修者常做的殉道姿态,他总是快乐而谦恭,他不威胁不怒吼,而以他天生的欢乐吸引着听众。他称自己和他的弟子为神的乐手,他并不以地狱之苦恐吓人,而是以歌唱和赞美神让人感受天上人间之可爱。

他的工作十分艰难困苦。今天的读者读他的传记,在惊叹仰慕之余,会想,现在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做。当时并不比现在容易。那是个城市逐渐兴起、商业逐渐发达的时代,钱财已经具有一定的力量,这时宣扬贫穷的福音并不合时宜。而弗兰茨并非出身农家或贫困人家,他是富商之子,交往的是上等人。当他卖掉马匹把钱送给圣达米安的修士,当他同乞丐及贫困的人在一起,丢弃一切少爷的生活习惯时,不但所有朋友都离开他,他的家人也不原谅他。父亲在众人面前羞辱他,把他关起来,又把他送上法庭,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取消他的继承权,兄弟嘲讽他,为他而感到羞耻,百姓嘲笑他、看不起他,在城里人们当他是个傻子,但他毫不屈服。主教的一个仆人见他可怜,送他一件衣服,他就穿着这件衣服走了,忍受着所有的屈辱,心中没有愤怒。他并没有想到要建立教派,不过,他不能无所事事,总得为荣耀神而做点什么事,于是他一个人开始修葺一座颓坏的小教堂。有需要,他就进城化缘,要建筑的石料,要点圣灯的油。他无所畏惧的坚持以及谦虚诚恳的态度逐渐获得越来越多人的尊敬。化缘过程中,有上百次的侮辱和贬抑,但也有千百次与人单独谈话的机会,不知不觉间,他成长为一位极佳的传道人。不久,他有了第一个追随者,一个富家子弟来请求精神上的指点,弗兰茨劝他:“把你的财产分给穷人,自己什么也不要留下,来同我生活在一起,做我的弟兄。”这位年轻人按他所说的做了,他成了他最忠诚的一位弟子。

到了1210年,弗兰茨已经有了少数一些弟子,于是他到罗马,请求教皇认可他新的召会。教皇犹豫不决,拖了很久,最终还是批准了他的请求,于是,教会有了那个世纪最伟大的非专业出身的传道人。

这新宗派发展很快,信徒从几百增加到几千。随着宗派的发展,奠基者个人逐渐退居幕后。这么大一个团体的工作和责任、对整个团体的监督、规章制度的制定,凡此种种,加给他很大的负担,也带来一些忧虑和失望。现在他同最初几位同伴更加亲密,负担和忧虑越来越多,他就越感到需要乡间的宁静,感到需要在自己最深处的泉源休憩。他内心深处的泉水从未干涸,有赖于此,我们才有幸得以享受到他的《太阳之歌》,这是他对造物的赞美。弗兰茨的魅力至今不衰,对其他宗派的人同样具有吸引力,其奥秘正来自他对大自然深刻的感情。他视大千世界所有可见的力量和创造物为他的弟兄,他爱这一切,欢迎这一切,他的生命感觉充满感恩和快乐,而这不带任何教会色彩,其超越时代的人性和美是中古世界最奇特最高贵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