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贤惠的妇女

去年靠近年末的时候,有猎头公司打电话来做婷婷的背景调查,问了些惯常的问题之后,对方问:“如果有机会,你还愿不愿意给金小姐这个职位,跟她一起工作?”我答:“当然!”还想再说些什么,对方飞速地说:“好,谢谢,再见。”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说起来,我认识金小姐快10年了。那时,她主编的杂志正处在黄金时期,跟我工作的出版公司常有各种合作,我对厉害的女人又喜欢七搭八搭,就这样,我们成了偶尔会出来喝杯咖啡的朋友。

初识婷婷,见到的都是她光彩夺目的时候:品牌的什么活动,杂志多少周年庆,她总穿个艳丽的丝绸衬衫,化着一丝不苟的妆,戴着巨大的几何耳环出现,广告客户、女明星、合作伙伴们纷纷地来,她挂着微笑,由身边人提醒着对方的名字,跟对方落落大方地嘘寒问暖,对客户说哪个专栏有多少人读,多送了人家什么内容,同时小心地隔开女明星和她的前夫——只差一个air kiss(飞吻),就活脱儿是一个《穿普拉达的女王》(The Devil Wears Prada)里的梅丽尔·斯特里普。

约她喝咖啡,她十之八九要迟到,见了面又只跟你谈工作。我有时试图把话题岔开去,说说情感啊八卦啊,她会戴上眼镜歪着头很有兴趣地听,接着说一句:“这个赞!我们可以用在下期的选题里!”话题拯救宣告无效。

这是个适合当同事,不适合当闺密的朋友,我默默地给她归了个类。

转眼就到了2011年,我去了一家美国婚礼资讯网站工作。团队还缺一个中国区的主编,我把手机的通讯录来来回回翻了好几遍,打了婷婷的电话,约她喝咖啡。

咖啡馆在婷婷的办公室旁边,她戴着眼镜,头发乱蓬蓬地出现在我面前。我不知为什么,放弃了大段准备好的台词,寒暄过后直截了当地问:“想跳槽吗?跟我一起去新网站吧。”她略吃惊地迟疑了一下,说:“好啊,你让我好好想想,我很快答复你。”

她很快答复了我,并且以面霸的架势在电话面试当中征服了美国总部的所有同事。我老板面试完她之后,意味深长地说我很有vision(想象力、视角),不怕被下属overshine(超过),从此以后我明白了有vision就和有格局一样,是句骂人的话。

一个月后,我们成了同事——几年后,当我和婷婷变成非常好的朋友之后,我问起婷婷为什么当时这么快决定要跳槽,她用她惯常的就事论事的语调说:“因为我觉得纸媒都快不行了,我想学到新的东西。”

所以这是一次跟我个人魅力无关的成功挖角吗……我觉得有点遗憾。那时我还是她的老板,如果她说一句“也因为有你在”这样的话,我会更高兴吧,但又觉得能做出那样的回答,就不是婷婷了。

婷婷的工作地点在北京。她刚去的时候,我们给她租了个酒店方便她安顿下来。第一天半夜,在上海的我收到她的短信,她先是一本正经地说:“Amy你到北京以后,最好跟我住一间房,我有很多事要跟你过一下……”最后补了一句:“还有,其实我一个人住酒店会害怕(害羞脸)。”大半夜,我生生地被笑醒了,这些白天在假装大人的小姑娘啊!

婷婷最后选择住在了公司的公寓里,公寓离我们三里屯的办公室不远,公寓楼下就是健身房、游泳池,有阿姨来帮我们打扫卫生,有司机张师傅来帮忙修修补补。我每周出差到北京,就和婷婷住在一起。那时候我们都是单身,公寓里充满了女生宿舍的气息。

婷婷功课比我好,干活儿比我利索,除此以外,我们俩非常相像,都不是那种很贤惠的妇女:我们没有任何生活能力,能够听凭公寓的灯泡坏了13盏,照样坚持在半黑的房间里摸黑化妆上班,冰箱里除了啤酒和薯片,每一格都空空荡荡;我们也都是路盲,把我们扔在地球的任何一个点上,我们都能成功地选错方向。

有一天出差,我先睡了,婷婷去开编辑会,过了20分钟就回来了。我说:“这会怎么20分钟就开完了?”她答:“这会只开了5分钟,剩下的15分钟,我在电梯里迷路了。”

有一回我们因为不会用新门卡,在半夜把自己锁在了门外,在大雪中找了最近的酒店住下,靠着包里的一支眉笔、一罐凡士林和Wi-Fi hub(无线集成器)的最后一格电完成了电话会。婷婷看着我戴着浴帽向日葵一样的造型,大笑,然后打开手机让我看她最新收集的男星人鱼线照片。

我俩进不能琴棋书画,退不会跳舞搓麻,没有任何运动细胞。我对婷婷说:“好歹你能唱歌,还可以表演一下节目。”她担忧地说:“不知道行不行,因为我也就是跟你比起来,才算是能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