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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安全起见,我将住处附近的大马路指定为接送地点,不愿透露住家地址,一辆不起眼的轿车准时停靠在那栋建筑外面。我坐进司机背后的座位,雷蒙就在旁边,司机迅速瞥了后视镜一眼。我花了点时间坐定,因为我意识到了自己的连衣裙,想确认连衣裙不会让我的腿过度暴露。

一切都好花时间。以前我只要洗个澡,梳梳头发,套上长裤就可以。显然,女人味就表示要花许多时间来做任何事情,而且要做事前计划。我无法想象,穿着小猫跟鞋加上十旦尼尔[18]的裤袜,能够跋涉到尼罗河的源头,或是爬上梯子去调查粒子加速器内侧哪里有故障。

雷蒙的打扮很难估量整体效果如何,可是从我这个位置看来,他穿着熨过的白衬衫,打了黑领带,搭配黑长裤。我看不到他的脚,只好默默祷告他穿的不是运动鞋,即使是黑的也不行。

“你看起来不错。”他说。

我点点头,穿着新连衣裙的我,自我意识有点过剩,然后再看看他。他没刮掉他那个怪异的小胡子,可是修剪过,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出租车开始行进,我们加入了缓慢的晨间车流。广播快速含糊地胡言乱语,我们没看对方也没交谈,真的没什么好说的。

火葬场地处郊区,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由白色水泥及锐利角度形成的庞然大物。花园整齐有序,呆板的制式下却意外地种满盛开的美丽玫瑰。令我很开心的是,周边有不少成熟的大树,一想到它们的根生气勃勃地往前挺进,在这片土地的下方蜿蜒前行,我就觉得很棒。我们停靠在巨大的停车场里,虽说才十点半,可那里几乎已经停满车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有能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真是完全不合逻辑。我暗想,应该要有火车或班车才对,这里肯定是我们迟早都要到访的地方。

雷蒙付了车费,我们驻足片刻,将眼前场景尽收眼底。

“准备好了吗?”他说。

我点点头。前来吊唁的人为数众多,像是动作缓慢的黑色甲虫一样,鱼贯穿过这片土地。我们沿着小径步行,默契十足,不想急着离开树木、玫瑰及阳光而踏进室内。前门停着一辆长长的灵车,我们望着棺柩,上面盖着花圈。那个棺柩是个木箱,塞米的遗体应该就躺在里面。我忖度,在里头的他穿了什么,我希望是那件好看、舒适且散发着他的气味的红毛衣。

我们坐在室内的左侧,那排座位还蛮靠前的。这个地方已经半满了,喃喃对话组成了低沉的嗡嗡响,这种昆虫般的低沉嗡鸣,是我不曾在其他场所或情境听过的。

我拿起沿着排排座位摆放的纸张,上头写着“塞缪尔·麦克默里·汤姆(1940-2017)”,预告接下来的活动安排,同时列出经文及诗歌,突然间我好希望这件事快快结束,希望不用坐在那里体验这一切。

我和雷蒙默默不语。从建筑外观看来,料不到室内这么好,有木头横梁及高耸的拱顶天花板。我们座位左边是一整面玻璃墙,可以看到绵延的草地及背景中的巨大原始树木。我很高兴。我想,自然是该用某种方式,让屋里的人感受到它的存在,是活生生的自然,而非剪下的花朵。此刻阳光灿亮,树木投下短影,虽说秋意透过叶间穿梭的微风悄悄来到。我转身看到整个室内坐满了人,也许有一百个人,或许更多,低声嗡鸣就快压过单调的预录管风琴音乐。

空气中有了动静,众人安静下来。塞米的两个儿子还有四个男人(我在派对上见过),一起扛着塞米的棺柩穿过走道,动作轻柔地把它放在附有滚轮传送带的高台上,末端挂着红色天鹅绒窗帘。我试着回想那个平台让我想起什么,回忆终于浮现,是乐购超市的结账柜台,就是会让你放上去的物品移向收银员的装置。我凑过去要和雷蒙说,可是他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袋薄荷糖,我还来不及说话就递给我,我放进嘴里吸吮。

其他人坐进了我们这排,我们必须像螃蟹一样横向移动,好腾出空间给他们。所以我离雷蒙·吉本斯先生非常近,我注意到他今天的气味很好闻;当然有薄荷,但还有干净的肥皂香,以及某种近似雪松木的味道。我还没看到雷蒙抽烟,我想连他也觉得在火葬场外抽烟并不适合。

其他家族成员走进来,在前排落座,就在塞米儿子身旁;劳拉独自坐着,模样风情万种到不可思议。戴墨镜!在室内!真惊人。后面跟着一位神色愉快的牧师,躲在角落里的男人在电子琴上伸缩手指,然后开始演奏,我们站了起来。诗歌的歌词就印在小册上,不过我发现我还保留着童年的记忆。合唱的质量非常不好,比较像是听不出曲调的呢喃,而牧师不悦耳的歌声过于响亮,也许是因为他衣领上别着麦克风。我想,他在合唱诗歌时真的要摘掉麦克风,没必要放大他的鬼叫。让我非常讶异的是,雷蒙的轻男高音相当悦耳,他唱得有模有样,不像大多数人。从什么时候起,大家开始觉得在公开场合唱歌很尴尬?是因为大家越来越少上教堂吗?可是电视节目有一堆歌唱比赛,在节目里,不管多么没天分的人,参加起来一点也不害臊,也许大家只对个人秀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