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enty-seven /想唱给的人都是你/(第2/3页)

小手说:“……那矫情风格的呢?”

我说:“我以前写过一段,是这样的:我们路过多少风景,看过多少路标,多少故事藏在心底,多少言语无人倾听。咖啡换了第几杯,身旁经过多少人,心里藏着的那些歌,想唱给的人都是你。”小手一拍桌子,说:“好!就这个了!卢思浩,你果然适合当矫情狗!”

后来老高家里出了变故,没能毕业就回了国。

我也问过他老家到底出了什么事,老高打死也不说。

我也问过那小手应该怎么办,老高沉默半晌,说:“我不知道。”

那时我还没有小手的联系方式,老高回了国,我也就不知道该怎么找到她。

我也曾在晚上逛完超市,故意绕个路去那条街,但怎么也没和小手遇上。

大概三个月以后,我在街头和小手偶然相遇。

她依旧拿着吉他在街边唱,这回她身旁有了一台很专业的音响,音响旁边的盒子里摆着她自己的专辑,十刀一盘。

小手看到我对我点点头,等她唱完了那首歌,我问:“这几个月你跑到哪儿去了?”

小手说:“我回国了。”

我说:“你去找老高了吗?”

小手点点头,说:“我去广州看了看他,然后拜托几个朋友帮我录了这张我自己的专辑。”

我掏钱,说:“那我可得买一张。”

小手笑,说:“你还掏钱啊?这张专辑我送你了!哦,对了,老高还不知道我录了专辑,你先别告诉他。”

那天我加了小手的微信,说等回家有空就听,听完就给她听后感。

回家路上,我给老高发了微信说:“我今天遇到小手了。”

老高回:“她最近怎么样?”

我说:“她过得好不好你还问我,你不知道?”

老高隔了很久才回:“我不知道。”

老高说他回国之后不久,小手就说不想上学了,想放弃学业去广州找他,老高怎么也不同意。

两人因为这些问题常吵架,吵着吵着分了手。

他说:“我知道,我曾经答应小手,要一起录一张专辑,要一起唱歌,再一起毕业,去一些以前没去过的地方,要一直做小手身后的吉他手。我是真的想跟她一起完成这些啊,可我现在连学都上不了,连墨尔本都回不去啊。你告诉我,我能怎么办?”

我就这么听着,不知道该说什么。

遇见时有多不经意,离开时也就一样。

我也会时不时地和小手聊天,却不知道怎么提他俩分手的事。

那时候小手还总说:“如果自己再厉害点就好了,可以自己卖很多专辑,这样就还能实现两个人的梦想。”

看她的朋友圈,她开始去很多地方,墨尔本、悉尼、阿德莱德、凯恩斯,然后再回墨尔本。

直到某天她决定彻底回国。

那时候总是在深夜看到小手发的朋友圈,看到她又熬了一夜写了一首歌。

也常看到小手传自己录好的歌,还是一样好听,可总觉得缺了一点什么。

再后来我也去了北京,在三里屯和小手见了一面。

小手说:“都出两本书了,还不知道给我写首歌?”

我说:“你最近还唱歌吗?”

小手说:“逗你的,早就不唱了,回了国之后就不再唱了。现在我的同事都不知道我原来还有段流浪歌手的经历,哈哈哈。”

小手说:“那时候我想啊,我要边走边唱,然后把出的专辑卖掉,一定可以赚很多钱。那时候我是多么想以唱歌为生,可后来发现没有人给我弹吉他了,我自己弹又总是会弹错。那两年,我去了很多地方,总能有感慨,总想着把那些情绪写到歌里。那时候以为自己可以这么过一辈子,没想到几年后我就过上另外一种人生了。”

我敬酒,说:“干了这杯酒,我们就闭口不谈过去,好好生活。”

小手说:“来,干了。”

接着我和小手聊了很多,看着她现在的样子,我已经不能确定以前的小手是否真的存在过。

后来我回了墨尔本。

接着我就收到了小手的那条微信。

在同一天,我也收到了老高的信息,是的,他要结婚了。

前天老高结婚,我和老林在群里一起祝他新婚快乐,说哪天回墨尔本再一起喝酒。

老高说自己不会再回墨尔本了,下次在广州聚。

发完祝福,我又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忙完已经晚上十点,就跑去华人超市买了几袋饺子。

经过路口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叫我,我转过头去,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小手就站在她以前经常唱歌的地方,背着那把吉他,穿着那天我们相遇时穿的衣服。

我之所以能记得那件裙子是小手那天穿的,是因为小手说:“我穿着那天穿的衣服,我背着那天弹的吉他,我站在那天站的地方,我唱着那天唱的歌,你看我连手机时间都调好了,就差他了,可是他怎么还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