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enty-one /笨拙的人爱你的方式/(第2/3页)

直到高三那年,她和隔壁班的班长走到了一起。

大学,两人终于去了不同的城市。

老钱常说自己不能一抬头就看见郭婷,挺奇怪的。这也难怪,从小学一年级起,整整十二年,老钱都能够一抬头就看见郭婷。

郭婷趴在桌子上睡觉时一定会把脸朝向右边,郭婷难过时一定会捏两下自己的鼻子,郭婷看到喜欢的东西时一定会先深吸一口气,郭婷撒谎时一定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

这些习惯,除了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的老钱,或许没有人能注意到。

大二那年,郭婷去南京找老钱。

郭婷一路上有说有笑,但老钱还是能察觉出来郭婷的不对劲,只是老钱什么都没问。

那天老钱陪了郭婷一通宵,第二天郭婷就回去了。

郭婷走了之后,老钱才在微博上看到了郭婷分手的消息。

老钱立马买了车票,站了五个小时,去往郭婷所在的城市。他一路狂奔,终于到了郭婷的学校。这个看到消息下一分钟就买车票,二话没说就奔向郭婷大学的老钱,却在校门口犹豫了。

后来老钱又一个人跑回了南京,没有告诉郭婷。

那时我听到这里,没忍住直接骂了他一句:“喜欢她干吗不说!”

老钱说,因为我了解她啊,我和郭婷从小一起长大,她喜欢一个人时的眼神,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我从来没有在那个眼神里住过。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墨尔本。

我刚上大学的时候有个姑娘对我特别好,好到每天给我带早饭。好在我天资聪颖,很快就发现了她喜欢的是我室友,但又不好意思只对我的室友好,于是就把我的早饭一起做了。

当然让我有这一重大发现的原因,是姑娘每次都给我的室友多加一个鸡蛋。

浑蛋!为什么不顺便多给我一个鸡蛋!

因为知道了姑娘的用意,我也很不好意思就这么吃着,找个时间请姑娘吃了顿饭。吃饭时,我说喜欢我室友只要给他做饭就好了,不用给我做,怪不好意思的。姑娘说,你千万别拒绝,这样他就会看出来了。

我摸摸肚子想了想,既然如此那就暂时不要拒绝了。

付出这种事分很多种,有的人掏心掏肺把自己都扔进去,声势浩大气势如虹;有的人小心翼翼,为了不让他看出来自己对他好,她选择了对他身边所有的人好。

这两种说不好哪种更好,前一种很有可能就修成了正果,但也很可能对方不想要,你的付出既挖空了自己又拖累了别人,总之这是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付出方式。

第二种的成本就小得多,不至于到头来连朋友都做不成,但风险小的另一个结果就是回报小,很可能让你付出的那个人,到最后也没能发现你喜欢他。

姑娘选择的就是第二种。

室友的行踪经常飘忽不定,连我都不知道他每天都去了哪里。有一天半夜他喝醉,打电话给我的却是姑娘。等我赶到时,室友醉倒在麦当劳对面的草坪里,手里还拿着咬了一口的汉堡和撒了一地的薯条。姑娘蹲在他旁边,打着一个又一个电话。

我心想,人都醉成这样了,居然还有心思买个汉堡套餐。

姑娘看到我来了,赶紧叫我过去,我们两人合力把他搬上了出租车,她转头就走了。

我赶紧叫住她,问她,你要去哪里?姑娘说,你来了就好,我回家了。

我说:“要走就一起走啊,我先送完他再送你。”

姑娘说:“没事,我家就在附近,你记得让他多喝点水。”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姑娘家根本就是在另一个方向。

第二天这厮酒醒了直喊头疼,完全不记得昨天晚上是怎么到的家。

我刚想告诉他是那姑娘送他回来的,可想到了姑娘平日的种种,又觉得这话不该我替她说。

室友白天清醒的时候,倒是一个爱看书的主儿。他看的书五花八门,从严肃文学到色情小说,从日本文学到欧美文化,什么都看。有一天,姑娘来我们家,室友正好有事出了门。姑娘对着书柜看了很久,我问她,你盯着这些书这么久,是看到什么喜欢的了吗?

姑娘两眼放光地问我:“欸,你说哪些书是他看的呀?”

我花了一会儿把他看的书分了类,姑娘又呆呆地看着书名很久。我问她:“你这是在看什么呢?”

姑娘说:“我要把他看的这些书都看完,还有他平时都喜欢什么歌,你跟我说说。”

我又花了一段时间,想了想我们平时唱歌时我室友常点的歌,列了个歌单给她。

姑娘拿着歌单问我:“你说我听完了这些歌,是不是能更接近他了?”我问:“你准备什么时候告诉他你喜欢他?”

姑娘说:“等我看完了这些书,等我听完了这些歌,等我觉得我能懂他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