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混在上海(第2/9页)

这个人就是马莎莎。

郑艳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居然有人还能不打电话就直接上门看房子,万一自己要是不在家,她不是白跑一趟?

“我正好路过这里,就来碰碰运气。”

马莎莎踩着高跟鞋,咯噔咯噔地走了几步,看了看厨房,又看了看卧室,没几分钟就把一沓定金直接交到郑艳手里。郑艳接过白花花的银子,脑子里的回路一下子断了,马莎莎就先声夺人地做了主。

郑艳其实也想过,马莎莎既然看过帖子,自己提的那些条件想必也都默认了。所以当时她权当马莎莎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同学。

第二天一大早,马莎莎就拎着大包小包入住了郑艳家。

可短短不足一个星期,马莎莎就原形毕露。

郑艳接连从“能不能不要抽烟”到“能不能去阳台上抽烟”,再从“能不能不要喝酒”到“能不能回你房间喝酒”。这还不到一个月,郑艳最最忌讳的榴莲便赫然出现在家中。

郑艳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珠,一边领教着马莎莎所谓过来人的谆谆教导:“人活着嘛,不能做什么都缩手缩脚,女人的青春能有几年,该挥霍挥霍,该放肆放肆,你看你这也不做那也不做,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郑艳自然不信她这一套,她比马莎莎小五岁,马莎莎即将奔三,自己离老去却还有好长一截,她的青春自然不能被一个“老女人”给轻易否定了。

榴莲事件的当晚,郑艳一不做二不休,写了一串长长的君子协定,上面能做的不能做的,所有的条例一清二楚。一副要跟马莎莎死磕的样子。

马莎莎自然也是不予理会,就郑艳那点小孩子把戏,她会当真么?她根本不放在心上。

3

说起来,马莎莎跟郑艳合租也有一个月了,而郑艳除了知道对方是一家英语培训机构的老师这一个模糊的信息之外,其他信息全然不知。

也没啥必要,郑艳心里想,她跟这个马莎莎,能平安无事地度过这些时日就不错了,也不需要再多什么交集。

直到有一个周五,马莎莎在客厅看着电视喝着红酒,非要拉着她一起,郑艳那天刚跟张子恒吵完架,心情也不好,一坐下来就把一杯红酒一口闷掉。

马莎莎一看觉得不对,忙问她怎么回事,郑艳心里闷着一口气无处发泄,一时间把马莎莎当成了知心姐姐。

郑艳觉得,自己跟张子恒的状况出现了问题,自打她来上海以后,张子恒对她就越来越冷淡。按理说,两个人都毕业了,又在一个城市,每天黏在一起如胶似漆才该是常态。大四那时候,只要她一过来,张子恒哪次不是兴高采烈地迎接她,陪她逛这逛那,给她买这买那。如今郑艳人都在上海落了脚,张子恒反而忙到连面都见不着,不说一周一次,现在是一个月一次,都还不一定能实现。

“你有男朋友?”马莎莎听了郑艳的抱怨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如此。

“怎么了?我就不能有男朋友了吗?”郑艳觉得马莎莎话里有话,狠狠瞪了她一眼。

“不是,你有男朋友,你们还不住在一起,难道你们都没有……”

郑艳一看马莎莎猥琐的眼神,自然明白了她接下来的话。

“谁说有男朋友就非要怎么样,你以为大家都跟你一样,喝酒抽烟,不良少女?”

“嘿,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首先,我的确不是少女了,但不良我还真谈不上。其次,你现在觉得自己单纯又洁白,你就不怕白莲花没当上,男朋友跑人家石榴裙下去了?”

郑艳越听越来气,一口闷完又一口,不一会儿,大半瓶红酒就被郑艳给喝光了。

倒不是因为马莎莎不留情面的说辞,而是想到张子恒,郑艳就觉得委屈。

张子恒比郑艳大一届,在上海一家金融公司当审计。两人恋爱已经足足有三年的时间。

校园里的他们幸福美满,两个人成天腻在一起你侬我侬,让旁人好生艳羡。

郑艳还记得,自己曾经问张子恒,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自己。那时候张子恒春风得意,就像捡了一个多大的便宜似的。

“从你进学校大门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你扎着个马尾辫,忽闪着一双大眼睛。本来我想去帮你提行李的,结果还被我室友抢了先。”

郑艳紧接着又问:“这就喜欢上我了?”

张子恒摇摇头:“那时只是觉得你长得好看而已,没想到你的性格那么善良,耿直,幽默又大方。”郑艳听着张子恒一席话,眼睛弯得像两只荡漾的小船,纵身一跳就趴上他的肩膀。

“说的倒是很好听。”郑艳捏捏张子恒的耳朵,张子恒则把她摇来晃去当作回应。郑艳又在他耳朵边轻轻地咬了一口。张子恒也顺势反过头来亲了她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