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件事情

第一,要习惯他的脸。头几次,我想,哇,我永远都习惯不了。然后,大概一个星期以后,我想,哈,也没那么糟糕。

第二,实际上他是个很酷的家伙。我的意思是,他非常幽默。比如,老师说什么,奥古斯特就会嘀咕点什么搞笑的给我听,别人都听不见,而我会捧腹大笑。总的说来,他也是个好孩子。比如,他很好相处,很好说话等等。

第三,他很聪明。我还以为他在班上会成绩垫底,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上过学。但在大多数事情上,他都超过了我。我的意思是,也许他不如夏洛特和西蒙娜聪明,但也不相上下。跟夏洛特或西蒙娜不同的是,如果我真的需要,奥古斯特会帮我作弊(虽然只有几次)。有一次他还让我抄他的家庭作业,不过放学后我们俩都为此遭了殃。

“昨天的家庭作业你们俩错得一模一样。”鲁宾小姐看着我们俩说,好像在等待一个解释。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因为解释就是:噢,那是因为我抄了奥古斯特的家庭作业。

为了保护我,奥古斯特撒了个谎。他是这么说的,“噢,因为昨晚我们一起做的家庭作业。”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好吧,一起做作业是件好事,”鲁宾小姐回答,“但是你们应该独立完成,好吗?如果你们愿意,可以坐在一起做,但不能真的一起做,好吗?明白了吗?”

离开教室时,我说:“老兄,谢谢你。”他说:“没关系。”

他太酷了。

第四,既然很了解他,我想说其实我很想跟奥古斯特做朋友。我承认,一开始我是他唯一的朋友,是因为图什曼先生吩咐我要对他特殊相待。但是现在,我会选择跟他在一起。我讲笑话的时候,他总是哈哈大笑。我觉得我可以对奥古斯特完全敞开心扉。他就像是好朋友一样。打个比方,如果五年级所有的同学靠墙站成一排,让我选择跟谁在一起,我会选择奥古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