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沉醉的晚上(第2/3页)
其实之前我一直认为她是在信口开河地胡扯,以之作为一种秒杀我智商的鄙视方式。我不想当面拆穿她,就像她有时也会假装热情地跟我沟通小说中的角色一样,这是作为人类,一种起码的彼此伪装却惺惺相惜的生存法则,一种例行公事的存在仪式,也是一种以苦逼对抗寂寞的灵魂苟合。
好吧,我辞职之后,白天常常长睡不醒,唯一能干的一点儿正事,就是晚上写写小说。时间一长,我干脆也整夜写作或者整夜和Dr Li扯淡了。对了,她已经不让我叫她Doctor,一律简称Lily——这当然并不能证明我们的关系更进一步了,事实上,Lily给我的诱惑,甚至抵不上这种无聊长夜的那一点点寂寞。
奇怪的是,我再没想起过杨丽莹,虽然,手掌的伤口一直没有很好地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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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拆穿Lily伪装的戏份,有时候我不得不配合她,假装好奇地问一些貌似高深的问题。比如有一次,我文思全无,喝水、憋尿,甚至在厕所里打飞机都没有丝毫效果,于是我坐在Lily的身边,装作关切地问道:“你们这个研究,时间掌控很重要吧?”
Lily说:“嗯,一般低特生命体的存活周期只有几十天,最长也就四十九天,每七天一个半衰期,到了最后,这些生命体会变得精神恍惚。我必须争分夺秒地抓紧研究。”
好吧,Lily,算你狠!
我差点笑出声来。我说:“那么,他们好玩吗?”
Lily说:“跟我们人类一样啊!他们也有情感,有记忆,有思考,甚至还有幽默感和流氓情怀。”
我忍不住追问:“那要是一位帅哥,你不会爱上他吧?”
Lily说:“不会的,我们这行有职业道德的。再说,我怕成了爱情戏,被你写进小说折腾得不得安宁。”
说罢Lily笑起来,那笑声极为扭曲纤细,像用一把钢锯条把整个房间锯开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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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Lily还主动找我搭话。她把我的笔记本一把抢过来,放在胸前——对不起,我看不到她的胸,只能说大约是在胸部位置的前侧,然后开始大声地朗读我的小说:
“我手握着尼尔克斯船长的阳具,那是在1873年他死在马贩港时留下的珍贵遗物⋯⋯”
Lily忽然瞪大眼睛说:“嗨,苏秦,你这是在向麦克尤恩的《立体几何》致敬吗?”
她的学识远远超乎我的意料,我开始对她的物理学博士学位充满敬畏。
我说:“是啊!你也喜欢麦克尤恩?”
她说:“是的!除了麦克尤恩,我还喜欢亨利•米勒、布考斯基、詹姆斯•乔伊斯、凯鲁亚克、伍迪•艾伦⋯⋯”
我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会和我一样,全部喜欢老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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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没有遭遇过这样的姑娘?
虽然天各一方,素昧生平,可是不管聊到什么话题,都目光一致、喜好相投,亲切得就像光着屁股在一个被窝里长大的。
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缘分!
比如说,我喜欢英国老派的摇滚乐队,Lily就会说“The who”是她的最爱。
又比如我说,我最喜欢的小说是《乞力马扎罗的雪》。Lily则会说,一想到海明威给自己贴胸毛的样子就觉得性感得要死!
还比如说,我有次看卓别林的默片正看得起劲,Lily忽然就夺下我的笔记本,开始絮絮叨叨地说:“你怎么会喜欢卓别林?卓别林大叔是变态萝莉控你知道吗?他一辈子结过四次婚,两次都是未满十六岁的少女。其中格林六岁的时候就被卓别林看上了,大叔一直等她长到十五岁,到了十六岁,格林怀孕了,大叔居然诚恳地建议格林跳火车自尽吧。最后一个老婆叫奥尼尔,也是在她十七岁时被看上的,熬了一年到了法定的成年年龄,才被大叔折腾回家。”
我接过来说:“卓别林大叔的艳事我怎么能不知道呢?你知道吗?他喜欢在做爱前大段大段地背诵《查泰莱夫人》和《芬妮希尔》。那个年代演喜剧,他亏大了,要是能去拍爱情动作片,一定更物尽其用、物超所值。”
一口气说完,我和Lily哈哈大笑起来。
默契到了这份儿上,不开瓶香槟同仇敌忾,太不过瘾了。Lily翻箱倒柜找出半瓶满面风尘的红酒。
我问:“还能喝吗?这是你十六岁生日Party剩下的吧?”
Lily说:“怕什么,我都不怕,你怕吗?”
我抢过酒瓶,拽开塞子,一口把红酒灌了个精光,然后一抹嘴,大叫一声:“敬卓别林这个老流氓!”
忽然,我问Lily:“你投身科学事业,整日窝在家里做研究,寂寞吗?”
Lily说:“你有没有觉得活着是一件好无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