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玩摇滚的好学生(第2/3页)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站在舞台中央,唱出了自己的理想,台下的观众抻着脖子看我,就好像我妈唱评剧的时候那样。我终于明白了那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很幸福,幸福到唱着唱着自己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很想流泪。我看到站在角落里的我的父母,他们事先并没有说过要来;我还看到了我的班主任,她那天格外漂亮;还有借给我吉他的评剧团叔叔,肩上扛着他的孩子,眼里分明也有泪光。最开始他们只是静静地听,到后来变成全场大合唱,一直到所有的歌都唱完了,人们还不肯离去。我们的同学、朋友、不认识的人,陆续上台唱了几首歌,我们乐队给伴奏,一片狂欢,我甚至都忘了那场“告别的见证”演唱会到底是怎么结束的了。

那场演出除去成本,我们还赚了几十块钱,几个乐手在附近下了顿馆子,我第一次喝了酒,第二天乐队就解散了。那时候没有录像,关于那场演出的一切被我封存在一个档案袋里,里面有我们海报和门票的设计稿、我们的排练单、我们演出时候的照片,还有演出结束后同学们给我写的纸条,我经常会翻出来看看。那是我的第一支乐队,很不成熟,但是无与伦比。

见证乐队解散之后,我很快就有了一支新的乐队,鼓手叫马鑫,他是钱环宇的架子鼓老师。马鑫比我大三岁,长得很帅,歌唱得很好,在市少年宫教架子鼓。他看了我们的演唱会之后非常激动,主动找到我说我们可以一起干。

有了全集安技术最好的鼓手,我决定其他乐队成员也一定要最好的。我和马鑫一起去说服了当时集安市最贵的钢琴老师王维乐,还通过选拔的方式面试了很多人,最终确定了一个从外地读书回来的贝斯手,叫孔探。我表叔曾经很想加入这支乐队当贝斯手,被我无情地拒绝了。他必须感谢我,离开乐坛以后,他踏上了自己的政治生涯,现在已经当上乡长了,是我们集安市历史上最年轻的乡长。人最重要的是做自己适合的事。

这是我的第二支乐队,叫“及格乐队”,名字是我起的,主要是想讽刺一下那些对摇滚乐有偏见的人,告诉他们虽然我组了乐队,但是我学习成绩一样可以很好,还不至于不及格。我是及格乐队里面年纪最小,也是唯一一个还在上学的成员,但是排练和演出的很多事情都是我说了算,只不过我不能再继续拉风地当主唱了,因为马鑫和孔探唱BEYOND唱得都比我像。

及格乐队在技术水平上超过见证乐队好几倍。我们最火的时候,在当地办过上千人的露天演唱会。每次我放寒、暑假,我们就会在酒吧驻唱,我穿着紧身加亮片的演出服,很投入地扮演着“摇滚乐手”这个角色。

记得有一次乐队在酒吧开专场,马上开演了,可是观众却很少,我非常郁闷,就出门透透风。这时候一个乞讨的老人走到我面前,我给了他一块钱,他说了句:“谢谢你,祝你顺利。”等我再回到酒吧的时候,里面已经装满了人。从那以后我就落下了病根,各种演出之前都要到门外转一圈,试图碰上一个乞讨者,如果没碰上就随便找一个人,硬塞给他一块钱,仿佛只有这样做了演出才能顺利进行。我一直到今天都是这样。

我考上大学以后,及格乐队就解散了。马鑫加入了评剧团老前辈们的组织,给一些婚礼和开业唱歌;王维乐娶了一个外地老婆之后,搬到了她的城市;孔探先是招了一批学生学弹吉他,后来发现不太赚钱,就当了一名电工。跟他学吉他的学生又招了学生,现在集安市很多弹吉他的年轻人,都管我叫师爷。及格乐队是那座小城的传说,到现在都没人能超越。我们几个每年过年都会聚,见面的时候就会更加感慨我们四个走到一起实在是太合理了,因为刚好凑齐一桌麻将。

和我一起组建了第一支乐队的那位学姐钱环宇,她的学习成绩很好,最后考到了北京理工大学。她到了北京之后一直给我写信,用她学校的信纸,描述着北京的样子。她说到了大学以后,文化生活非常丰富,要我一定好好努力,争取考到北京和她会师,继续一起玩摇滚。

我对北京最初的印象,都是从她的信里得来的,我甚至觉得自己可以从她的信里,闻到北京的气息,这让我非常向往。突然有一天,她的笔迹变成了铅字,我震惊了。她说现在北京开始流行打字,用电脑打完之后印出来就可以,比写字方便很多。我震惊是因为,以前我为了能让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被杂志登出来,花了好几年的时间,现在人们分分钟都可以把自己的字变成铅字了,不知是该高兴还是难过。

后来我并没有考到北京,和钱环宇也逐渐失去了联系。拍了《屌丝男士》之后,有一天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钱环宇打来的,她非常兴奋,说没想到当初热爱文艺的学弟终于来到北京,还发展得很好。她从《精品购物指南》的一个记者那里拿到我的电话,她的发展也很好,现在是精品传媒发行中心主任。我们很快见了一面,见证乐队的两位成员,十几年后,终于在北京会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