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三章(第2/5页)

然而,夏尔每次在餐桌上都要说起小宝宝,所以不久以后她也常常想着孩子,有些放不下了。

她想要个儿子,一个体格强健、棕色头发的男孩;她要叫他乔治。她这么一心要有个男孩,图的就是有朝一日能为以往的种种无奈出一口气。一个男人,至少是自由自在的;他可以体验各种激情,周游整个世界,冲破艰难险阻,去尝一口远在天涯海角的幸福之果。而一个女人却处处受到束缚。她既委顿又驯顺,她身不由己,体力既弱,法律上又处于从属地位。她的意志,就像她的女帽上用细绳系住的面纱,随风颤悠晃动;时时有某种欲望在掀动它,又时时有某种礼俗在牵住它。

一个星期天,六点钟光景,太阳刚升起的时候,她分娩了。

“是个女儿!”夏尔说。

她转过脸,昏厥过去。

刚一会儿,奥梅太太就跑来吻她了,金狮客栈的勒弗朗索瓦大妈也及时赶到。药房老板为人谨慎,只是隔着半开的房门即兴说了几句祝词。他想瞧瞧孩子,瞧的时候直夸孩子长得好。

她在月子里就老惦着要给女儿取名字。她先是逐一考虑所有带意大利词尾的名字,比如克拉拉、路易莎、阿曼达、阿塔拉;她觉得加尔斯温特(2)这名字挺不错,但更喜欢伊瑟(3)和莱奥卡蒂。夏尔想让孩子用他母亲的名字;爱玛不同意。他们翻遍了历书(4),征求了好些人的意见。

“那天我跟莱昂先生说起这事,”药房老板说,“他挺奇怪你们干吗不选玛德莱娜,这名字眼下特时兴。”

可是包法利老太太竭力反对这个女罪人的名字(5)。至于奥梅先生,他对每个能让人联想起一位显赫人物、一桩重大事件、一种崇高理念的名字,都情有独钟,他的四个孩子就是按这个模式来取教名的。因而拿破仑代表了光荣,富兰克林代表了自由;伊尔玛也许是对浪漫情调的一种让步;而阿塔莉(6)则是向法国戏剧的不朽杰作表示的敬意。因为,他的哲学信念并不妨碍他对艺术的赞赏;思想家的气质,在他身上并没有压抑感情的冲动;他善于区别对待,分清想象和狂热的界限。比如对这部悲剧,他痛斥它的思想观念,却欣赏它的文体风格;他谴责整个剧本的立意,但对剧情的细节赞不绝口,在厌恶剧中人物的同时,却为他们的对话叫好。读到精彩的段落,他会情不自禁地眉飞色舞;可是,一旦想到那些教权主义者从中为自己的生意捞好处,他又会黯然神伤,他陷于这种矛盾的感情旋涡之中,一时只想亲手为拉辛戴上大师的冠冕,一时又恨不得跟他舌战个一刻钟。

临末了,爱玛想起在沃比萨尔城堡那会儿,曾经听见侯爵夫人叫一位小姐贝尔特;于是这个名字就算选定了,而由于鲁奥老爹来不了,就请了奥梅先生当教父。他送来的礼物都是店铺的现货:六盒枣汁止咳剂、一大瓶可可淀粉、三小盒蛋白松糕,另外,还有从一个柜子里找出来的六根棒头糖。施洗礼的那天,备了丰盛的晚餐;本堂神甫也来了;席间气氛很活跃。临到饮餐后酒的时候,奥梅先生唱起了《好人的天主》(7),莱昂先生唱了一首威尼斯船歌,包法利老太太是孩子的教母,她也唱了一首帝国时代的浪漫曲;临末了包法利老先生硬是要人把孩子抱下楼来,端起一杯香槟酒就往孩子头上浇,说是给孩子洗礼。对第一件圣事(8)的这般嘲弄,把布尼齐亚神甫给惹火了;包法利老爹却从《众神之战》(9)里引用一句诗来回敬他;本堂神甫要退席;太太们执意挽留;奥梅先生也出面打圆场,神甫总算重新入座,不动声色地拿起托碟里才喝了一半的咖啡杯。

包法利老先生在永镇又住了一个月,每天早晨戴着军便帽上广场去吸烟,这顶嵌银饰带的橄榄帽在镇上着实出了一番风头。他喝烧酒也有瘾,不时让家里的女仆上金狮客栈去打酒,赊账记在儿子名下;他爱往绸巾上洒香水,结果把媳妇备着的科隆香水用得一干二净。

包法利夫人并不讨厌有他陪在身边。这位老爹当年可是走南闯北见过世面的:他给她讲柏林、维也纳、斯特拉斯堡,讲他当军官的年头,讲他相好过的情妇,讲他参加过的盛宴;再说他总是那么和蔼可亲,有时在楼梯上或在花园里,甚至揽住她的腰肢大声嚷嚷:“夏尔,你可得当心呐!”

于是包法利大妈为儿子的幸福担起心来了,她生怕时间一长,自己的老伴会影响年轻的儿媳,把她的心思往歪道上引,所以催着要回家。说不定她还有更深一层的隐忧呢。她老伴可是个肆无忌惮的男人。

爱玛的女儿寄养在一个细木工匠家里,由木匠老婆喂奶领养。有一天,爱玛突然急不可耐地想要见到孩子;于是来不及翻一下历书,看看圣母六周(10)是否已经期满,她就上路往罗莱家而去。罗莱家位于山坡脚下那个村子的尽头,刚好在大路和草原的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