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七章

第 七 章

她有时想,这可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是所谓蜜月呀。要享受这美好的时光,想必是得去些听上去名字就那么响亮的国家,到那儿去悠闲自在地体味新婚生活的甜蜜!驿车的车厢遮着蓝绸窗帘,缓缓行进在崎岖的山路上,车夫的歌声在山谷间回荡,跟羊群的铃铛声、瀑布的轰鸣声交相呼应。趁夕阳收起余晖时,在海湾边上尽情呼吸柠檬树芳香的气息;夜幕下的别墅露台,就只有他俩手牵着手,仰望满天繁星,憧憬着未来。她觉得世上是该有地方专门出产幸福的,幸福就像一株特别的植物,生长在那些沃土之上,移到别处就会枯萎。为什么她就不能在瑞士山区别墅的阳台上凭栏眺望,就不能在苏格兰的一座茅舍里品味闲愁,而伴在旁边的,是一位身穿垂尾长长的黑丝绒礼服,衬衫袖口饰有花边,足蹬软靴,头戴尖顶帽的丈夫呢!

也许她会愿意有个人能让她倾诉所有这些心事。可是,这样一种无以名状的烦闷,如云那般变幻,似风那般飘忽,又怎么个说法呢?她不知从何说起,也没有机会、没有勇气开口。

然而,要是夏尔能生个心,猜猜她的心思,要是他的目光,哪怕就只一次,能探向她的心扉,她觉得滔滔不绝的话儿就会从她心里决口而出,就像果树上熟透的果子,用手一碰就会纷纷往下掉。可是,他俩生活上愈是亲近,内心里愈是疏远,无形间有了一种隔阂。

夏尔的谈话就像人行道那样平板,人云亦云的见解好比过往的行人,连衣服也悉如原样,听的人既不会动情,也不会发笑,更不会浮想联翩。他说自己当初住在鲁昂的时候,从来也没发过兴去看一场巴黎来的角儿的演出。他不会游泳,不会击剑,也不会使枪,有一次爱玛问他小说里碰到的一个骑马术语,他也说不上来。

可是,一个男人,难道不正是应该样样事情都无所不知,样样技艺都无所不精,应该能教你领略激情的魅力、生活的真谛,教你洞晓世间的种种奥秘的吗?而眼前的这个男人,他什么也不会教,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指望。他以为她很快乐;她恨他的正是这种神完气足的麻木,这种无动于衷的迟钝,她甚至讨厌自己带给他的幸福。

她有时去画些写生;这时夏尔就爱站在她身边,乐滋滋地瞧着她俯身在画夹上作画,时而眯起眼睛望着前方的景色,时而用指尖搓揉擦画的面包心子。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在琴键上移动得愈快,他就愈是赞叹不已。她挺直身子敲击琴键,从高音区一口气弹到低音区。这架旧钢琴很久没有校音了,经她这么一弹,发出重叠的颤音,窗子开着的时候,一直能传到村子的那头,执达吏的书记员光着头、穿着便鞋从大路上走过,常会掖着文件驻足聆听。

不过,爱玛也挺会持家。她把诊治的账单寄给病人时,措词很婉转,叫人觉不着是在催账。星期天有邻居来吃饭,她总有办法弄出道挺别致的菜肴,还会用葡萄树叶铺底把李子垒得高高的,或者把蜜饯罐倒扣装盘上席,她甚至说过要买吃甜食时用的漱口盅。凡此种种,都为包法利赢来了不少人的敬重。

于是夏尔更为自己有这么一位妻子感到自豪了。他把她的两小幅炭笔速写配上很宽的画框,用长长的绿线挂在客厅的墙上,逢人便得意地指给人家看。村里的人从教堂做完弥撒出来,常能见到她穿双绒绣拖鞋站在自家的门口。

他平时回家很晚,常要到十点钟,有时甚至到半夜。他到家就要吃东西,女佣已经睡了,于是就由爱玛来张罗。为吃得舒坦些,他干脆脱去外衣。他一五一十地说着他遇到了哪些人,去了哪些村子,开了哪些方子,一边乐滋滋地吃完剩下的洋葱牛肉和好几块干酪,大口吃下一个苹果,喝光瓶里的葡萄酒,然后上床,仰天躺下,一会儿就打起鼾来。

他习惯了戴棉布睡帽,扎的丝头巾老要往下滑;所以一早起来,头发总是乱蓬蓬的,枕头夜里脱了线脚,白花花的羽绒钻出来,沾得满头都是。他总穿一双硬靴子,跗部有两道很深的褶裥,斜刺里伸向踝骨,除此以外,整个鞋面又硬又挺,像块木板。他常说在乡下这已经够好了。

他母亲对这种节俭大为赞许;她仍像以前一样,家里老头子闹得一凶,就上儿子家来看他。不过老太太对儿媳似乎有一种成见,总觉着她大手大脚的不会过日子;柴薪,食糖,蜡烛,全都用得像大户人家那么费,灶头里的麸炭,简直够烧二十五盘菜!她把小两口的衣柜重新理了一遍,肉铺老板来送肉时关照媳妇看着点人家。爱玛听着她说教;老太太愈说愈来劲;“媳妇”、“妈妈”整天挂在她俩嘴上,说的当口嘴唇却有点哆嗦,话说得挺委婉,话音却透着怒气在打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