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一章(第2/4页)

他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曾当过助理军医,一八一二年那会儿,在几起征兵事件里受了牵连,不得不退役,当时他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条件,凭那副身材赢得一家内衣铺千金小姐的芳心,毫不费力地捞进了一笔六万法郎的陪嫁。他相貌堂堂,好说大话,靴子扣着马刺,铮铮作响,漂亮的颊髯连着唇髭,手上戴满戒指,身上的衣服光亮鲜艳,一眼看上去就是条汉子,那股见面就熟的热乎劲儿又像个旅行推销员。结了婚,头两年全靠妻子供养,吃得好,睡得好,捧个挺大的瓷烟斗吸烟,晚上不到夜戏散场不回家,咖啡馆里更是常客。岳父去世,没留下什么遗产;他悻然之余,发愤办个小布厂,亏了些本,于是归居乡间,指望吃田产。可他对农事并不比印花布在行,几匹马不打发到地里干活,整天骑到东骑到西,苹果酒不装箱拿出去买,光知道一瓶一瓶喝个痛快,院子里最肥的家禽宰了自己吃,猪的油膘用来擦猎靴,没多久他就明白对这份田产也不能存什么指望了。

于是,他以两百法郎的年租,在科地区(4)和庇卡底地区交界的一个村子,租下一座田庄兼住宅的场所;从此成天闷闷不乐,怨天尤人,悔不当初,四十五岁起就闭门不出,声称厌倦人世,只想清清静静过日子。

妻子曾经爱得他死去活来;她对他一往情深,百依百顺,他反而对她愈来愈冷淡。当年她活泼、外向、多情,上了岁数却变得(就像酒走了味变了醋)脾气乖戾,好磨嘴皮,神经过敏。起初看见他满村子围着那些骚货娘们转,瞧着他天天晚上让人家从乌七八糟的地方送回家,烂醉如泥,浑身酒气,她只觉得心痛如绞,但从不抱怨。而后自尊心抬起头来了。于是她压住怒火,抱定三缄其口的坚忍态度直至去世。她到处奔走,里里外外忙个不停。她得去找诉讼代理人,见法庭庭长,得操心票据什么时候到期,设法把应付款展期;在家里又得熨烫、缝补、浆洗、督工、结账,而先生却赌着气,见天不是懒洋洋、昏沉沉地躺着,就是冲她说些没心没肺的话,要不就是待在壁炉边上抽烟斗,往炉灰里吐痰。

有了孩子,只好寄养在奶妈家。小家伙一回家,就给宠得像个王子。做母亲的尽喂他吃果酱;做父亲的让他光着脚板到处乱跑,还摆出哲人的架子,说什么就像兽崽那样一丝不挂也挺好。他对妻子那种母性的温情不以为然,心里自有一套颇具男子气概的标准,打算用于训练自己的儿子,要按斯巴达人的方式,让儿子从小吃苦耐劳,造就强健的体魄。他打发儿子去睡不生火的屋子,教他大口大口喝朗姆酒,朝圣事行列骂粗话。可是,这孩子生性温顺,做父亲的种种努力收效甚微。母亲把他带在身边;给他剪硬板纸图画,给他讲故事,整天跟他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语,其中满含令人伤感的快乐和近乎孩子气的温存。在生活的孤寂中,她把自己凋零破碎的梦输进这孩子的心田。她渴慕显赫的地位,仿佛已经看见他长大成人,当了建筑工程师或是法官。她教他识字,甚至还在那架旧钢琴上教了他两三首抒情的曲子。然而对所有这一切,不谙文墨的包法利先生都说是白费劲儿!难道他们能供得起他上公立学校,能为他捐个前程或者筹齐一笔本钱吗?再说,一个男人只要拉得下脸皮,是不愁吃不开的。包法利夫人闭紧嘴不吭声,孩子在村子里到处闲逛。

他跟在农夫后面,扔土块惊飞乌鸦。他沿沟渠采黑莓吃,拿细树枝看火鸡,帮着翻晒谷物,到矮树林里撒腿乱跑,在教堂门前玩造房子游戏,逢到下雨天,或是重大节日,就央求教堂执事让他敲钟,吊住粗实的绳子,在半空中荡来荡去。

因而他长得像橡树般壮实,手劲很大,肤色红润。

到了十二岁,做母亲的执意要送他读书。老师是本堂神甫。可是上课时间挺短,又时作时辍,所以效果不怎么样。神甫趁洗礼和葬礼中间的空隙,站着在圣器室里匆匆给他上课;或是在响过晚祷钟,也不必再出门的当口,打发人去把学生找来。他俩上楼到神甫屋里坐下:蚊蚋和夜蛾围着烛光飞舞。屋里挺暖和,孩子打起盹来;那位好老头儿双手搁在肚皮上,不一会也张着嘴起了鼾声。也有时候,本堂神甫先生刚给邻近的病人做完临终圣礼回来,路上瞧见夏尔在田野里淘气玩儿,就喊住他,训诫个刻把钟,再趁这机会在一棵大树下面让他练练动词变位。天下雨课就停,有个熟人路过也一样。不过,神甫始终对他挺满意,居然还说小伙子记性挺不错。

夏尔这样下去可不行。太太决心已定。先生有些不好意思,或者说懒得再争,没多说什么就让了步,但做父母的还是又等了一年,让孩子行过了初领圣体(5)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