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阿托斯当宝从戎(第2/4页)

“她会对你紧追不放,直至天涯海角,阿托斯,假如她认出了你。那就让她的仇恨在我一个人身上发泄好了。”

“啊!亲爱的!她杀了我又怎么样!”阿托斯说,“难道你突然以为我是个贪生怕死的人?”

“在这一切背后有某种可怕的秘密,阿托斯!我相信,这个女人是红衣主教的间谍。”

“要是这样,你倒要当心。如果红衣主教为伦敦事件没有对你高度赞赏,那么就会对你深怀仇恨;但归根到底,由于他丝毫不敢对你公开指责,而又必须让复仇获得满足,尤其这是红衣主教的仇恨,所以你倒要当心呀!倘若你出门,不要一个人;倘若你吃饭,心里要有数;一句话,对一切要提防,哪怕是你的影子。”

“只要能顺顺当当地挨到后天晚上就万事大吉了,”达达尼昂说,“因为一入伍,我们要害怕的只是男人了,我希望如此。”

“这期间,”阿托斯说,“我就放弃隐居计划,陪你到处走一走。你现在就该返回掘墓人街,我陪你去。”

“可是不管离这儿多么近,”达达尼昂说,“我也不能像这样回去呀。”

“可不,”阿托斯说,他拉了一下铃绳。

格里默走进屋内。

阿托斯向他打一下手势,要他去达达尼昂的家拿回一些衣服来。

格里默用另一种表示回答说,他全明白,然后就出发了。

“这下行啦!不过这并不是提前装备我们哟,亲爱的朋友,”阿托斯说,“因为,倘若我没有说错,你将所有的衣服都留在米拉迪的闺房里了,她大概不会想着再还给你。幸好你有她的蓝宝石戒指作抵押。”

“蓝宝石戒指是属于你的,亲爱的阿托斯!你不是对我说过,那是一枚你的家传戒指吗?”

“是的,据家父过去告诉我,他花了两千个埃居买来的;是他送给我母亲结婚礼品的一部分,那只戒指美极了。后来家母又将它给了我;而我呢,我真发了疯,不但没有珍藏那枚戒指,反而把它送给了那臭女人。”

“那么,亲爱的,你就收回那枚戒指吧,我明白,你应该珍惜它。”

“我,经过了那个臭女人的手我再收回来!绝不会要!因为那枚戒指已被玷污了,达达尼昂。”

“那就卖掉它。”

“卖掉我母亲传下来的钻石!坦率告诉你,我把这看成是对圣物的亵渎呀。”

“那就当掉它,一定能当上一千多埃居。有了这笔钱,你的事就好办了;等你以后有了钱,再去把它赎回来。当你再拿到那枚戒指时,它的旧污点已被洗掉了,因为它被高利贷者的手摸过了。”

阿托斯莞尔一笑。

“你是一个可爱的伙伴,亲爱的达达尼昂,”他说,“你以永恒的快乐,重振陷入苦恼的可怜智慧。那好,就这样,当掉这枚戒指,不过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就是你拿五百埃居,我拿五百埃居。”

“你想到哪里去了,阿托斯?我不需要这五百钱;我在禁卫军里当差使,卖掉我的马鞍子,这笔数就到手了。我需要办些什么呢?为普朗歇买匹马,就这些。再说,你忘记了,我也有一枚戒指呀。”

“我似乎觉得,你比起我来,更爱你的戒指,起码我相信我看出是这样的。”

“不错,因为它不仅能在绝境中将我们救出窘困,而且还为我们排除艰险;它不仅是一块珍贵的钻石,而且也是一件具有魔力的法宝。”

“我不懂你的意思,但我相信你说的话。那咱们再回到我的戒指,或者说得确切些,再回到你的戒指上来吧;你一定要拿走我们当来的一半钱,要不我就扔进塞纳河,而且我怀疑会像波利克拉特①那样,相信有条什么殷勤的鱼,能把戒指再给我们送回来。”——①波利克拉特是古希腊爱琴海中某一个岛的暴君。他联合埃及人,挑衅累斯博斯人和米利都人;然后又背信弃义同波斯人结盟,阴谋夺取爱尔尼亚,后中撒丁岛人的埋伏被囚禁,并被钉于十字架。他曾向海里投一枚珍贵的戒指,此戒指在一条鱼肚中被发现,而复归原主。

“既然这样,那我就接受吧!”达达尼昂说。

就在此时,格里默在普朗歇陪同下走了进来;普朗歇出于对主人的牵挂,又因好奇想知道主人的遭遇,便趁此机会亲自将主人的衣服送来。

达达尼昂穿上衣服,阿托斯也同样穿戴整齐;然后,当这两人准备出门时,阿托斯向格里默作一瞄准的手势,后者立刻取下他的火枪,准备陪他主人同行。

阿托斯和达达尼昂走在前面,两个仆人跟随其后,平安无事地到达掘墓人街。波那瑟正站在门口,带着嘲弄的神态看着达达尼昂。